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門」事件二論之二-------------誰需要玉女?

經過沸沸揚揚的「裸照門」事件,許多家長都很擔心子女的教育問題,怕他們受到「不好的影響」。其實他們首先應該關注的,不是子女看了照片之後會留下多麼嚴重的「心理創傷」,而是問一問的孩子:你到底是怎樣看到那批照片的?是陳冠希和那幾名女藝人親手交給你的嗎?如果不是的話,你應該看嗎?你有權看嗎?

且讓我們想像另外一種情况,假如有人偷來別人的提包,發現裏頭有本日記,然後拿去給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傳閱。這樣做對不對呢?當然不對!第一個人是偷竊,其他人則侵犯了他人的私隱。那麼我們如今傳看「裸照門」事件中的照片,與這個例子有何分別呢?所謂的「奇拿」(即發放照片的源頭),如果真是從陳冠希的電腦中偷取材料的那個人,他就是那個拿了別人日記的小偷了,而我們則全是窺視他人私隱的看客。到底是誰要先道歉呢?

所以有些看法接近的論者就開始擔心,香港的道德淪喪了,因為根據一項網上民意調查,居然有超過一半的受訪網民認為自己的責任不如拍照者陳冠希重大(假設陳冠希就是拍照者的話);也就是說一幫偷看了日記的人認為自己的責任竟然不如那個寫日記的人大。

問題是我不相信這批網民在實體世界中也會覺得翻閱他人日記是對的;相反地,其中可能還不乏日常言行嚴謹道德高尚的君子。只不過在網絡的世界裏另有一項不成文的常規和習性,而且極不同於目前的法律觀點,即任何上得了網的資訊都是屬於公眾的。所以「裸照門」事件的照片雖然本來是幾個人自己的私隱,可是在它流傳開來之後,卻弔詭地變成了公眾可以共享的資源了。

假如說這一點仍然有待爭議,我們一眾看客的責任仍然有待釐清的話,不妨先把焦點轉向另一方面,即「裸照門」事件的幾個主角身上。

老友蔡子強在〈除了天真和傻之外,還有對錯!〉(《明報》2008 年2 月15 日)一文中,文如其題地指摘事主鍾欣桐(阿嬌)的記者招待會轉移視線,模糊是非,「……以一句『天真和傻』來迴避對錯,迴避責任」。為了說明他所指的對錯為何,子強兄引述了另一資深作者徐詠璇女士的話:「阿嬌以『天真』和『傻』這些純情、可愛的字眼,將事件輕輕帶過。是她真的不覺得拍這些四級照片有何不妥?抑或是她旁邊的人拍拍心口,告訴她一切等閒?令人失望的,是阿嬌有太多人包庇照顧,令她也繼續沉溺在虛偽、荒淫、跟紅頂白的最劣的娛樂圈染缸裏」(《信報》2008 年2 月13 日)。

子強兄為人之正派誠懇總令我自慚嚮往,其觀察之銳利獨到則是有目共睹;但請恕我不敢苟同他和徐女士的這番言論。理由很簡單,我實在看不懂他們所指的「是非」是什麼意思。是鍾欣桐自願被拍?是她和別人口交?是她未婚而有性行為?還是她說謊呢?

先談拍照這一點,一對伴侶願意拍攝自己的親密行為是有很多原因的;而無論是什麼原因,那都是他們性生活的一部分,都是他們自己的事,與他人無關。就算說她「不慎」,那也用不著向公眾道歉吧。如果說「口交」有罪,或者未婚性行為不對,那我也無話可說了,只能建議大家學以前的新加坡,將口交列為非法,甚至禁止婚前性行為。子強兄強調鍾小姐是公眾人物,應該謹言慎行,難道我們應該要求一名藝人和他的性伴侶要考慮自己私下性行為的「公眾影響」嗎?是不是要鍾小姐告訴我們:「很對不起,我不止和另一個藝人有婚前性行為,還跟他口交,甚至自拍取樂,我太荒淫了」,大家才感到滿意呢?

