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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一短評 - 好戲量漂亮一仗

朋友問我,這個叫「好戲量」的劇團,是不是一個很大的團?朋友在旺角西洋菜街見過「好戲量」的巨型招牌廣告。

宣傳造象,實踐理想

早幾個月前,「好戲量」劇團在文化中心重演一個關於「家駒精神」的劇場創作《駒歌》,連開廿場,在這城市的大街小巷作出「劇界」空前的宣傳攻勢。大小廣告招牌橫額海報地鐵燈箱均被佔領,就連「春天」這樣的商業劇團也未曾有過如此浩大的聲勢!

我們的城市,四周都是廣告,商品資訊爆炸,但香港的藝術活動一般很少作出很龐大的廣告宣傳。一般藝術活動不像商業娛樂有厚利可圖,有錢寧可花在創作之上,甚或根本沒能力負擔廣告費。商業藝團則大概早已計算成本效益,既已場場爆滿,再多的廣告便不化算。

而「好戲量」排山倒海式的宣傳策略,似乎更接更一種「文化侵略」的示範!好歹要在別人的心裡留下一個印象,利用商業廣告讓自己廣為人知,打響名堂。廣告宣傳的目的已不只在於吸引大眾消費,而是更似在告訴大眾:香港不只有「迪士尼」!「好戲量」出奇制勝,在劇場以外實已嬴得漂亮的一仗。

十年前,高志森創造了一個劇壇神話,《我和春天有個約會》成了一個熱潮,以藝術搞生意,原來也大有可為。而近年,原本屬「非商業/非主流/前衛」的劇團也連開數十場,而且場場爆滿,但內容免不了需要取悅大眾,劇作風格上實已有所轉向。譬如香港老牌前衛劇團「進念.二十面體」過往許多作品都讓大多數人看後摸不著頭腦,但近年的《東宮西宮》系列劇作則用嬉笑怒罵的形式諷刺時弊,因而深得大眾受落。

「好戲量」最近的劇場作品《駒歌》,及後的《忘了時間》、《我愛你個頭》,劇場觀眾入座率均達八成之高。但最難得的是,劇團並沒有走向商業路線,而是一直堅持著「另類」的戲劇方式,一種以「互動即興劇場」為基本的「教育戲劇」路線。「好戲量」沒有明星,也沒有如詹瑞文般的演技派笑匠,但演員少說也有三、四十人,大部分都是十多廿歲的年青人。這些年青人在創作的過程中往往對身邊的事物有了更深的領會,然後就把這些感受透過在導演所設的框架下跟觀眾分享。而據知劇團台前幕後都是不收酬勞,門票收入都用來作未來劇目的宣傳和製作、經營一個位於太子,名為「雅座」的排練室,以及推行其他有關戲劇創作的活動。

《我愛你個頭》的創意

上周在香港大會堂劇院看了「好戲量」的最新作品《我愛你個頭》,以「愛」為主題的一個作品。上次看《駒歌》,有不少驚喜的場面,如一班人忽然很整齊地唱歌、做動作、定格,但整體卻較為鬆散和稍嫌太長;而《我愛你個頭》則比《駒歌》更能掌握整體結構,而且不乏極具創意的段落,如演員走到觀眾席打劫觀眾現場寫的愛的樹葉、串燒流行愛情歌詞當對白的搶婚婚禮、隨手拾起觀眾寫的愛的樹葉當對白等......還有一場十多個女孩都穿上婚紗爬上木梯站著的場面,實在是製作認真絕不馬虎。然而,無論是題材處理和表達形式,其實都不是跟著大眾口味,「好戲量」似乎有他們的堅持。在完場時,「好戲量」做了一個現場觀眾調查,發現大部分都是新觀眾。那似乎表示「好戲量」的宣傳攻勢十分有效,入場看戲的新觀眾數目大有上昇,但可惜大部分的舊觀眾都沒有再度入場?!......

可以說,「好戲量」的觀眾流動性很大,似乎沒有大量的固定捧場客,而他們的廣告戰略十分有效,讓更多人接觸到跟大眾心目中不一樣的戲劇。同時,劇團得以獨立經營下去!

《我愛你個頭》裡還有一幕街頭示愛的紀錄剪輯短片,大概是以一種「隱形劇場」的方式在做街頭劇,甚至引起了警察叔叔的「關心」。如果你在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發現一群做街頭劇的年青人,他們很有可能就是「好戲量」。上演街頭劇除了是為劇場裡的演出作宣傳外,更是想讓從不走入劇場的大眾都能實在地接觸到戲劇,讓戲劇走出劇場與大眾溝通。

當愈來愈多人樂於把戲劇當作一盤娛樂生意去大搞特搞,有人則本著要有更多人接觸得到的態度,利用商業手段(廣告)去製造一個「現象」,然後在街頭、在劇場裡繼續堅持理想。

「好戲量」的網站:http://fmtp.net

「進念.二十面體」的網站:http://www.zuni.org.hk

藝辭海

文:小西

「互動即興劇場」:這是一種鼓勵觀眾主動參與、與演出以及演出者現場即興互動的劇場表現形式,其中包括「一人一故事劇場」﹙Playback Theatre﹚、「劇場運動」﹙Theatresports﹚、「論壇劇場」﹙Forum Theatre﹚等多種形式。跟一般劇場演出不同,觀眾在現場的主動參與以及跟演出的即興互動,才是「互動即興劇場」演出的主體(可参考http://fmtp.net/theatre.htm)。

「教育戲劇」:或稱「教育劇場」(Theatre in Education),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在英國發展出來的一種藝術教育模式。基本上,這一個模式是活動為本的教學方法;後來這種理念漸漸成為一種藝術教育的模式,那就是怎樣設計一些藝術活動,針對參予者的需要,透過「賦權」(Empowerment) 的過程(例如透過技術或知識的灌輸) ,令他們有表達的權利或自由。

「隱形劇場」:一般來說,這類作品的創作者,都會把作品放在非劇場的空間(例如街頭、商場等公共空間)演出;由於演出者不會開宗明義的宣佈何時開始演出,這類演出一般都是潜伏於人群以及日常生活場景中,進行演出的。

#本文之修撮版本於2005年8月21日刊於明報「生活」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