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精選:關於「忽然社關」的爭論

忽然社關
張國棟

二○○五年見證著香港教會對社關立場的迷惘失措,其論述亦沾上了太多權力爭持。作為冷眼旁觀者,我感到憂慮,欲在本文提出。

背景發展

  去年上半年最熱門的話題是反性傾向歧視(下稱SODO)立法。那時,有好幾個宗派用宗派(教會)名義登報反對該立法。在某些組織和宗派領導層的推動下,不少堂會上上下下都有討論這立法問題,因為要在短時間內表態是否聯署登報。這樣的聯盟和廣泛研習在香港教會是罕見的,用教會名義去參與這些政治行動也是罕見的。香港教會竟會放棄以往「只可以用個人名義社關」的原則,令人詑異;更令人詑異的是,放棄的理由卻不見得有甚麼新意。同一組理由,從前不被接納,但今天卻被視為理之所在。

  到近日的政制問題,前建道神學院院長兼城浸主任牧師張慕皚牧師在《基督新報》十一月一訪問裡提到他不贊成用教會名義回應政改,他說:「在賭波合法化與同性戀問題上,政府要求各界出聲,也接待宗教團體發表意見,教會出聲的問題不大,這與『政教分離』的原則沒有衝突。」繼後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牧師發表〈教會面對「政改」爭論的思考〉,指陳日君主教有關遊行的呼籲是政教不分。主力反SODO的明光社的總幹事蔡志森亦在《基督教週報》一文說「不贊成以教會的名義支持任何一個政改方案。」一如傳統答案,他們全都補充說,信徒應該多以個人名義關心社會。

問題剖析

  把這兩事件放在一起,我們會感到有點矛盾。雖然翻查昔日這三人在反賭波反SODO裡有關教會角色的言論可會是一項很有趣的研究,但我無意這樣作,因我不是要批評某些人,而是提出整體教會要反省的地方。誠然,為甚麼教會可以在賭波和SODO問題上鮮明地運用教會名義,但在政改問題上卻堅決不作?如果昔日反賭波反SODO教會沒有用她的名義在社會裡表態,她今天不作,總算叫做貫徹始終,別人充其量只可以批評教會不夠高調,不夠積極,就連批評教會不關心社會也未必成立(因教會總可以說,她有教導信徒以個人名義關心社會)。然而,今天的故事不同了,當日有份走出來說要用教會名義反賭波反SODO的領袖們和有份決定用堂會名義登報的教牧長執,會一時要求各堂會用教會名義表態,一時卻教導這是原則上不應該的嗎?

理由何在

  理性上,唯一出路是把政改和賭波和SODO說成是性質上不相同的東西,故此處理手法可以不同。張牧說因為在政改事上政府沒有「要求各界出聲」。胡牧說「教會整體就〔政制〕此難有共識,因而筆者不贊同由教會名義鼓勵信徒上街的做法。」蔡志森認為「更重要的是教會應該在一些被大多數人忽略的範疇發出更多先知性的言論」,例如明光社在反SODO時常說的濫用人權,才是應該要發出先知式批判的。

  龔立人博士在其專欄內已批評張牧言論(第九五一期),讓我重覆其中幾點:為何政府有要求會是一個理由?在賭波事上政府也沒有要求過。還有,「為何教會選擇在某些社會道德課題上表態,但對政治問題卻沉默?」蔡志森的講法也是奇怪的,當人們正在擔心遊行人數不多,他卻暗示那是大多數人關注的事。另外,多人忽略可以是因為那事根本不值得投放那麼多資源嗎?說穿了,他早已假定了反SODO或反濫用人權是天經地義、是最優先的,將明光社社關議程視為基教督社關議程。