當然很多人也都找出了鍾小姐說謊的證據,其中有真有假,真的如她曾公開表明自己和陳冠希「不熟」(雖然什麼叫「熟」也大有討論餘地),假的如她曾參與青少年群體宣誓守貞的活動。從這一切指控裏面,我們看到一種群體受騙的情緒。有趣的是,同樣是事主,卻沒有人譴責陳冠希是騙子,頂多說他「淫賤」。這是為什麼呢?

答案當然著落在鍾欣桐的「玉女」形象。事到如今,竊以為與其無窮舉列鍾小姐個人說謊的實例,研究「玉女」形象及其破產真更有益於社會整體。更重要的是,因為大家是先有一個被「玉女」蒙騙的感覺,才會在事後不懈地搜索事例,甚至不惜揑造虛假新聞以證明自己受到的傷害是真的。

在探討「玉女」之前,我們要先理解所謂明星,其實不單單是一個具體的活人,更是一組「社會文本」,一種構造出來的形象。唱片公司、電影電視、廣告媒體、經理人公司和廣大的受眾及粉絲都參與在這個創作明星的過程裏面,而那個扮演明星角色的活人就算不是完全被動,也只是這個過程中的一個環節罷了。說真的,我們絕大部分人都不認識鍾欣桐到底是個怎麼樣的人;但是通過無窮的廣告及文化產品,我們知道二人組合Twins 裏的「阿嬌」是個可愛的「玉女」。現在的問題就出在鍾欣桐這人的某個「真實部分」刺破了大家對「阿嬌」這位「玉女」的認識,所以才會有從謊言中恍然大悟的感覺。

根據一般印象,「玉女」應該是天真爛漫、純潔無邪的,甚至如古代配飾了大型玉件的女子一樣規行矩步(否則玉飾撞得叮噹作響,極為不雅),如此方配得上「玉」這個象徵高尚品行的形容詞。本來「天真」、「可愛」這些說法是不一定和性有關的,我們完全能夠想像一名天真可愛不亞於少女的二子之母;但是我們卻總是隱隱地把「玉女」想像成「無慾之女」,換句話說,就是沒有性慾、更不可能經歷過性行為的處女。

大家或許能夠默認27 歲的鍾欣桐或許不再是處女的事實,但是不能忍受公開目睹「玉女阿嬌」不是處女甚至享受性愛的證據。為什麼在21 世紀的香港,「玉女」仍然如此重要?為什麼一種怪異的不合常理的處女形象會有這麼大的市場呢?對於這個複雜的問題,請容我只從一個異性戀男子的位置稍談一二。

傳統父權社會對於處女的珍視可謂歷史悠遠其來有自,而其中一種理由是和性慾有關的。例如經典的薩德侯爵(Marquis de Sade),在其一系列荒淫無度但又引起後人無盡連想討論的著作之中,學校總是一個重要的背景,種種淫虐暴行皆在其中展開。在這些學校裏面,大部分學生都是12 至16 歲的少男少女,而且入學之前必定是純淨無瑕的處子。如此一來,那些非常人所能想像的成年的校長老師才能享受獨特的「啟蒙快感」。譬如《臥房裏的哲學》開頭沒多久就有這麼一句話:「我們會為她的美麗小腦袋灌輸最放蕩的行為的每一種原則,我們會讓她熾燃著我們自己的慾火……」也就是說,處女乃一種性慾對象,不止可以滿足別人征服的欲望,還能讓人感到「教化」她、使其一步步完全「解放」的快感。一旦她徹底成熟,到了17歲上,就要被驅離出薩德的特殊學校了,因為她再也沒有受教的餘地,也再也沒有可供想像的空間了。

假如「玉女」明星形象的核心就是未食禁果因而不知人事的天真處女,那麼恰恰與平常的認知相反,「玉女」也必定是種極有誘惑力的性慾對像,比諸走性感路線的「辣妹」、「小野貓」不遑多讓。如果性感女神的艷聞可以增加她的魅力,那麼「玉女」正正要透過排除一切桃色新聞來弔詭地強化她處女的性吸引力。又與一般人所想的不同,「玉女」的對象不止少男,更遠及許多男性成人。畢竟他們才最有「教育」玉女的渴望。

