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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式遁辭

  遁辭,乃逃避掩飾錯誤的言辭。而套式遁辭,原出現於一些總不承認自己有錯的人,用作逃避批評好使自己心安理得的詭辯。但言辭是帶有傳染性的,思考力弱者,聽見遁辭又以為其有理,於是鸚鵡學舌,一旦被人批評又搬出遁辭作盾牌逃避批評。這就成了套式遁辭,可以獨立於詭辭而「反駁」任何批評。下文將略作分類,列舉一二。

  遁辭或是狡者故意詭辯,或是愚人鸚鵡學舌,共通點是:從不提及別人的批評有何錯處,就自以為已經作出有力反駁。

  第一類,是透過似是而非的論調去指出批評者不應批評。

  「大家的觀點立場不同,不應批評別人」
  這可算是「極端相對主義」模式的遁辭。若然說「每個人都有自己想法」,這句近乎廢話,但實在看不出這跟「不應批評別人」邏輯上有何關連。若我說「一加一等於二」而你說「一加一等於三」,那我批評你算是應該不應該?人類有分辨對錯的能力,或者我們不能只憑一己觀點而判定對錯,但不代表不能判定對錯,相反,我們更需要其他的觀點,而非忽略別人的觀點。而且,對錯跟立場觀點沒有必然關係。若別人的批評有問題,請指出哪一處有問題,而非以立場觀點作遁辭。自己不懂以別人觀點去看東西,就以為人人如此,甚至人人應當如此,實在可悲,而更可悲的是,有不少人附和這種謬論。

  「我們要尊重別人的觀點」
  說這話的人,認為批評其他人的觀點就是不尊重別人,由於「我們要尊重別人的觀點」,所以不應該批評其他人。如此一來,老師們都會頓時變得不知所措,因為改考試測驗卷時要尊重學生的觀點,學生寫「1+1=10」(按:十進制)也不能扣分。那麼,考試還有甚麼意思?可能就連白痴也懂得,批評別人不等同不尊重別人的觀點。(順帶一提,我的批評可算是我的觀點,若說「我們要尊重別人的觀點」所以我不應該批評,其實也是不尊重我的觀點,由此可見,此等論調其實是在自我推翻。)

  「沒有資格去批評別人」
  涉及「資格」的所謂駁斥,常見有數個類型。一,自貶型,就是那些口口聲聲「我們沒有資格去批評別人」,所以認為別人也沒有資格批評他們的人。「我們沒有資格去批評別人」的「論據」,跟上文「立場觀點論」相近,兩者皆屬自我萎縮,忽視人類與生俱來的理性。二,經驗型,即那些「你未曾試過xxx,不能(即沒有資格)作出批評」。最大的問題在於那些「xxx」通常只是一些感受經驗(真實與否又是另一回事),假如這說法成立的話,任何邪教也不應受(任何非邪教教徒)批評(因為要試過了才可以批評)。三,矛盾型,模式大概為「你可以不做(相信)某件事,但就沒有資格批評別人這樣做」,此類別可算荒謬之最,因為:我既然是要批評你做某事,而若我做了該事的話,豈非自打嘴巴?

  「你可以不認同,但不應該批評」
  從意思上看,這似乎跟上一句分別不大,實際上,這一句在某個特定場合出現,而上句則甚少在此場合出現。在甚麼場合出現呢?對了,就是真理使者詞窮理屈時,仍堅信自己手握絕對真理但理性上無法反駁別人,僅能吐出的一句話。由於反駁不了別人,「你可以不認同」一句是萬不得已吐了出來,但仍心有不甘,於是要厚著面皮加回「但不應該批評」一句。為何不會以觀點角度作遁辭呢?因為他們(相信)手握的乃絕對真理,從任何角度觀點立場看也是絕對真理,故他們通常不會用「大家的觀點立場不同」作遁辭。

  總而言之,批評沒有甚麼資格不資格、應該不應該,而只在於成立不成立。這一類遁辭通常對一些自以為中立,聲稱要尊重別人想法實為最不尊重理性的人甚為有效,而且往往出自該等人口中。