  胡牧的講法也是不成立的。以胡牧願意走上電台向市民解釋為何要反對的SODO為例,其實教會算不上是有共識的。首先,我們不可以輕視循道衛理聯合教會會長李鼎新牧師和五旬節聖潔會香港總監督伍山河牧師在基督教界的代表性,他們都是支持SODO的。其次,其餘基督教堂會之所以有看似一致的立場,很可能只是領袖們拔苗助長,努力推銷某些論述使之急促地躍升為(他們圈子裡的)主流意見的結果。試問常被指為社關意識不高的香港信徒怎可能在短短三、四個月間突然上上下下變成神學和社會科學專家,高談闊論性神學和SODO在社會裡的影響,為了愛護社會和下一代而擁抱某些團體的議程和策略,堅決反SODO,且鮮明到一個地步要在報紙上刊登自己的名字?不少人只是躲在一些組織和學者的影子下,反芻他們的論點,追問之下,他們會說不明白(甚至是不贊成)那些論點,然後提出自己想出來的一些不濟的理由。這在網上的討論可以見到,一些反SODO核心人士也傾向認為有不少這樣的人(只是他們不認為需要因此放棄動員教會的策略)。不要忘記,這不是聖經有沒有反對同性戀的神學問題,而是應否動用教會名義登報反SODO的一個社關理論兼策略問題,絕非顯而易見、大是大非(很多人到現在仍分不清這個,例如今天仍有人把SODO問題說成是自由神學與保守神學之爭)。若留意聽去年十月份《時代論壇》有份合辦的「彩虹的兩端」研討會,講者即使沒有明明地說出來,言談之間已表露出他們對幾個月前聯署登報之類的策略有一種運動激情過後的保留。請問胡牧師,如此一個欠缺共識的政治運動的立場和策略,是否可以動用教會名義登報?

  順便一提,一些反SODO的主將在維護其立場時,作了很多預設,運用極多邏輯辯才,旁徵博引,到一個地步甚麼定義和推論都質疑,其思路幾乎只有學者才跟得上。當日認同他們的教會領袖們,會否覺得現在說不得用教會名義回應政改的理由和邏輯太粗製濫造,有點雙重標準?最簡單,「何謂政教分離」這問題就沒有人去做一做邏輯分析和定義。不要忘記反SODO的主要論點之一是質疑私人倫理和公共倫理/政策的分別,當日有運用這理由的人今天會說政改與道德無關,只屬公共政策嗎?理由何在?

憂慮

  本文無意對賭波、SODO、政改表達任何正反意見,本文甚至對應否動用教會名義表態沒有意見,若各位領袖覺得昔日反SODO時太衝動,決心以後不再動用教會名義,本文無意支持或反對。我也請讀者不必反駁上文指出的矛盾,說是出自不同人的口,這點我知道,我多年來的文章都有提到香港基督教沒有中央領導(這也許是好事),故此,不論是誠實地不用負責或有人想推卸責任,要追溯誰是始作俑者和誰要負責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本文不是為追究責任而寫,而是要帶出一個反省:香港泛福音派教會的社關立場愈來愈模糊,一時一樣,雖然好像理性地講聖經和甚麼「政教分離」,提出(或作臨時湊合)一個又一個的原則,明眼人可以看出,整個問題已不再是哪些「原則」有甚麼神學基礎,而是不同領導核心有各自的議程和它們之間的爭持,合心意的就施展渾身解數去辯護和推銷,不合議程的就草草打發掉(這辯才之不平衡分佈,猶如香港政治裡那些高明地硬銷方案手法)。長此下去,若信徒不善忘,試問日後他們再聽到領袖們高呼要聯署,要動用教會名義,心裡會想甚麼?如果連社關都要是服從教會由上而下的訓示,這本身已是很政治化,也是很盲目的了。

(寄自美國)
時代論壇第九五七期.二OO六年一月一日

並非忽然社關
By:胡志偉(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就張國棟於〈忽然社關〉(第九五七期)一文提及本人對公共事務的立場,補上一些個人觀點,期盼深化讀者的理解。

  恕筆者引用網上原文,方便印刷版讀者了解:「筆者欣賞陳日君主教的道德勇氣,他可就『政改』有其個人意見;但呼籲或動員教會信徒上街,筆者認為有違『政教分離』原則。回顧教會歷史至今,教會身處不同的政治與經濟制度,而教會以其道德良知間接影響政治,而非直接介入。荷蘭神學工作者 H.M. Kuitert寫了 Everything is Politics but Politics is not Everything 主張『讓教會成為教會』(引用巴特名言),認為教會要忠於宣講「聖道」,就認識「聖道」只提供原則,而非具體的方案。教牧就公共事務的發言與一般信徒無異,因為「聖道」沒有交代○七普選是否合宜 ? 但這又不表示教會要抽離世事,對不公義事情沉默不語。教會在公共事務的宣講與行動,基於從『聖道』引申的倫理:尊重生命、反對濫殺、維護公義與法治、關懷窮人等。某些公共課題如賭博及民主等,「聖道」沒有明確的教導,就由信仰群體按其共識作出判斷。」(香港教會網頁每週評論,〈教會面對「政改」爭論的思考〉,二○○五年十一月廿五日)

