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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記靈風基金會基督教與同性戀運動的講座

By:李淑儀

有關基督教如何看同性戀的各種議題,一直爭論不休,近期更進入白熱化階段。

靈風基金本月舉辦一連兩場有關基督教與同性戀運動的講座。首場講座已於六月十七日在播道會港福堂舉行。由國際靈風合作夥伴組織(Langham Partnership International,簡稱LPI)的國際事工主管基斯‧韋特牧師(Rev. Dr. Chris Wright)主講,IFES東亞區總幹事翁偉業傳譯,並由中神教務長李思敬博士回應。當晚出席會眾坐滿了正副堂,人數多達七百人,當中也有外籍信徒。

韋特表示自己是以一個戰兢的心情及一個已被神恩典寬恕的罪人來處理此題目。同時,他表示對同性戀性行為的批評不等於是恐懼和恨惡,當他指出某一些行為在聖經中是罪時,不是要大家憎恨或看低同性戀行為,因為它與其他罪一樣,並不是特別有罪。他認為罪人是上帝所特別去愛,而且天父是要信徒有鄰舍的彼此相愛,所以信徒不應憎恨或恐懼同性戀者。

韋特透過舊約的創世記及利未記,新約的馬太及馬可福音來解釋有關同性戀在當時猶太人及以色列人的文化、政治、傳統等背景下,耶穌如何看待同性間的性行為,而基督徒又如何效法。當中提出了三點是,有關聖經教導如何看人性、上帝怎樣看人的性及上帝給人的使命。

韋特從創世記中帶出上帝造男造女是要發揮互補的功能,是神要成就創世的使命︰生育、組成家庭及工作,故此同性是難完成這個互補的功能。他在總結時提出同性行為在神創造男女的原意上是有衝突。同時他向會眾提問誰是我們的權威,是聖經給我們啟示所認識的上帝,還是周遭的文化?另方面,他指出愛不能作任何事的藉口,雖然彼此相愛但也會彼此犯罪,從而作出彼此傷害甚至是不合道德標準的事。雖然聖經是容許同性之間表達彼此相愛,但不容許用行為表達他們的愛。

韋特指,無可否認,上帝看同性之間的性行為為罪,但另一方面要同樣看聖經中其他的罪,而且聖經用了更多的篇幅去指摘欺壓弱勢社群的人的罪,所以他是指責西方社會那些一邊是貪婪、欺壓貧窮人的人,同時他們又在指摘同性戀行為,因為這是假冒為善,是有罪,是上帝所憎惡,所以他希望信徒不要作現代的法利賽人。韋特強調信徒不應歧視同性戀者,同時,更要在他們受到傷害時,挺身保護他們,因為耶穌也與他們同在,信徒是不應該第一個或之後取起石頭擲他們的人。信徒要學效耶穌擁有道德的勇氣對抗惡行,同時也要有耶穌憐憫的心去對待罪人,從而學習耶穌接納有需要的人。

李思敬表示在會眾吃過以前的大餐後,要請大家飲一杯帶有苦味的黑咖啡──他主要提出三點的反省,分別是權威、多元及犯錯的可能。

李思敬說明聖經的權威是給予信徒的信仰生活上最高的準則,這是包括神學及倫理、道德三方面。當信徒接受聖經為最高權威時,便是表達了對聖經謙卑、接受及順從上帝的態度,他強調聖經不是一種霸權,作為信徒是要一生學習捨己、犧牲跟隨主。

第二,他指出聖經是要正視其大公性及多元性。他提出真理不等於喜好,批判討論不等於霸權,尊重不等於認同。他強調真理是要討論,不可只用認為的態度便可,同時解釋聖經不能脫離政治現實,因在多元的處境中是有很多政治現實,只是當釋經時不需淪為政治玩意。不過他認為社會主流從來不是道德的大多數,而且是不可以真正接納不同意見。他提醒信徒要獨排眾議,便必須面對逼迫,這是在多元社會中的一個極嚴肅的抉擇。

第三,他表示,我們對聖經的理解也可能會有錯。當我們肯定聖經無謬誤之時,其實同時肯定除聖經之外的所有事物都可能會錯,如傳統、教庭等。所以他認為真理是要討論,禁止討論是鴕鳥政策。他指出立場保守的基督徒讀聖經不一定會錯,反而誠實更加重要。他認同人是會犯錯,尤其在思想上引致行動犯錯,這是必須小心的。

他提出當信徒考慮同性性行為是否與婦解、解放黑奴或男女平等一樣時,需要考慮下列一些假設︰

一、穩定同性伴侶關係的性行為是正常,且不是聖經所禁止的罪。

二、聖經禁止同性行為是因為文化背景的一部分,否則是可隨時代改變而更改。

三、信徒生活在恩典、自由中,所以不受任何教條、規條的束縛。

四、福音是帶來釋放,令人接納自己,甚至是同性傾向及一些性滿足等。

李思敬表示人是會犯錯,但要小心考慮上述的假設,否則便會變成甚麼都可以。

《時代論壇》第九三○期.二○○五年六月廿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