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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重建局與地產商的勾結

Chattergarden有一篇很精彩的報導, 是關於都市重建局新世紀發展於堅尼地城的一個重建項目--泓都.

這是一個80萬呢的住宅項目, 住處港島西, 面對無敵大海景, 呎價估計4000-8000, 會為新世界發展帶來45億的收入. 而在公開銷購之前80%的海景單位被發展商內部認購了!

Chattergarden的作者指出, 在其他城市, 政府參與的重建項目應優先售予市民(尤其是受重建計畫影響的市民), 而不是與發展商關係密切的物業公司.

董建華說官商於自由市場下合作自然不過, 但都市重建局收樓是強迫拆遷, 原居民失去了海景, 透過官商"合作" 把市民的海景化成發展商的資本. 又因為重建的樓價不能定得太高, 所以把海景單位內部消化掉, 轉過頭拿出來炒賣, 又大賺一筆, 這是怎樣的"合作"? 為什麼市建局不直接跟市民合作重建他們的家園, 再把新增的單位賣出作重建基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