  筆者自一九八四年神學院畢業,在本港全職牧會,一向關注及參與社會事務,持守整全使命,理解教會增長與社會公義兩者並存,不一定要對立。教會關注政治,並就某些公共課題表達信仰立場是正確的;然而教會不能事無大小皆要表態。就以本港福音派為例,根本沒有北美左右之分,共通語言也許只是「福音宣講」,在公共課題方面自然各取所需,各自表述。就以某宗派就教會名義發表宣言,堅守:「教會是屬靈的團體,故不能在任何社會行動上被外間誤會,看教會為一政黨或壓力團體。」教會適宜在「重大及非常明顯違反聖經原則的事情上發表宣言」,且經過執事會支持;而教會之宣言只涉及問題的道德核心。基於上述原則,就能理解為何大多福音派教會肯以教會名義反賭、反對同性人士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呼籲「貿易要公義」等,而對於政改爭拗,大多不作出如陳日君主教般呼籲。

  陳日君主教呼籲信徒關注政改是合宜的,但「呼籲或動員教會信徒上街」,筆者仍認為有違「政教分離」原則。筆者採用的是巴特、潘霍華、積依路三位對「教會」的定位,及教會與政權的關係。這三位神學工作者不是不問世事,只選擇在重要時刻發言與行動,巴特的《巴門宣言》(一九三四),潘霍華刺殺希特勒的反抗行動等。我們須理性看《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五號報告》建議方案,確有加增民主成分,只不過民主步伐過慢,未能滿足大多人的期盼。由《基本法》討論開始,坊間已有各種「政制發展」的方案;難道教會務必要有「發言權」?再就有關民調,至少有一半認為《第五號報告》可以接受;港人是理性與務實的。教會有否必要,在此問題預定立場?

  潘霍華論及「願爾國降臨」,表明神的子民不能與世隔絕,但同時教會沒有具體主張,可改善世界。這就是教會進入俗世倫理的張力,教會根本不能提供民主的路線圖與時間表。假若有堂會,經過執事會討論,達成共識,然後登報發表宣言,一起上街遊行,筆者尊重各堂會自由表達意見。畢竟更正教與天主教教制不同,陳日君主教有其代表性,本港更正教從來是各說各話,沒有代表性。

  筆者發言或撰文只代表個人,但不表示毋須負上位分的責任。筆者關注及參與公共事務,身體力行「福音信仰」並非空談,使命要落實於此時此地!

時代論壇第九五八期.二OO六年一月八日
    

的確忽然社關

By: 張國棟    

得蒙胡牧師撥冗回應拙文〈忽然社關〉(第九五七期),十分感激!本來不宜打擾,但拙文原意是指出教會當留意的事,特別是處事手法不一,胡文〈並非忽然社關〉(第九五八期)卻一一否認,本著面向教會的態度,我認為有必要把事情說得清楚一點。

胡牧提出了很多論點指回應SODO與政改手法迥異是合理的。一、在歷史裡,教會都是「以其道德良知間接影響政治」。二、教會要忠於宣講聖道,就認識聖道「只提供原則,而非具體的方案」,「聖道沒有交代○七普選是否合宜」,教會仍可基於從聖道引申的倫理宣講和行動,若某些公共課題如賭博及民主等,聖道沒有明確的教導,「就由信仰群體按其共識作出判斷」。三、「教會不能事無大小皆要表態」。四、教會若不得不有宣言或行動,則謹記不可被外間誤會以為教會是政黨或壓力團體。五、並且該宣言只涉及問題的道德核心。(第四、五點是胡牧引述自宣道會文件的。)至此,胡牧作小結說:「基於上述原則,就能理解為何大多福音派教會肯以教會名義反賭、反對同性人士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呼籲『貿易要公義』等,而對於政改爭拗,大多不作出如陳日君主教般呼籲。」

胡文餘下還有別的意見,包括:六、胡牧會尊重各堂會運用它們堂會名義就政改表達意見的自由。七、按巴特、潘霍華、積依路三位對「教會」的定位,胡牧仍堅持陳主教呼籲或動員教會信徒上街是有違「政教分離」原則,「這三位神學工作者不是不問世事,只選擇在重要時刻發言與行動」。八、民調指出「至少有一半認為《第五號報告》可以接受」,所以教會沒有必要在此事上發聲。

一、前言

首先一些澄清。拙文〈忽然社關〉的正解是「忽然用教會名義來社關」,沒暗示教會從來不關社。請恕本人保守,本人從不是社關前線分子,故對建道梁院長〈長安不亂〉一文(第九五八期)甚有同感,但會把「吹哨子總動員」的謂詞改為「是會生亂的」。誠然,不論支持或反對,SODO或政改都不應令教會內鬥,本人抗拒任何欲把單一議題不斷放大的舉動。這幾點拙文沒有提及,因不相干,但讀者總對此有好奇心。拙文說的,是某些流行言論在解釋處理SODO和政改事件中應有不同手法時,若非本身講不通,就是根本說不出兩者有分別。但胡牧否認。現在讓我們先談共識這「理由」,不是因為它特別重要(見第三節),而是特別被扭曲。

二、究竟是多少人的共識?

