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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槍械平反﹐支持槍械合法化

談起槍械﹐很多人馬上會有負面反應﹐認為槍械代表危險﹐暴力﹐與罪惡拉上關係。其實他們對槍械的恐懼﹐是出於對槍械的無知。他們對槍械的認識﹐大多是從只求視覺效果的電視電影﹐或嘩眾取寵的傳媒報導而來﹐與現實中槍械完全脫節。自從我考取了槍牌﹐擁有自己的槍械﹐不斷進修閱讀槍械的知識和歷史﹐我對槍械的印象慢慢改觀。槍械的形象其實也可以很正面﹐代表著自由人權的文化傳統﹐有著守護社會的光榮責任。

正如汽車飛機電腦一樣﹐槍械只是一件死物﹐本身並沒有善惡之分﹐是好是壞在乎使用它的人。槍械並不危險﹐並不暴力﹐也不會犯罪﹐危險﹐暴力和犯罪的是人。在可以合法擁有槍械的國家﹐絕大部份擁有槍械的人是奉公守的好市民。他們很多是射擊運動的愛好者﹐也有些是欣賞槍械機械美和歷史意義的收藏家﹐當然也有野外或危險地方居住的人﹐使用槍械作打獵或正當自衛的用途。說擁有槍械的人危險暴力的罪犯﹐等於說包頭的回教徒就是恐怖份子一樣無知。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是希望更正一般人對槍械的誤解和偏見﹐不再歧視擁有槍械的人。

誤解一﹕ 槍械是危險的東西

不正當使用槍械是十分危險的事﹐正如不正當駕駛汽車飛機﹐或使用任何機械也是很危險一樣。但只要有足夠的安全訓練﹐射擊運動與其他運動同樣安全。駕車要考車牌﹐所以使用槍械也需要考槍牌﹐以確保使用者有足夠的知識﹐能夠負責任地使用槍械﹐不會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事實上以加拿大為例子﹐從數據中顯示﹐加拿大民間擁有超過一千萬支槍械﹐每年因為槍械意外的死亡只有五十多宗。諷刺的是從數據中顯示﹐家中後園裝有游泳池而淹死的機會﹐遠遠高出槍械意外的死亡率。若果懂得正確使用﹐槍械並不危險﹐至少不會比其他合法的東西更加危險。

誤解二﹕ 槍械會增加犯罪

有一句古老的說話﹐若果擁有槍械犯法﹐則只有罪犯才擁有槍械。很多人常常指美國槍械管制寬鬆﹐所以美國犯罪率高﹐其實這是一個不美麗的誤會。英國在八十年代通過槍械管制法案﹐禁止市民擁有槍械﹐可是過去二十年英國的嚴重罪案一直上升﹐反觀同期美國的罪案率卻在下降。在美國不同州份也不同的槍械管制法律﹐在首都華盛頓是禁槍的﹐可是謀殺率比槍械管制最寬鬆的Origen州高出一百倍。明顯地容許市民合法擁有槍械﹐並不會增加犯罪。一個奉公守法的市民﹐不會因為為擁有槍械就而去犯罪。而一個決心要犯罪的人﹐不論槍械合不合法﹐有需要他就會弄把槍來﹐弄不到槍就找其他代替品。在加拿大槍械是合法的﹐每年只有一百多宗謀殺案與槍械有關﹐最多人使用的殺人兇器是刀。事實上槍並不是適合作為謀殺工具﹐尤其是從合法途徑購買﹐在政府有登記證明的槍械。

相反若果市民何以使用槍械合法自衛﹐令賊人犯罪需要付出的代價大增﹐更能有效防止罪案的發生。在現代城市生活的人﹐總愛假設警察無所不能﹐可以隨時隨地保護市民。警察如能犯案後捉拿犯人歸案﹐對預防犯罪有良好的阻嚇作用。可是試想有人進入你家對你不利﹐就算你立即打電話報警﹐警察最快也要五分鐘才趕來。五分鐘足夠一個壯健的犯人對手無寸鐵的受害者作很多事情。不是人人也擁有強大的體格﹐槍械是弱者的最佳自衛方法。就算懂得自衛術﹐與犯人有身體接觸也會增加危險性﹐槍械可以遠距離制伏犯人。另外使用槍械並不需要殺人﹐一顆子彈奪取敵人性命只會在電影發生。子彈的威力在於stopping power﹐身體給子彈打中會倒不地﹐短時間內失去活動能力﹐只要不是直接命中心臟腦袋﹐不會有立刻的生命危險﹐可以安全地等待警察到來。給子彈打中時雖然有強烈痛楚﹐但住院康復後不會有永久性後遺症﹐槍械是一種很人道的自衛方法。

