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超連結淫審案,又一宗

藝人私房照事件,又起一宗超連結發佈淫褻照片案件。

也許郭鎮瑋真的很缺德,可是事件對互聯網的發展,以致網絡審查影響深遠,道德譴責不應掩蓋案件可能造成對言論自由和資訊產業的潛在威脅。

從媒體的報導中得知,被告於年三十晚至初二(本月6日至8日)期間,將兩個載有百張疑似藝人淫照的壓縮檔案上載到塞浦路斯的伺服器,並分別在兩個討論區張貼兩條超連結(hyperlink),任人下載有關相片。

技術問題:海外伺服器.超連結.打包壓縮檔.爬行軟件

先談技術問題,要強調的是,把照片傳到任何伺服器,不論是在香港或在國外,都不應被視為發佈,因為伺服器的性質就如一台家裡連了線的電腦,既然,我們下載照片到電腦並不犯法,傳送到伺服器本身也不構成「發佈」。另一方面,事件亦涉塞浦路斯伺服器的性質,以及被告與塞浦路斯伺服器的契約關係:上傳後的數據究竟是屬於被告還是屬與該伺服器公司?若是後者,恐怕連「管有」的說法都不成立。

至於,貼超連結是否發佈,一直都極具爭議性。譬如說,我在網上寫道:「youtube出現後,有sextubegaytube等色情短片網站出現」,並加上相關的超連結。這句說話的性質,與報章雜誌中說「荷蘭娼妓是合法的,而在阿姆斯特丹唐人街500號,有很多不可思義的性服務,亦能買到很多四仔影片」的性質相同,均為色情資訊,而非色情物件。當然,互聯網的無邊界與速度,使我們可以即時與國外的網站連結,這是技術使然,與行為性質無關。

這次的案例更涉及我們如何理解壓縮檔案的問題。有搞技術的朋友說,壓縮檔案就像一個包裹,要用戶以特別的工具主動的「解壓」打開。如此說,案件就像一個人,用超長的手指指著一個在存放在國外的包裹說:那個包裹裡面是色情圖片,而拿取色情圖片的主動權在讀者。那麼,我們是否可以把這個手指包裹的動作視為「發佈」呢?若果是,是否意味著我們的社會要禁絶所有與色情相關的資訊呢?

此外,互聯網其中一個發展趨勢是透過爬行軟件,以超連結做廣告生意。這些軟件會主動搜查互聯網相關字眼,自動建立超連結,以吸引消費者購買其產品。譬如說,假若我的博客開放給爬行軟件廣告,而在文章裡,我說:「最近性苦悶,很想找些刺激的事情做。」爬行軟件,很可能會自動在「性苦悶」三個字建立超連結,連向性用品或成人影帶的網站。又或者說,「昨天我妹妹結婚了」,爬行軟件會自動把「結婚」連向「婚嫁服務」公司網站。若有讀者透過這超連結到該網站,我便可以賺取1分錢的中介費。若超連結變成「發佈」,明顯會影響互聯網商業發展。

社群自主「不喜勿進」

互聯網中的文化、道德是多元的,界線是由社群的互動產生,「不喜勿進」、「不喜勿 search」是常識,若虛擬社群覺得刊出的東西違反社群的道德,會討論、爭辯,從而建立界線與共識。若香港要堅守國際城市的原則,更不應介入當中的道德審查,否則只會使本地互聯網的發展停濟不前。

其實,因為這次藝人私房照事件,警方要求伺服器供應商(ISP)和網主交出大量用戶IP資訊的做法,已使用戶對本地的ISP和網站失卻信心,再下去,大概網站伺服器要紛紛移民,到最後,受害的是本地言論空間與互聯網產業的發展。

網絡廿三.強迫移民

這個案例,將對香港的互聯網有很大影響,若有人認識郭被告,請代為聯絡,「研究研究」如何對策。若超連結作為「發佈」成為終審案例,我會建議 inmediahk.net把伺服器和公司註冊搬到海外。

此外,我們急需一個像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機構,去捍衞互聯網自由的空間。但從泛民和業界的態度看,這會是一個很艱巨的工作。

回應

天啊,我又犯法了

事緣網友於他的 twitter上分享了一個 blogspot的私房照 complete version,而我的 twitter又訂閱了他的 twitter,我又把 twitter的 feed放上自己的blog上...換言之,偱著 hyperlink是發放的思路,我已把私房照 complete version發佈上自己的 blog了...

法例

香江沒有超連結的法例,便應該去趕快立法
不要將現實世界裡的法例梗塞進超連結世界裡

咁樣立法, 唔係辦法

態度應該係以 common sense 的原則處理, 若超連結已成為網絡活動和運作不能缺少的部份, 無理由視之為違法.