胡牧在解釋為何大多福音派教會願意用其名義反SODO而不肯就政改發言時,其中說「信仰群體是按其共識作出判斷」。這令人大惑不解。首先,胡牧漠視拙文提及的李鼎新和伍山河牧師,難道胡牧不把他們和他們的宗派當為福音派?好了,即使我們只看別的「福音派」堂會,也沒有很大共識。胡牧於七月在教新刊物發表的〈慎防基要心態〉裡已承認有人是不想反SODO的。事實上宣道會已有位黃牧師。實質數據難尋,但我們知道《時代論壇》社評早在去年二月就罕有地提醒各位這只是政策角力,不要傷感情。發展至十月,性文化學會主席關啟文博士說SODO在教會「產生了甚大爭辯」(〈接納「差異」與性傾向歧視立法〉)。其實《時代論壇》創刊至今只有這話題才出現如此多立場對立和言詞強硬的文章,只消把二百天裡的文章輯錄起來,已足可成書,並且在序言裡語重深長地說:「論辯至今亦只可以說是一場爭論,而不可以說是對話。」足見意見之紛紜。

再說,胡牧的教新的○四年普查指平均出席崇拜人數為廿二萬,但現在聯署者只有一萬。嚴格社會科學思考不容我們推論說其餘廿多萬人都不贊成反 SODO,但卻絕對容許我們推論,萬餘個簽名並非大多數。即使聯署的堂會可代表二萬人,還是未夠15%。香港教會從未試過在社關事上可以湊合到萬餘支持者,人們當然亢奮不已,但請勿見樹不見林,由「從未見過這麼多人參與一個行動」推論到「這是大多數人參與的行動」,再推論到「這是大多數人的共識」,是雙重錯誤。極其量我們只可以說,在福音派群體裡有局部地區性的共識,但整體看來卻沒有。

稱得上為共識,必須自願和理智,於是一萬裡還要減去不真心地和不理智地的人,他們可能是人云亦云或受到群眾壓力影響。胡牧師自己就曾在萬人登報聲明的那週坦承有人云亦云的事:「部分教會人士對同性戀還未有充分理解與認識(包括筆者在內)……有部分信徒確實對事件發展尚未弄清楚,只因教牧或有團體呼籲反對,就為了反對而反對」(〈香港教會與「性傾向歧視」立法〉,四月)。群眾壓力呢?又是胡牧自己的話:「筆者憂心部分熱心肢體不自覺地走回昔日『基要心態』,因懼怕而反應過度,因猜疑而不斷自製敵人……使教會不斷內鬥與內耗」。蔡志森亦曾表示大家不應將策略上支持立法的統統劃為敵人看待,切勿非友即敵(第九二七期,六月)。

領袖們當天隻眼開隻眼閉地超越共識的規限來壯大聲勢,然後在表格上印上了教會圖章。這不可在今天被說成廣大(一萬)信徒的共識呢!當長安和心靈都亂了,在爭論(而非對話)和權力比拼下就總要有一方勝出有一方流血,但為甚麼事後還要成王敗寇──把事件說成萬眾同心的共識,作為歷史定案呢?

三、教內民意?

其實教內民意這把戲要玩到幾時呢?領袖們向來做事根本不用看教內民意的,他們認定某行動是合神心意的就會去做,然後要求信眾消化、接受和支持(本人無意暗示一般來說這手法是錯)。今次之所以談教內民意,全因為各組織認為須以人數來唬嚇政府,而宗派堂會若要動用教會名義,好歹也要有少許教內民意基礎。如此,個別信徒的取向才突然變得極其尊貴。只可惜「吹哨子總動員是難有果效的」。幸好政府和其他社會人士不知道原來萬餘人裡摻雜了好些非理智和非自願反對者(嚴重到一個地步胡牧師、李錦洪和蔡志森要呼籲大家理性冷靜),亦不為意這萬餘人連全體基督教福音派十分一(極保守估計)也代表不到,再聽到有堂會宗派的名稱,就以為是基督教界的堅實主流共識,給嚇住了。不論是否當初的精心佈署,這真是好一個槓杆施壓策略──成本低,時間短,回報高!

