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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居民:警察搶奪並撕毀標語

按:此為一名港島居民單人匹馬五月二日奧運火炬在灣仔傳遞時,被警方干預示威行動的經驗,說警方是保障市民的表達自由的權利,在”盲目愛國”面前,他們又再一次做了國家機器.

今天(08年5月2日)下午四時十五分左右,穿著橙衫到達循道衛理教會旁的軒尼斯道。我帶了一張A1 size螢光橙色的標語卡紙,上面寫上「Free Hu Jia 釋放胡佳」。聖火未到之前,我一直拿著卷起了的紙牌,站在一名交通警後面。

聖火到達的時候,我打開並舉起標語紙牌,立即有一名穿便服的男人走過來搶,我拿穩紙牌,大聲問他「乜野事?」,我前面的交通警沒有理會,然後男人強行撕毀我手上的紙牌掉在地上,接著大約四至五個便衣探員上前把我挾著並帶走。

四名便衣探員圍著我,說「不要攪事」,又說「你咁樣做(舉牌)會引起混亂,周圍既人會同你有衝突」,「如果你故意咁做引起混亂,可以告你」。

之後他們抄下我的身分證,寫低了我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之後問我職業,我也如實回答,不過他們問我的工作地點,我說他們沒有需要知道,他們問了幾次我也不答便沒有再問。問話之後,便搜查我的背包。

後來他們問我牌上面寫的是什麼,我如實回答,反問他們為什麼撕破我的牌之前沒有看清楚,他們沒有回應。後來,撕毀標語的便衣警察開始解釋為什麼要扣留我,說因為我的行動(舉牌)可能會引起衝突,為了「保護」我的安全,所以將我帶走。他又指示我不可再「攪事」,否則可能拘捕我。我只好回答說,「牌已經被你們撕毀了,我還可以怎樣?」

聖火隊伍離開之後,他們讓我離開,整個過程大約十多分鐘。

為什麼當我舉牌的一刻便立即被搶牌?相信是因為我穿著橙色衫,那幾個便衣一直在監視著,當我舉牌便立即行動。

如果他們真的想「保護」我,當我舉牌的時候,應該先請求我把牌放下,甚至發出口頭警告,而不是突然把標語牌搶走撕破。那根本是因為不想標語被任何人看到,所以要立即毀滅。

這種所謂的「保護」,實際上是打壓和平請願。對於警察而言,請願標語不算是市民的財產,是可以任意破壞毀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