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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食,難以穿透

面對絕食,我總是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

絕食是熟悉的,作為一種抗議社會的方式,它不時出現,會令人想起甘浩望神父和八九六四不支倒地的北京大學生;但絕食同時是陌生的:為什麽一副飢餓的身驅是一種有力的抗爭語言?到底什麽是hunger strike

絕食,對於像我這類「凡事留一線」或曰「錫身」的所謂社會行動者,要投入擁抱並不容易,也很難相信絕食是達到目標的有效手段。但「錫身」歸「錫身」,絕食仍然是香港社會行動的手邊工具,儘管綻放出十分不同的應用方式。

絕食,追求團結或堅定自己

早陣子,法院門外聲援絕食被補者的「二十四小時絕食」號召就是一例,先引朱凱迪一段:「這一個星期,看着十二位韓國和日本型男來去於尖沙嘴碼頭、深愛堂和觀塘法院之間,那十二個空空如也的肚子在我的心中愈來愈大﹝好像《一件小事》裏那個車伕﹞,像黑洞一樣將我的廢話吸去,也將一切無血無肉、隨便發出的評論吸去。那是行動的魔力。」

這次絕食行動首先面向的並非公眾或政府的,它首先是用來彰顯團結的。不少朋友絕食的出發點是希望出一分力,來「撑」那些滯留異鄉的被捕者。這次絕食行動的動力很大程度建基於人們對團結的追求。這是香港朋友對反世貿示威者的一種支援和承擔,讓自己身體力行的參與其中,甚至通過絕食鍛造自己團結的意志,即:絕食就像一把試鍊自己意志是否堅定的火焰,而真金是不會害怕紅爐火的。

誠然,絕食是堅定自己的方式,強迫自己嚴肅地對待事情的修練。正如南韓人尹一權在絕食日記中吐露:「乘搭地鐵,走上走落樓梯都覺得好辛苦,私下一面下定如今開始不能變得軟弱的決心」。只是,尹一權絕食的抗爭對象是「把數億人民推入困苦深淵的世貿」,我們的香港朋友的主要目標是「力撐」被捕者,而且是有時間性的「絕食」,這當然也是一種行動,但和「被捕者」的hunger strike到底是有些分別的,這多多少少是被南韓人的行動力量呼召出來的。

「錫身」的考慮

但,「錫身」的考慮仍陰雲不散,特別是當時針漸漸踏入絕食第二十四小時即十一號下午三時之際,另一些朋友說:「三點鐘一定要到附近餐廳飽餐一頓?」朋友搭訕:「不要吃齋,唔夠飽。」我問三點鐘不是開庭審訊嗎?回答系「醫飽肚先啦」。

我不是想批判他們,因我連絕食都冇參與,相較起來,他們付出得多。

(插曲題外話,這種感覺不太好,上一次出現是十二月四日政總清場事件。本來,白天遊行後,示威者打算通宵靜坐;直至深夜,一些人認為既然清場無可避免,遂又希望政府早點清場,讓大家可以回家安睡或上班;在清場之際,仕氣疲弱的不作堅持,示威者甚至不鼓勵堅持的朋友,認為警察都係打份工,掙扎系冇用嘅,徒勞無工且會弄傷自己。)

這種「錫身」的需要也體現在那些前來送物資支援的市民身上。

我無法理解,何以每次走到絕食現場之際,總會積存一大批市民贈與的食物。我原以為系給靜坐者而非絕食者,後來才恍然大悟:一月八日的遊行期間,市民拿了朱古力和餅乾到來,神情關懷的遞給絕食的朋友,希望他們不要餓壞,韓國人苦笑着揮揮手說「no no」,如網球般的食物因而尷尬地給塞來塞去。

也許,我們分辨聲音的能力確實有所偏差:這些空空如也的飢餓之軀發出正義怒吼的聲音十分微弱,並不及於他們肚子發出的楚楚可憐的打鼓聲。

飢餓的真諦

也許你會疑問,絕食不是以飢餓來抗爭嗎?市民感覺到被捕者的飢餓不也是成功的表現嗎?問題是,絕食者置自己於飢餓的壯態,要求的正是各人正視世貿及政治檢控的不公;將自己的生命放上枱面,是「威迫」大家和絕食者一同審視問題和改造世界。話說一次甘地為了罷工問題而絕食:

罷工前,工人和甘地一同承諾了:

1絕不使用暴力;

2絕不進行破壞;

3絕不依靠施捨;

4無論罷工多久,必須堅定不移,罷工期間,用應當用其他正當的勞動維持生活。

然而,罷工工人的紀律開始鬆弛,愈來愈有出現暴動的機會,資方又不肯退讓,罷工之前的承諾可能毁於一旦。甘地因而開始絕食。工人們前來說:「你不要絕食,我們絕食我們鬆懈了,請你寬恕吧」甘地回說:「你們不必絕食,只要你們遵守自己的諾言就夠了。」

我想,飢餓、自我傷害甚至死亡根本是行動者押下的賭注,是行動者的最後一著,為的是改造世界,對象既是工人又是資方,而非籲求舒適和食物。

絕食變得有力的條件,甘地的啟示

為什麽一副飢餓的身驅是一種有力的抗爭語言?我們或許能在甘地另一次的絕食行動中獲得一些啟示。話說一次甘地為了學生的墮落行為而絕食,一來希望讓人明白自己做為老師的失責痛心,二來迫使學生明白自己行為的墮落,這是一次為了自我懺悔而進行的絕食,而學生最後也受感動而改正過來。後來,他反省地說:「如果師生之間沒有愛」;「如果學生對老師並不心存敬意」;「如果學生的罪行並沒有打動老師的心弦」;那麼,他說:「絕食是有危害的。」

也許,你會察覺,最後一句有點奇怪(出自甘地自傳中譯本),即什麽是「學生的罪行並沒有打動老師的心弦?」我的解釋是:老師是否真正從內心深處認為這是一種「無法忍受的墮落」。

換句話,若將意義延伸至我們的社會運動,那麼,絕食作為最後一步,它訴諸的是這些條件:人們之間最基本的愛;對於行動者的尊敬;最後就是你有否打從心底認為那些問題是不可妥協、無法讓渡的,例如世貿或者普選。

這就「灰」了,我們的主流社會似乎對社會行動者不會有太多的愛,更不會心存敬意,反過來,一些行動者在顧存大局的現實思維模式中,不會存在不可妥協、無法讓渡的東西吧!

然而,南韓人的示範又好像說出了另一些可能。當日南韓人初到貴境有如過街老鼠,酒店不肯給他們出租房子,食店不願意賣飯盒給他們;但到了今天,他們用又柔又剛又有誠意的集體方式挽回了一切的尊敬和愛。

我們到底如何界定「不可讓渡」的範圍,又如何可以集體行動的方式重奪公眾的尊敬和愛,它的結果關系着未來絕食行動的成功與失敗;但這無疑是另一篇文章的話題了!

後記

這篇無從結尾的文章,寫作動力完全是由自己缺席引起的內疚感所帶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