網絡奇境~~

我已經發現日本色情網站出現了edison與阿嬌的超連結, 色情網站是否犯法呢? 警察拘捕第三位被補者真的很有問題, 理由是"發放100張淫褻照片" 近日不斷插查, 發現原來有無數個貼圖區, 那麼那些又是否有罪呢, 若"發放100張非淫褻照片呢, 又是否有罪呢???

今次事件, 我觀察網友對相片的評論, 無論理性, 還是偏見, 我覺得互聯網的道德十分得意, 它無需理會什麼sanction, 單靠由理性, 慾望,反叛和道德互相衝擊. 難得一見的境象. 不過社會最終會消化所有的東西....最終會沉寂,

私房照不淫褻, 但網友所製造的鮑魚和香蕉等相片才是淫...我十分懷疑淫褻審裁署判決某些私房照是不雅~~~

還有一班堅持私隠權的人反對發放相片, 但另一方有人就不理會你的反對, 繼續看, 繼續發放.

李慧玲提到在劉嘉玲事與鍾欣桐事件上,公眾反應不一, 前者反映公眾較尊重私隱, 後者則好似不是, 大家有時間可以分折一下兩件事件的差異~~

假若所有人也尊重他人私隱

這是你們的私生活, 我不會多問,多想,多看. 所有真假, 你說你自己"係這樣就這樣, 唔係這樣就唔係這樣". 你們是最美, 最偉大, 最正義, 最正規.我們信你們所說, 所講, 所想就是一廂情願. ..Good luck.

如果我們真的能Totally detached, 沒有share其它人不同的相法, 無論是虛偽的想法, 還是侵犯私隱的想法等, 我可以選擇其中一個立場.

"藝人可否做愛", 網民是否只針對藝人應否做愛呢?? 還是攻擊娛樂圈創造出來的形象, 而這種形象體現在阿嬌上. 那種虛偽不是只來自阿嬌身上, 而是來自娛樂圈,其它藝人如何回應藝人做愛這件事, 他們不斷保鑊, 不斷維護藝人純正的一面, 又說傳媒報導是假的(查小欣的節目就係不斷講許多傳媒的報導係假, 又講藝人點樣點樣正面). 藝人協會與受害人發表的言論, 他們想說什麼, 它們的內容與表態/不表態是否真的關注"受害人的感受", "個人的interest"...部份網民憤怒的原因, resist緊什麼, 講私隱講人權講教育講道德人要先理解~~~
網民很明顯是侵犯私隱, 但為何他們不理私隱, 仍要揭, 仍要唱衰edison, 阿嬌等呢? 是否一句說話"""你們沒有私隠觀""""" 現在這件事是否真係咁私!!

家長如何面對這次事件, 首先要理解細路仔如何看性....他心目中的性是什麼....消化後, 你可以講你最保守的...也可以講最開放的....要先聽細路仔的想法已很難...聽完後, 父母自己便會調節自己的想法, 保守又好, 開放又好....

在今次事件~~我不明白為何只能有only one的立場~~

互聯網的邏輯

你越壓抑那些資訊, 它越傳得快, 聽說這次有些照片, 一年前就以 "擬似某某" 的形式在互聯網出現. 但傳傳下, 就停了. 這次有主流媒體報導, 亦有警察的介入. 一下子就傳到全世界了.

我很喜歡周杰倫的回應, 這些不就是生活照嘛, 沒什麼的. 而孫耀威很早前就說, 在國外, 這是很普通的事, 可視為知名度的宣傳.

當大家視之為平凡, 就不會越搞越亂. 就當是 homemade movie, 擺明居馬消費私隱. 當然, 這次藝人們自己是不願意... 但打從相片流出互聯網, 已難以回頭了.

Streisand Effect

// 你越壓抑那些資訊, 它越傳得快 //

這個說法是有名堂的﹐叫Streisand Effect﹐可以看看Wiki
http://en.wikipedia.org/wiki/Streisand_effect

互聯網是建立在資訊自由這個大前題下﹐任何其他權利如果與這個大前題有衡突﹐也必需要以這個大前題作最優先考慮。私隱權需要尊重﹐但用私隱去禁止資訊自由流動﹐越禁就更加要越傳。

唉~

混水模魚者眾也!!!有許多人插尋私房相, 大家為了看名人觀女的玉照...性欲的威力真巨大...不尊重別人的私隱.

唉~

混水模魚者眾也!!!有許多人插尋私房相, 大家為了看名人美女的玉照...性欲的威力真巨大...不尊重別人的私隱.

都係不理這件事~~~消失.

女性打擊女性(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uH9CRg3mOI

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呢?
真係要走入群眾~~~

政府是否有意控制色情網站呢??

如題~~

長毛吹雞, 抗議警察不知悔改

明天(星期日)十七號, 早上10:30, 軍器廠街, 警察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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