對於很多異性戀男性觀眾來說,鍾欣桐最令人失望的,或許就是破壞了「阿嬌」在潛意識上的性誘惑。大家覺得受騙受挫,是因為發現「玉女阿嬌」竟然不是處女,妄付了自己一縷癡心。可是家長們也不用太過擔心貴子弟承受的性挫折(很好玩,大半表示受騙和不滿的似乎都是成年),因為在最近一連串事件當中,他們其實也經歷了一種類似於集體「施教」和發現的快感。就像不少成人電影裏常見的場面,表面純真的白衣天使脫去制服之後居然是黑色的皮內褲,這也是種很有魅力的形象。這就是為什麼有如此多的人一方面猛烈批評鍾欣桐的虛偽,另一面卻又如飢似渴地等待「阿嬌」新照片的原因了;雖然他們口中不齒看似受傷,但他們其實是很快樂的。他們最想看到的鍾欣桐道歉的方式,或許是日本成人錄像裏美少女那種「原諒我,哦!對!我真淫蕩」的告白。

李怡先生在《蘋果日報》的評論中說,從這件事可以看到全香港的虛偽。有道理,只是他大概不曉得這種欲望確實是要用虛偽來維持的。

回應

玉女形象唔只serve男人, 仲serve女人

相信感覺受騙大罵阿嬌的, 還有很多是女性家長們. 正如文中解釋"玉女"(處女)在父權社會是何等寶物, 女性家長們亦希望自己的女兒成為如此的寶物, 於是玉女明星正正提供作為其女兒們的榜樣.

分析一流

作者引用東瀛四仔理論....具相當啟發性......玉女實是處女的委婉詞.....市面有頭有面的評論家都唔敢用"處女"呢兩隻字.....可能真係反映相當大的壓抑存在於社會上....阿嬌已經27歲.....係真唔係.....佢出道八年.....我以為佢未成年已出道.....如果係真.....27歲女仲係處女.....被騙的人士真係傻得緊要....香港女娛人特別遲婚......唔通真係要人唔拍拖或淨拍拖但唔能造愛乎......21世紀處女崇拜......香港真係奇幻都市.....

民間仲有人話要捉拿陳冠希.....要佢交代及認錯云云.....真係百年中國.....好富農村村公所及文化大革命味.....捉姦夫淫婦浸豬籠咁既群情......我都贊成佢交代.....寫書交代淫亂及媾女的細節與技巧.....相信熱鬧佢的性壓抑人士會拚命挑燈夜讀.....

Nil

梁文道自言稍談了一二,那麼,還有三四或更多不?

例如,阿嬌的不一致。零六年她遭便利偷拍更衣,公開以受害人身分(或道德高地)譴責壹傳媒,哭著說以後無顏面對視她為偶像的小朋友。用同樣的邏輯,今天她為何用天真和傻去為自己去開脫呢?有甚麼好開脫呢?她的日常私生活(換衣服和性行為按梁文道的分析是同樣正常不過的)因某(些)人不道德/不合法(?)的行徑而公諸於世,她要做的是理直氣壯地去批評,但似乎沒有。為甚麼?

我們對藝人和政治人物的道德要求,是否很不同?不同在,藝人賣形像,我們知道與現實有距離,但這距離長到多長才有問題?一般人是否都可以言行不一?甚至有政治人物一面sell愛家男/女人形像,一面沾花惹草,我們都坦然接受?

無疑,父權社會那種對冰清玉潔的玉女之心理需要,理可批評,問題是,阿嬌(及其公司)從來都對這個形像甘之如飴,針對此需要,發了不少財(Twins可出過兒歌唱片)。買方和賣方之間是否有玉女"產品"的承諾?今次出事了,有沒有人(公司)違反了"產品" 承諾---即使這承諾是多麼政治不正確,做出商業上(而非私生活)不道德的行為?賣方是否需要負責,或至少公開道歉?就像某名牌手袋,標榜全人手製造,卻被揭發(即使揭發者採用非法手段得悉)有用機器加工,然後,該公司的負責人(代表)走出來說,"全人手製造" 只是市場推廣策略,大家不要太認真。我們是否覺得沒問題?