第二節的反駁並沒搞錯了教會決策運作和反SODO的遊戲規則,而是指出即使胡牧突然用這個一般都沒資格成為理由的教內民意來解釋,也完全無法辯護。大家不如坦承所謂共識只是掌權的少數領袖們在爭持游說後的共識而已。他們很願意就SODO動用教會名義,於是促成一些「共識」和社會行動,他們卻沒有興趣就○七普選動用教會名義,於是不肯促成一些「共識」和社會行動。胡牧第二點的共識講法若要成立,就得承認那個有高度共識的群體根本不是指廣大信徒。但這可會令很多信徒失望。

四、堂會自決?

誰是掌權領袖?跨堂會組織負責人、宗派高層、少許堂會領袖、和機構人士。後者雖然活躍,但實權很少,某學會成員就曾常在網上回應說,不能為別人的過火言論負責。誠然,在法定權力理解下,胡牧說「假若有堂會,經過執事會討論,達成共識,然後登報發表宣言,一起上街遊行,筆者尊重各堂會自由表達意見」是真確的。但更正教群體沒有天主教那種中央權力階層,並不表示沒有權力和輩份壓力的操作空間,那裡仍有很多無形和不成文的權力分佈(本人無意暗示一般來說這是不健康的)。還有,教新普查指千一間堂會裡有九百間是少於二百人。資源貧乏的他們真能在短時間內消化大量資料和表態嗎?他們選擇跟隨大隊和別堂會的長輩,總會比獨排眾議容易得多呢。不要忘記,該普查亦「發現主動籌辦活動回應社會議題的〔堂會〕仍屬少數」(論壇社評,第九一六期,三月)。

五、民調、壓力團體、選擇性表態

第八點的理由亦是錯的,因為在SODO問題上也曾有民調,理大○二年的調查發現約有七成聲稱更正教徒或天主教徒的受訪者接受或非常接受同性伴侶組織家庭和享有配偶身分的權利。若說那民調有偏差,或人們未有醒覺,為何在政改民調就不考慮人們未有醒覺,為何教會沒責任在這事上喚醒他們?若要如明光社那樣指摘理大民調手法不嚴謹,且不論那反駁是否恰當,請問胡牧曾否研究政改民調手法是否嚴謹?這正是拙文所說,人們只懂在反SODO事上投放大量精力,但在別的事上草草打發掉便是了。這雙重標準暴露了理性論述背後的不理性。

且說第四點, SODO事件中基督教界高調使用宗派名義對政府政策施行壓力,這真的不會令社會人士誤會教會為壓力團體嗎?如果連朱耀明牧師的個人活動都可以被社會人士說成為宗教干政,為何各宗派以其名義多番聯署登報聲明和胡牧師親身上電台反對SODO就不會?在賭波事上,社會裡不是一直有人認為基督教將信仰立場強加諸別人和政府決策之上麼?說這點可區分SODO和政改,簡直是掩耳盜鈴!既然教會不能和不須事無大小皆表態,為何要選擇在此事上表態(第三點)?

六、小結

以上各點解釋不到為何當日教會回應SODO和政改的手法要相異,第三、四、八點非但沒有指出相異處,反提出更多相似處呢。

胡牧又引用巴特、潘霍華、積依路(第七點),然而,究竟在甚麼意義下SODO是教會在沒有違反政教分離原則下於重要時刻必須以其名義發言與行動的事?由於三位神學家都沒有談過SODO,自然地這只是胡牧的詮釋,但他卻不交代理由,我們無法探討。現在,只剩下一、二、五點,其實這裡有些重覆,主要只是提出道德與政治是不同的,而SODO是純道德而非政治問題,但政改卻是純政治而非道德問題,教會要表態,只會是就道德問題表態。如此,教會就只會對 SODO表態。這裡有不少理論問題必須另文再議,例如所謂政教分離的原則從來不是自明的(無獨有偶,與胡文同期的《時代論壇》社評正正說人們對此缺乏基本認知)。現在讓我們集中看看究竟SODO是否那麼與政治無關。

七、SODO是純道德而非政治問題?

