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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陳巧文說起﹐談西藏獨立

上星期在香港舉行的奧運聖火接力﹐在一眾傑出運動員﹐人氣明星與政治小丑的陪襯下﹐大致上無驚無險完滿落幕。除了萬人迷劉華的有型跑姿﹐輪椅老人犯眾憎的醜陋面目外﹐還有雪山獅子女陳巧文示威被捕的小插曲。這幾天網上輿論反應兩極﹐一方支持陳巧文身體力行﹐悍衛香港的言論自由﹐另一方則把她起底抹黑 ﹐指責她是漢奸賣國賊。我支持陳巧文舉旗示威﹐一來佩服小妮子的站出來的勇氣﹐二來那些動粗恐嚇﹐出言要她閉嘴的人也太不像話了﹐任誰也會激起鋤膠扶弱憐香惜玉之心。持不同立場本是常態﹐可是反對陳巧文的人實在太難看﹐根本完全沒有理據可言。陳巧文只是說支持藏民自決﹐反對者就說她鼓吹國家分裂。可是就算是要分裂國家那又如何﹐誰說討論支持獨立就一定不對﹖

說在前頭﹐支持陳巧文舉旗示威歸支持﹐我也同時反對西藏獨立。不過理由可不是國家領土神聖不可侵犯的歪理﹐只有無知之輩才會相信這套封建皇帝拿來愚民的大話。反對西藏獨立的理由很現實﹐西藏雄據喜馬拉亞山﹐為中亞易守難攻的天險。加上該地區坐擁亞洲四大河的源頭﹐是下世紀兵家必爭的戰略重地。我身為中國人自然不想西藏落入外國控制﹐讓國家的命脈暴露在外國的威脅中。我反對藏獨的理由是純萃出於自利﹐可沒有用滔滔謊言推出來道德高地。雖然我與反對藏獨的人立場相同﹐但還是對他們的無知歪理看不過眼﹐只好寫點回應批評﹐好過讓人以為只有是非不分的憤青才會反對藏獨。

反對藏獨的人會說﹐國家法律不容獨立﹐甚至不容許討論獨立的可能性﹐所以持雪山獅子旗是犯法。若果中國法律是這樣寫﹐犯法是肯定的事實。但觸犯的是一條不道德惡法﹐人民並沒有遵守惡法的義務。正如法律明言不容西藏獨立﹐但這不等於法理上西藏不可以獨立。法理並不等同法律條文﹐而是超越人下來法律的自然法。若法律沒有法理可依﹐只不過是以強權背書的命令法﹐本質上與誰槍桿子粗誰話事沒有分別。中國是一個不講法律只講人治的社會﹐政府以命令法讓人民收聲是無可奈可的現實。可是香港號稱全球最自由的城市﹐保留從英治時代的法治精神﹐若果連香港也不講法理﹐倒不如名正言順取消一國兩制﹐讓香港市民給中央集權統治算了。

反對藏獨的人會說﹐西藏自古以來的中國的一部份﹐所以國家領土不容許分裂。首先這不是歷史事實﹐其次就算西藏真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也不能推論出國家領土不容分裂的結論。史書有云﹐天下合久必分﹐久分必合﹐國家建立和消失本是歷史常態。中世紀奧圖曼帝國橫跨歐非亞﹐現在分裂成中東諸國。曾幾何時大英帝國稱全霸球﹐號稱永不落日帝國﹐舊殖民地現在差不多全部獨立﹐成為英聯邦諸國。遠的不說﹐說近一點的歷史﹐二十世紀末蘇聯崩潰﹐分裂還原為十幾個加盟共和國。認為憑強權高壓統治可以擋歷史的發展的當權者﹐不過是膛臂擋車痴人說夢罷了。若果是愛國不想國家分裂﹐就更加應該要認真討論國家為何會分裂。不要活在否認國家可能分裂的幻想角度﹐看清楚沒有千秋萬代國家的現實﹐理解想分裂獨立者的想法﹐才可以有效制定防止分裂的策略。難道有人真的以為﹐用鐵腕統治人民就不會反抗嗎﹖

反對藏獨的人會說﹐中國人民不希望國家分裂﹐支持藏獨就是與人民作對。這樣的說法不可以話他們錯﹐只是他們只說了事實的一半﹐沒有說清楚為什麼人民不希望國家分裂。其實朝這個分向去思索﹐探討何謂國家就走對了路。在古代百姓渴望國家統一﹐是因為戰亂令人民生活艱苦﹐國家統一了就可以安居樂業。其實現代的國家觀念也是相同﹐人民安居樂業才是最終目標﹐國家只不過是達這個目標的手段。不容否認﹐中國統一穩定有利經濟發展﹐人民生活質素可以穩步提升。可是國家的完整並非神聖不可侵犯教條﹐只是建立在保障人民生活質素的大前題下。若果世界或中國政局有變﹐把中國分裂為數個中型國家﹐可以更有效推行政治經濟改革﹐讓人民加速脫貧致富的話﹐那我們就沒有任何理中去反對國家分裂了﹐畢竟追求生活改善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回說西藏獨立的問題﹐從西藏人民的立場來看﹐若留在中國比獨立有更多好處(不論是威迫利誘)﹐則不應該亦必要獨立。反之若留在中國弊多於利﹐既沒有人權又沒有文化自由﹐只有傻子才會支持反對獨立吧﹗

最後多說一點﹐加拿大魁北克省法語區也整天著嚷要獨立﹐甚至有個政黨魁人黨打正旗號要分裂國家﹐還在議會贏得不少議席﹐每隔十年八年就搞次獨立公投。相信看在那些盲目擁護國土完整的人眼裏﹐會覺得加拿大這一切很不可思異﹐那有國家許容鼓吹分裂國土的罪犯當議員。可是若果明白國家的真正意義﹐就會反過來認為盲目反對獨立才是不可思異﹐那些人簡直活脫是上世紀民智末開的天朝蟻民心態。啟蒙運動推行了二百年在西方總算有點成績﹐看來在中國還是剛剛起步﹐ 可要加把勁提升中國人的思想質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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