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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我遲五年出生

(本故事純屬虛構,或有雷同,但不巧合)

  今年,乃放榜的日子,我一早起床,吃過早餐,便回校領成績單了。我自問考得不差,故並不十分擔心。但萬一,就是萬一,我得不了十四分,回不了原校的話,怎麼辦?一想到這兒,就不由自主地緊張起來。假設我是十二三分吧—應該不會再差的了—那我應該出外找其他學校?不,只得十二三分,雖說讀中六對我而言並非難事,但這個分數恐怕會成為上大學的障礙。那麼,再考會考?似乎是唯一的選擇,但,我只能自修,而且,考完會考又如何?下一年的學生就是「三三四」的首批實驗品,我得了三十分也沒有中六可上(三十分尚可能可以拔尖,廿九分怎麼辦?),那我為甚麼要再考?噢,我忘了,我可以重讀中五,讀「三三四」的中五課程,但又要重新選科,又沒有上中四的課,我能趕得上功課嗎?想著想著,就行到了學校。
  看見了很久未見又可能不能再見的同學們,也在一同等候著,有的說個不停,有的在靜候著,似乎十分緊張。老師進了課室,手中拿著一疊成績單,成績單掉落桌面產生的聲音,把整個課室的聲音壓下去,課室頓時變得靜默。順著學號,一個跟一個拿成績單,看來,不開心的多數是能升班的同學,他們不甘某些科目「只能」得個 B,反而考得差的同學,或許早有心理準備吧,反應不大。有的人哭了出來,但他低著頭,分不了他是否喜極而泣,但只有兩個可能,要麼是他比預期高分得多,要麼是他沒有想過自己這樣低分,應該是進不了原校。輪到我了,從老師手中接過成績單,十六分,先前擔心的問題,一下子放下了。老師叫我們十四分以上的,到禮堂聽選科講座,唉,又是選科講座,聽過數次了,但今次是來真的。別處傳來了選科表格,填了選了一早想好了的那數科,交表核實後到校務處交錢便行了。交完表後要等其他同學,於是又再想想接著兩年的問題:如果順利的話,考完高考可以上大學,但讀得不好,恐怕不能重讀,因為那時已經是在行四年制了,可能要由第一年開始再讀四年。四年,一想到學費就頭疼了。但假若不順利的話又如何呢?若是高考不順利,我亦只能自修再考一次高考,但考完以後能否進大學也是一個問題。若是中六不順利呢?恐怕學校不會讓我重讀中六了,因為根本就沒有中六可讀,要讀都只能讀「三三四」的中六。這令我不會有中六不順利的問題,但或許會造成我高考的不順利了。似乎這兩年我不能再偷懶,得勤力點了。
  待數名同學都交了表後,就跟他們到校務處交錢,途中遇到兩名同學,都是十二分要核卷的。若他們是十三分,學校也許會收,但他們只有十二分。他們都有兩科的分數比預期低,故打算核卷,但縱使上訴得直,也是所有學校收完學生後的事了。交完錢,就跟他們去了吃午飯,再四處流連一下,便回家了。期間不斷見到有一些同是中五的學生在找學校,隱約聽到有一個是二十四分的,也不能上回原校。唉,難道香港的學生一生下來就要受考試的詛咒?不,有人認為,「三三四」可以減少學生的考試壓力。也許吧,減少下一屆學生的壓力,卻增加了我們這一年的壓力。我們這一年的壓力,不是一年,而是直至我們大學畢業,又是誰製造的?

 後記(仍然虛構):

  那兩名要核卷的同學,都找到了學校上中六,但其中一名後來收到通知,他有兩科的成績也獲得提升,即由原來的十二分變為十四分,可是,那時已經太遲了,希望他在那兒能結識多點新朋友吧。

 真正後記:

 我很幸運,也不幸運。幸運的是我並非行「三三四」制前一年的學生,不幸的是我仍要考會考高考,幸運的是我能應付會考,無需核卷。算起來,我應該是幸運的。但有不少同學就不幸了,未夠分的,想核卷但核卷似乎沒有用。至於夠分的一群,兩年以後,我們當中又有一些人進不了大學。不過,拙文想指出的其實是制度的不公,而非「會考高考就是一切」。事實上,升不了中六進不了大學不是死刑,亦有其他出路。而我最希望的,乃上文所寫的事五年後不會發生,可惜這恐怕只是一個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