誤解三﹕槍械會帶來暴力

練習射擊與練習武術一樣﹐也是一項可以陶冶性情﹐鍛鍊心智有益身心的活動。很多人以為燒槍是刺激的玩意﹐這也是給電影中看到跨張失實槍戰場面所誤導。射擊與打高爾夫球一樣﹐要講求心神合一﹐要情緒平靜控制好呼吸﹐才可能夠準確命中目標。擁有槍械並不會令人暴力﹐反而因為擁有了力量﹐會時刻警惕自己應有的責任。大狗很溫順不會吠人﹐沒有安全感的小狗才會亂吠。有學習武術的朋友也知道﹐越高段數的人越不會輕易出手打人﹐因為他們有自信心﹐不會把別人言語上欺負放在心上。同樣道理﹐學習射擊不單不會令人更加暴力﹐反而可以鍛練集中力和控制情緒﹐讓人變得更加善良。事實上我在槍會遇到的人﹐全部也都很友善平和﹐甚至比某些在教會中遇到的人還好。

有些人或會擔心朋友親人擁有槍械﹐會對他們構成危險﹐這同樣也是基於對槍械不理性的恐懼。你不會擔心身邊的人會忽然有拿刀插你﹐或開車撞你﹐那為什麼你會擔心他們用槍射你呢﹖反而你應該感到更加安全﹐他們是你可以信賴的人﹐在你有危險時會申出援手﹐並擁有可以保護你的能力。也許有人擔心精神有問題的人擁有槍械﹐會發生新聞中的校園連環槍擊事件。精神有問題的人並不適合擁有槍械﹐正如他們不適合操作汽車或電鋸一樣﹐但我們不會一刀切禁止所有人擁有汽車或電鋸。若一個精神病人立心殺人﹐就算沒有槍械﹐用毒藥用化肥做炸彈也可以大開殺戒。我們應該做的是把他們送去精神病院醫治﹐而不是立法防礙正當市民的合法權利。

誤解四﹕ 美國憲法第二修訂案

在美國憲法中例明﹐美國人民有擁有槍械的權利。很多人反對槍械的人要求修定這條憲法﹐因為槍械危險﹐增加犯罪和暴力。他們認為這條法例已經過時﹐在美國立國初期警力不足時﹐市民才需要槍械保衛家園。可是他們原全誤解了這憲法的立法精神﹐市民擁有槍械的權利﹐並不是只用來對付罪犯﹐而是在有必要的時候起來反抗暴虐無道的政府。換一句話說﹐就是當民主法治制度也完全失效下﹐人民擁有武力推翻殘暴專制政權的權力。民主自由看似是與生俱來的權利﹐但是不論任何型式的選舉制度﹐也不可以保證政府永遠也民主開明。只有人民擁有制裁政府的力量﹐才可以確保獨裁政權永不會出現。人民擁有槍械正是保障自由的基礎﹐沒有力量的人民﹐面對政府的欺壓也只會敢怒不敢言﹐而自由就是這樣一點一滴流失。

習慣當順民的中國人﹐很難明白這條憲法背後的精神﹐他們只會祈求上天給他們一個明君賢主﹐並不會看到人民有守護自己權利的責任。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兵器被視為不詳之物﹐每個朝代立國後﹐必定馬上銷毀民間兵器﹐防止人民起義叛變﹐方便朝庭統治。中國文武百官﹐在入朝參見皇上時﹐必定要放下兵器﹐因為皇上害怕被人行刺。中國歷來也是用高壓手法管治﹐把武力集中在皇帝一人身上﹐權力的基礎來於被統治者的恐懼。百姓聽命只因為沒有造反的力量。沒有改變的力量只好聽天打掛﹐希望上蒼體恤萬民﹐派個宅心仁厚的人來當皇帝。

反觀在西方價值觀中﹐武器視為個人的榮譽﹐有保衛身邊人和物的神聖力量。西方的騎士在參見君主時﹐不用解下佩劍﹐反視給人檄械為恥辱。君主在策封騎士的時候﹐把劍輕按在騎士肩膊﹐這時君主是處於毫無防避的狀態﹐騎士可以輕易奪劍刺殺君主。西方騎士與人民對君主的忠誠﹐是出於真誠發自內心的選擇﹐信任君主的領導才能﹐權力的基礎來自被統治者的支持。不得民心的政府才會害怕人民擁有武器﹐受人民愛載的政府並不擔心人民擁有武器﹐反而對於國家的安全更加安心。因為不止軍隊才能夠保衛國家﹐全國人民也會共同保衛他們的國家。歐洲小國瑞士人口不多﹐彊土四週給列強包圍﹐就是因為每家每戶也擁有槍械﹐才能在二次大戰﹐或後來的美蘇冷戰中﹐緊守中立國的立場。瑞士全民皆兵的軍事力量﹐當年就算強如希特拉也不敢輕視﹐隨便揮軍佔領瑞士。

結語

懼恐源於無知﹐清楚知道對槍械的誤解是不合理後﹐就不需要對槍械感到非理性的恐懼。正確的使用槍械並不危險﹐擁有槍械並不會增加罪案﹐也不會使人更加暴力。至於槍械守護自由傳統的使命﹐在中國醬江文化浸了一輩子的人﹐很難一下子清醒過來。只好借推動射擊運動﹐在他們心中潛移默化﹐肯定槍械正面的價值﹐不再把武器為不祥之物﹐勇於承擔隨武器而來的力量﹐以及力量是帶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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