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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不入的「拼搏精神」

   

    有調查指出,申請公屋的單身青年較去年增加了。一些房委會成員就擔心,現行公屋政策中,容許單身青年申請,會讓她們甘於低收入而依賴社會資源,從而失去「拼搏精神」。

於是,房委會建議了一種古怪的計分方法,來限制單身青年的申請:第一,從十八歲開始計算,年紀愈長,獲得的分數愈多,而且一年一年增加;第二,公屋分拆戶直減三十分;第三,建議中的計分方法,不適用於「非單身人仕」。整套計分法的精粹在於,將年輕單身者安放在公屋輪候隊伍的「龍尾」,結果就像一位接受報章訪問的年輕人所說:「同佢鬥長命。」

  已有論者指出這些建議有「歧視」單身族和年輕人之嫌,本文不贅。不過,房委會認為「公屋養懶人」,說年輕人會因而失去了「拼搏精神」的判斷,卻必須一辯。

    據說,過去香港人在經濟上的成功,全靠香港人的「拼搏精神」;「拼搏精神」並且許諾每個願意奮發向上的香港人一個成功的未來。同樣是據說,在金融風暴之前,「拼搏精神」的許諾是很多港人的信仰,因為她們都能夠從自己和別人的生涯裏,驗証得到這種向上流動的過程。那時候香港的本土工業並未北移,地產金融的泡沫仍然高漲,整體失業率只徘徊於百分之二至三左右,政治議程表上根本找不到「青年失業問題」這一項。

然而來到今天,「拼搏精神」的許諾就像一個過了期的罐頭,吃下去會產生一種讓人致病的酸味。

    今日,青年人的失業率較整體高出兩成多。年輕人自知畢業後找工困難,為了迎接知識經濟,很多時會「拼搏地」多修讀一張兩張昂貴的文憑,只是在未有工作之前已欠下政府一屁股學債。又或者,只要看看那些未能趕上知識經濟列車的低學歷青年人-她們可能是街頭上日灑雨淋的寬頻/電話推銷員、行人天橋上的傳單派發員等等,她們投身的企業都愛靈活和彈性,只會提供一些短期的合約,這些年輕人的生涯就是在斷續地完成一份又一份的短期合約。正如時下的專家顧問告訴我們,「一技之長」已無力適應快速易變的經濟現實,多學幾種技能才可以在失業後快速轉行,只不過辛苦累積下來的經驗都不再管用了。年輕人的生涯早就變得碎裂,「人人有工開」的美夢根本遙不可及,取而代之的是長期的失業和短期合約。

    本來,在非常昂貴的香港房地產市場之外,覓得一處自己有能力擔負的居住空間,讓人可以安心工作正常生活,然後貢獻社會,是公共房屋的重要功能之一。然而,在經濟仍然困難,一般年輕打工仔也無條件購買私樓之際,房委會的決定就顯得有點格格不入了。在「拼搏精神」的許諾已不再有效的今天,既要求年輕人拼搏一點,又認為她們不配擁有公屋,這又是什麼「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歪理呢!

   

 

自己轉貼早兩日的報章文章 ,硬系覺得不應貼在這裏,一是文章都系人哋代貼嘅,二系自己寫作嘅對象系一般讀者,阿野話頭,四平八穩得要命!掙扎了兩天都系貼啦,見冇乜新文嘛!

照片為編輯所加
攝影/葉蔭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