甚麼是道德的事?甚麼是政治的事?主力反SODO和反同志運動的組織多年來孜孜不倦地教育我們不要天真地以為道德問題與社會無關,他們認為很多社會政策等事都是道德的事,或至少不能缺乏道德層面的考慮,所以,即使投票選立法局議員這類很政治的活動,都要高調地列出參選人對同性婚姻的看法,在爭取民主為大前提的七一遊行這類很政治的活動,也要高調地因其中有同志組織領頭而杯葛。政治的事,不管如何定義,皆是牽涉廣大市民生活福祉的事,很難說是與道德無關,看看宗教倫理學博士羅秉祥教授的眾多著作談了多少社會政策和政治,就可以一班。事實上歷代絕大部分傳統哲理裡,包括偉大的基督教傳統,都是把政治視為道德倫理的一部分(這令我們懷疑「政教分離」根本不是說教會只能就道德課題採取社會行動)。

反觀SODO,這作為一個政府欲提出來提高社會公義的具體法律方案,其實正是胡牧師在第二點所說的聖道裡沒有交代的具體方案。聖道沒有交代○七普選是否合宜,只有交代社會要有公義,同理,聖道沒有交代SODO是否合宜,只有交代同性戀不是神喜歡的生活方式。把SODO看為社會政策而非純道德問題,是很多人的見解:

    舊約教授李思敬:這個問題很複雜,我們太輕易將之簡單化了,因為我們現在參與的是一場民主的遊戲(遊戲這辭並非貶意),就是要將事情簡單化,從而令最多的人來投一票支持你,傾向將所有的問題來個黑白分明。(第九三八期,八月)

    法律教授戴耀廷:反性傾向歧視與其他有關同性戀的社會討論一樣,是涉及公共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也涉及人權和道德的爭議。在面對反性傾向歧視的立法建議,香港教會應採用甚麼策略呢?(第九二六期,五月)

    倫理教授羅秉祥:這牽涉到法律和道德關係這複雜議題。(第九二七期,六月,轉引自明光社八週年紀念研討會的發言稿)

    《時代論壇》社評:在政策角力之餘,莫忘彼此原是主內一家互為肢體。(第九一二期,二月)

    明光社的蔡志森:對同性戀的看法是真理層次問題,但如何回應、應否定立反性傾向歧視法是策略問題,不要絕對化,亦不要將贊成立法的信徒當作敵人看待,這純是大家對形勢評估的分別。(第九二七期,六月)

    性文化學會的關浩然:明光社企硬的重點是針對採用「歧視法」的方式去處理性傾向歧視是不恰當的。(第九四○期,九月)

明光社和性文化學會還有很多文章解釋他們的論點是出自社會法制、自由、公平、政治形勢、及小政府與自由市場(參關浩然,第九二三期,五月)等政治考慮,後來關博士甚至在靈風講座聲稱,在他對世界人權宣言的研究裡發現,真正支持人權的人是不用支持SODO的。雖然兩組織不否認SODO立法會助長同志運動是他們最大憂慮,它們口頭上和理論上均沒有把問題說為反對同性戀或歧視同性戀者。這點正是他們常覺得社會人士誤解他們的地方,誤說他們單單從道德和宗教立場出發。胡牧師作為反SODO的熱心領袖之一,與明光社和性文化學會合作,理應很熟悉上述言論,並且認同其中大部份,為何現在突然改口,把法制、自由、公平、策略、政治形勢、及小政府與自由市場等政治問題說成是純道德而非政治問題?

由於SODO不是純道德問題,胡牧師提出的「道德核心」與「具體方案或政治」區分就不適用。因此,胡牧師說,即使教會要發聲,也只可在有關道德核心的事上表態,並不能解釋為何可以在SODO事上動用教會名義。(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性文化學會和明光社基於反SODO和反同志運動的理由堅持連選舉和遊行也是與道德有關,甚至可被某種道德考慮凌駕,而胡牧師在反SODO和反同志運動上與它們站在同一陣線,胡牧師理應不會把政改問題看為純政治而非道德。如此,兩者分別就更小了。)

八、結語

胡牧師在〈並非忽然社關〉裡解釋處理SODO和政改手法之不同,論點全都講不通。教會動用其名義社關,的確忽然。胡牧師願意回應的誠意和承擔責任的態度十分值得欣賞,但是道理無眼,理虧就是理虧。冒犯之處,萬望見諒。借用性文化學會帶掛在咀邊的話作結束:我忙碌得身心交瘁,幾乎病倒,樂於竭下來不參與辯論,這樣不討好和危險的事,真的不想多作,絕無意做烈士,只是總要有人淌這渾水。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11.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