(經查證後有資料不確,已修正,謹此抱歉)

處女的前設是無知,處女的後設就是無恥

希望徐女士是前者T^T
新書是第一次性愛,這個女人是第二次性愛。要買一本二手的舊版的書,但只有價錢相約的新的舊版書和舊的新版書,而多一倍錢才能買到最新版的書。

=_=o)"|||...

一個看私處的人...

不談道德 只求「問責」

我想從道德批判的角度去討論啊嬌的個人品德和她是否偽善都是有點出錯題,問題是她或/與她的經理人也跑不了的是對社會責任。

Apple 與 Wii

IPhone 出了冇耐, 減價賣新貨. 舊客大叫不公. 甚麼公不公道? 電子產品就是這樣. 結果:送舊客現金卷了事.

Wii剛出的時候, 有客仔玩得太顛, 條帶斷咗, 飛出去砸壞部電視. 又嘈. 結果:所有客仔免費換條粗帶.

阿嬌在公眾場所, 一向sell純情. 被發現私生活和形象不符. 客仔又嘈. 結果:阿嬌冇道歉, 咪被人轟囉!

不過, 話說回來, 她累到英皇報錯案, 警方捉錯人, 又是應該道歉, 不過這是另一回事.

感想

在《明報》看第八段時笑翻了,再看還是忍不住笑.

我理解樓上Nil的意思.鍾欣桐既然甘願扮演玉女,為了確保其形象,應該檢點私生活,視為工作一部分.但我覺得她一直演得不錯.若認同梁文道說法,玉女形象不過是虛構慾望,不必表裡如一,只要消費者信以為真.扮演玉女藝人何其多,她不會是第一個失貞的人.搬派她的不是,只有留下「罪證」,埋下禍根.豔照被盜與她無尤.

柯德莉夏萍也曾結婚,離婚.但從未有損其聖潔(玉女一詞太俗,只有聖潔才足以形容).若果鍾欣桐,陳冠希公開走在一起,甚至共結連理?造愛有何問題?是香港人太保守,還是對玉女幻覺有太多要求?

對於此事,除了陳冠希濫交,有人偷相片之外,我實在說不出其他人不是.「很傻和很天真」,或許表示她遇人不淑,想不到陳和那麼多女人「有一腿」,錯信所愛的人.

我們的快樂

有個女生告訴我她媽說鍾欣桐是為了貪陳冠希有錢和靚仔才和他上床,所以:鍾欣桐淫賤。

我是想說,也許我們並不是像想像中那麼相信媒體製造的假象,我們一直在等待的,是戳破假象的那一刻,戳破才是我們消費的重點。這個「我們」並不單純如斯,也不如夢初醒,真正的娛樂是現在才開始的。

沒有網絡禮儀的網絡世界真可怕

>只不過在網絡的世界裏另有一項不成文的常規和習性,而且極不同於目前的法律觀點,即任何上得了網的資訊都是屬於公眾的。
很可悲。
我上網八年,從來不知道上載在網上後的資訊都是公眾的。
可能因為我一直泡在ACG(ANIME,COMIC,GAME)界,有很多網友的同人作品(以圖和小說為主)。圈子裡的朋友有不成文的規矩,就是不得任意轉載。如果喜歡別人的文章,想轉載到自己的網頁或論壇,就必須要事前得到原作者的批准。我就曾經試過由於想翻譯一篇英文同人,寫英文電郵給對方提出請求(意指這種尊重原作的行為不局限於華文圈內)如果有人不問自取而給發現,大家都會譴責那個不遵守網絡禮儀的人,甚至稱呼那些人為小白。
為什麼在同人圈外的網絡世界是一個如此不文明,沒有網絡禮儀,對原作不尊重的世界?

>她的日常私生活(換衣服和性行為按梁文道的分析是同樣正常不過的)因某(些)人不道德/不合法(?)的行徑而公諸於世,她要做的是理直氣壯地去批評,但似乎沒有。為甚麼?
因為被偷拍後,主流都認同她是受害者,沒有人責怪她什麼。
照片被公開後,她是受害者的同時,有不少人責怪她與形象不一,她的「傻和天真」是給那批可能是她米飯班主的人作解釋;因為此事上責怪她的聲音多,同情她的聲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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