  第二類,則透過轉移視線的手法,逃避批評。

  「你這是為批評而批評」
  這是一種轉移視線的遁辭,雖然拙劣,卻有不少人認同。暫且不論其謬誤,先分析其意思。若句中兩個「批評」意思相等,則屬廢話,因為一般人做某件事時,都是為了做該事而做,比方說吃飯,「為吃飯而吃飯」並不代表「吃飯」有甚麼問題,再者,此句的意思會跟「因為x,所以x」一樣空廢。若該句的意思是指「為了批評別人而胡亂找點東西批評」,則應該指出別人的批評中「胡亂」之處,以示其批評不成立。(此等遁辭或會變種,但形式不外乎是「為x而x」,內容或空廢,或不相干。)

  「這是別有用心的惡意中傷」
  同上,被批評者其實毋需管別人是否惡意中傷,就算批評者的確不懷好意,他的批評不會因此由對變成錯。指「批評者惡意中傷」,實屬不相干。要駁斥別人的批評,應該是指出別人批評中不當之處,而非從猜測別人的動機去否定批評。(同上,這句亦有變種,但又不外是些「不懷好意」、「別有用心」……)

  「不要只批評,提多點有建設性的意見。」
  這一個說法,是透過「有建設性的意見」一詞,暗示批評乃沒有建設性的意見,引起別人對批評者(感性上的)厭惡,從而認同(同情)被批評者。批評是否真的沒有建設性?非也,所謂破邪而顯正,我指出「一加一不等於二」是錯的,就等同指出「一加一等於二」。難道就因為我的意見中帶著一個「不」字而全盤否定?再者,若果做好該件事的責任是在自己而非別人身上,自己做得不好反而怨別人批評?怨別人沒有建設性的意見?這又是甚麼道理?令人遺憾的是,如斯謬論近年在香港(居然)有不少人附和,港人思考能力水平或可見一斑。

  以上三種遁辭有一個共通點,就是訴諸感性,透過令人對批評者產生厭惡情緒而否定其批評。無可否認,這一類遁辭對某些「感性」(事實上只是不理性)的人頗為有效。

  第三類,就是逃避辯論,從根柢迴避批評。

  這一類遁辭,模式可謂多,可謂少。多是指理由多(下將列舉一二),少是指無論他用了多少篇幅、甚麼理由,只是要帶出一點:「我不會跟你辯論」,而這不過是詞窮理屈的表現。現列舉一些常見理由:

  「不想再糾纏下去」
  本來嘛,真理越辯越明,然而在辯論過程中,思考力弱者常被搞得頭昏腦脹,於是就「不想再糾纏下去」,說穿了,還不是因為怕麻煩、怕露出馬腳丟臉?

  「這是無益、無知識的辯論」
  任何辯論對追求知識而言也是有益的,除非辯論演變成謾罵──但這就不是辯論了。那怕跟你辯論的人滿口歪理,你也可以從中得到反面教材,從錯誤中學習。再者,人應該謙卑,而不應以(只有自己)不會錯誤,手握絕對真理自居,從而自我封閉。(按:「無益、無知識……」這種「有益」的句子是小弟從一位基督徒口中聽到的,他以此作不跟我辯論的理由)

  「各人的觀點都不同,無謂爭辯」
  跟「大家的觀點……」一樣,無非是自己能力問題,找個借口;要不是就是以為辯論是一件有傷和氣的壞事。事實上,要有拙於思考的人,才會造就出論點薄弱、論據不足、人身攻擊充斥的低層次、「傷和氣」的所謂辯論。

  其實,任何的論調(包括批評),或是對,或部分對,或是錯。若別人的批評屬前兩者,迴避批評只會失去一個改進的機會;若為後者,只要其批評不至於太過荒謬,其實亦可以加深對該議題的思考。而且,倘若別人的批評是錯的話,大可以指出其錯謬之處,並無遁逃之必要。用任何借口逃避批評,終歸不是一個理性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