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鴻興道現場第一身的觀察者,我只可以告訴大家,是警方錯誤行使水炮對付示威者,引發示威群眾的極度不滿,從而導致昨晚的灣仔騷亂。
有
份在最前線的人士會非常清楚,面對上數百人全副武裝的警方放線,背後有百多位帶上頭盔以至防毒面具的中外記者,真正在前頭衝擊放線的南韓農民人數恐怕雙手
指頭也數得完。而事實上,示威人士的「暴力」行為與先前兩天沒有兩樣,都是用旗桿拍打警方的放暴盾牌,又或偶爾投擲膠水樽而已,這些零星的混亂其實已經被
警方的胡淑噴霧控制得綽綽有餘。
可是,警方在沒有事先警告或通知下,突然將暴力升級,施放兩回水炮去驅散那僅得小貓三四隻的示威人士,這不單激怒了那班南韓農民,也挑起了在場近數百名記者與本地示威人士的不滿。
在場所見,警方持續施放兩回水炮,對象不僅是南韓農民,也包括記者和其他和平示威人士。而事實上,當時有不少記者在沒有預先知會下而走避不及,導致嚴重的路材損壞。
那時候,有超過三百名的本地人士已廣東話大叫「停手」、「警方可恥」等口號,可是警方不為所動,繼續用水炮驅逐在場人士,令情況更加混亂。
憤怒的情緒因此而一發不可收拾,開始有本地人士(他們很多是平民百姓而非示威常容)走前和警方理論,甚至加入衝擊行列。警方偶爾會暫停發射水炮,但不消數分鐘就會回復施放,即便示威者沒有任何的舉動。
我
和前城大團契團友,現職國際勞工人權監察工作有關的阿公留至接近五時便離開,前往馬斯道和駱克道交界,因為從記者的對講機得知那兒發生衝突,到達地點時已
經發現有一名南韓示威者頭波血流,也有數位示威者被胡椒噴霧所灼傷,我們臨時充當義務醫療人員為他們作出包扎和治療,便隨已突破防線的示威人士走出駱克
道。
下午五時近二百人以行軍的步伐走至菲林明道,然後急速向告士打道方向前進,沿途可沒有傷及任何一個途人,又或破壞任何一間店鋪,他們只有一個目的,是向會展方向進發,將聲音表達給與會人士知道,而絕非想在香港的街頭進行巷戰,又或對付手無寸鐵的平民。
當
示威人士維持與平日的力度作出抗議,而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遭受到警方昇了級的鎮壓行為,這就是警方對示威人士的一種挑釁和宣戰。而事實上,作為鴻興道
的見證者,我看不見任何理由警察要對那數名南韓示威者使用比平日提升了級數的暴力還擊。這正正挑起了示威者的情緒和不滿,從而導致稍下所發生的事件。
我認為警方在鴻興道的處理失當,是直接導致灣仔衝突的源頭。當警方使用過份且不必要的武力去對付那數名示威者,第一次用水炮去驅散人群(南韓示威者只得少於十名),使民眾的情緒一發不可收拾,成為稍後混亂的導火線。
回應
完全認同!
當日的馬師道衝突根本就是警方首先挑釁,堵塞通道,更不合理、不適當地使用水炮,在我們後方的一班韓農因而憤慨地衝向馬師道及菲林明道。
而18號示威當日,正當該班印尼的示威者(大部份是女性)和平離開灣仔貨物起卸區,返回維園集會時,大批警方突然衝出來,堵塞了馬師道天橋,不讓他們離開,我們一班走在前頭、已上了橋的香港人實在看不過眼,不斷地大喊"警方放人!他們和平示威,你們為何刻意阻撓!" 大家都鼓噪起來,為示威人士抱不平,最終警察只好放行。
究竟警方這樣做有何目的?刻意阻撓、挑釁示威者有何居心?兩日都"刻意"做成混亂、"製造"所謂的"騷亂",讓傳媒拍下一幕幕驚心動魄的"警韓混戰",令港人以為韓農是暴民,這些種種不是正中當權者的下懷嘛...
雖然SUPPOSE我已經退出呢度
但為了指證警方,我願意提供我的blog的內容,以及遲點upload的影片佐證:
http://www.martinoeihome.net/blog/?p=94
http://www.martinoeihome.net/blog/?p=95
補充
我記得有一次,是完全沒有人衝擊,我們望著發射水炮的人大聲抗議(說是罵也無妨),然後看著那枝水炮噴出水來,直接瞄著我們。
一次,不算很多。起碼一次。
這就是警方的果斷:在你成為危險人士之前,就先對付了你。
我曾懷疑過,是不是因為警方調薄了人力,留守示威區的人力並不很多(與踴躍示威人士不足3比1),所以就使用水炮,果斷地將你disable。
所以,警方的最低限度的武力,意味著「輕易控制你的武力」。
是的
其後到觀塘警署聲援被捕人士時,數名港人包括長毛獲釋。其中一人表示所以堅持留守,是因為無端被警察水炮狂射,除濕透外,更感水炮是加料的,又咸又辣,十分難頂。
最後決定留守告士打道,即使警方幾次放人亦不離去。既為了對其他國家示威者表示不離不棄的支持,亦為對警察的粗暴表示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