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公民運動與媒體革命

林藹雲
明報2004-12-16

龍應台在上星期的明報上呼喚公民運動的開展,指出只有透過公民的積極參與「鬱結的負面情緒」才能轉化為「社會進步的正面能量」。雖然她主要在討論西九龍問題,但她所提出的社會政治文化發展方向,正道出獨立媒體 (香港)(Hong Kong In-Media )出現的脈絡,是一番很勉勵的說話。
--------------------
In-media 公民運動的回應

In-media(www.inmediahk.net)這個網上媒體計劃是在今年七一遊行後的一個小型檢討會中提出的,有十多二十人出席,有民陣的成員、學院的教師、民間團體成員、文化和教育界的朋友等,而討論的主題是如何深化兩次七一後所引發的民間社會力量。正值當時商台事件熾熱,另類媒體實踐成為討論的焦點。會議後,與會者成立了一個五、六人的小組草擬In-media的計劃書,之後一面寫計劃書,一面學習國外另類媒體實踐經驗和理論,正值台灣《破報》老總黃孫權到港講學,從他身上又學到很多網上媒體的新技術與新文化,到現在,in-media已經試刊兩個月,透過小圈的宣傳,招了四十多個網上專欄作者(blogger)和民間記者(citizen re-porter)。可見In-media正在回應一個興起中的公民運動,兩次七一遊行都有幾十萬市民走出街上表示自己的不滿,當中有很多「鬱結的負面情緒」,不是簡單地可以透過遊行或投票而解開,需要有一種參與式民主的形式,讓公民塑造與介入社會的議題。其實在第一次七一遊行之後,網上已經出現了很多另類媒體,有的是政黨和政團與市民溝通的工具,有的是小社群式的言論空間,前者有一個很明顯的政治目的和主張,後者強調言論自由,但卻往往缺乏塑造社會議題的目標,亦缺乏持續性;第二次七一後組成的「人民廣播電台」可謂開創出一個既具有政治敏銳度、又持續的網上空間,但組織者亦同意他們的定位還是一個小眾的議政空間。而In-media則希望從這些經驗中開拓出一個多元普及的公共空間,鼓勵市民以批判、探索和建設性的態度介入和塑造公眾議題,把邊緣大眾所面對的處境,提升為公共的議題。理念既定,問題是如何營造一個參與和介入的渠道和空間。在《破報》黃孫權和其他朋友的引介下,我們參考了歐美網上日誌式或部落格媒體(Blogger journalism)和南韓Ohmynews的市民記者運動。

香港部落格文化滯後

部落格這個形式早在1999年就開始透過Google旗下的weblog公司而普及;直到2001年,美國911事件後,成為了一股新興的媒體力量;部落格的文化把新聞學Journalism帶回到它的最根本意義,即以日記的形式呈現每日發生的事情(journal)。傳統的學院新聞學一般認為,記者可以透過專業的操守、客觀的報道來呈現一個更「完整」或真實的社會,並捕捉社會上新鮮、有價值和公共的議題,網誌新聞則強調主觀情緒,新聞製作的過程,認為個人的感受、價值和經驗都是公眾議題,透過書寫人們可以進行主體間(inter-subjective)的對話。部落格文化的動力來自基進的個人主義,在網絡世界中形成了分散的力量,近年網絡活躍分子最大的宏願就是要發展一些社會性軟件(如RSS)以凝聚這些分散的個體力量。近年,部落格的影響力愈來愈大,歐美很多主流媒體(如英國的Guardian,美國的CNN和法國的LeMonde)反而要利用這種形式去吸引讀者,要求記者要在網上開自己的部落格。香港部落格的文化非常滯後,只有一少撮部落族(blogger)在自己的格中默默地筆耕,而記者寫部落格的更絕無僅有,所以In-media一開始進入這個部落文化圈,很快就引來一陣回響,現在有很多部落族都加入到我們的專欄區中,在未來in-media會以RSS的工具與他們的部落格串連起來。由於部落格文化的動力是來自個人,要鼓勵個人介入公共空間和議題市民/民間記者的主體位置顯得更有力。南韓網上另類媒體Ohmynews(我的新聞)是全世界市民記者運動最成功的例子,這場媒體運動是南韓民主運動的延續。在民主黨派執政後,南韓民主運動面對的問題是如何發展公民社會,把民主變成生活的實踐而不是囿限於形式性的選舉制度,而Ohmynews成為這場公民運動的先驅。它於2000年成立,最初是由三位專業的新聞記者組成,但他們的志向卻是要打破新聞專業,希望每個市民都能成為記者,透過呈現社會,探索和建造社會價值。Ohmynews的理念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知識和經驗,而他們自己最有位置去報道和評論與自己相關的事情,並透過報道反省自己身邊的事物,把它們變成公共議題,以爭取改變。這是一種公民責任,亦是對自己生命的責任。目前,Ohmynews是南韓最大的網上媒體之一,有超過三十五名記者和接近兩萬名註冊的市民記者,每天有超過70%的報道是由市民記者提供。

提出民間記者概念

雖然香港的民主和市民運動傳統沒有南韓那麼強,但Ohmynews的議程正是In-media目標,所以我們開始構思如何把市民記者的運動納入In-media之中。而我們第一次公開提出民間記者這個概念是在十月份的一個關於媒體與公共空間的討論會上,當時記協會長張炳玲第一個反應是:那豈不是全民狗仔隊?另外,上月在牛棚書院的媒體與香港生活價值的討論會裏,民間記者的操守和可信性問題亦成為提問的重心。不過,前者提問的假設是專業記者具備專業操守,而民間記者亦缺乏操守;後者一方面害怕In-media的組織者會以專業記者的一套方法去訓練民間記者,使他們假扮客觀,另一方面則認為要發展出另一套的新聞採訪倫理。

經過幾個月的討論、DIY式的實驗和探索,我認為民間記者的倫理和實踐動力是出色的專業記者的必要條件,若香港的記者要挽回他們的專業操守和精神的話,記協應該鼓勵記者寫部落格和當民間記者,因為只有當專業記者能對自己負責、對公眾負責,而不是對公司權威、報紙銷量負責的時候,他們才能履行所謂的專業操守和精神。而民間記者的質素正如公民的質素一樣,要在實踐的過程中積累,從中涉及很複雜的文化習慣和價值問題,但In-media會積極參與和介入這個過程。正如龍應台講述自己在台北文化局的實踐經驗給我們的啟示,只有透過創造性的參與和實踐,才能有轉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