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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種伊斯蘭教?

當我們說要尊重人家的信仰和文化時,我們到底要尊重些甚麼呢?刊登一幅把先知穆罕默德與恐怖分子混在一起的漫畫,當然是非常不尊重伊斯蘭教,這個不用 說但其他的行為呢?比如說一個女子在塔利班執政時期的阿富汗穿上露背裝滿街跑,又或者去沙地阿拉伯旅遊的時候當街喝酒,這算不算不尊重伊斯蘭?反過來說,一名穆斯林又該做些甚麼和不做甚麼,才算是端正的穆斯林呢?他能不能在聖誕節的時候對基督徒說一句:「耶誕快樂」?

一個東西與一種舉動本身說不上必然屬於哪一種文化哪一種信仰,正如用筷子吃飯不一定是很中國人的。同樣地,放高利貸和拍照也不必然違反伊斯蘭精神,除非你依據經典把它們解釋成是犯了教規的行為。所有的動作所有的物件,都是經過詮釋才變得或者「中國化」或者「伊斯蘭化」。就像蝙蝠這個動物本身與福氣沒有甚麼必然關係,是中文發音和中國人的解釋,才使得它成了中國文化裡「福」的象徵。於是問題就變成了該怎麼解釋經典?例如一個穆斯林對基督徒說「耶誕快樂」,若根據 Ali Imran.19「看吧!和阿拉在一起的宗教是伊斯蘭」,那麼慶賀另一宗教的神祇生日自然是不能容忍的。不過,若根據Surah Maryam.33的「以撒(耶穌),願平安降臨在你出生、死亡以及復活的那一天」,則慶賀耶穌生日卻又變成了無傷大雅的美事了。

可見一個宗教的經典複雜多樣,以不同的角度完全可以解釋出不同的道理和規則。目前聲勢日益壯大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根據的就是一套自認為最原始最純正的教義解釋,相當於基督教中的原教旨主義(其實阿拉伯文本來沒有「原教旨主義」這說法,現在常用的AL-asuliyyah一詞反而是從英文裡的fundamentalism譯回去的)。

當前宗教衝突危機的其中一原因就是有些像亨廷頓這樣的學者,把流派眾多的伊斯蘭簡化成一種伊斯蘭教;而許多伊斯蘭又把紛雜多元的「西方世界」簡化成了一種「西方」;然後彼此仇恨,兩極對立。並非所有西方世界的人都贊同丹麥報章《日耳爾郵報》的做法,「伊斯蘭原教旨主義」也不是唯一正確的伊斯蘭詮釋方法。很多敵視伊斯蘭教的人根本還沒有搞清楚自己針對的到底是甚麼,就大談自己也有敵視伊斯蘭的自由;這好像看到一個印度工人懶惰就說所有印度人都很懶一樣,是典型的岐視根源。

反對一個宗教一種文化,是不是起碼得先理解你反對的東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