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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Critchley – Interview, STIR(中譯I)

Simon Critchley – Interview, STIR(中譯I)

Simon Critchley – Interview
In Spring 2012

隨著他的新書The Faith of the Faithless面世,我與哲學家西蒙.克里奇利(Simon Critchley)談及為何一個反事實的信仰對現代政治是如此重要;為何它為參與政治改革提供一個「可能性的記錄」“archive of possibilities”;為何對「偉人」“big men”仍然著魔,今日真正的政治地形是甚麼...

STIR:最近的神學復甦已經解釋為是一個「理論的逆差,而不是一個神學的需要」(阿爾伯特.托斯卡諾)(Alberto Toscano)。除了在上一個世紀共產主義事業災難性的失敗之外,對於這種意料之外,如果不是不尋常地逆轉到對政治神學的興趣,還有其他解釋嗎?

克里奇利:對政治神學的興趣由於對自由主義的不滿足而產生的。政治神學的概念作為一個類別或術語實際上來自巴枯寧(Mikhail Bakunin, 1814 – 1876)。所以,它起源於19世紀中葉意大利思想,也是首次運用為一個謾罵的用語。而當卡爾.施米特(Carl Schmitt, 1888 – 1985)在1920年代運用到這個用語時,他給予它一個不同的價(valence),但無論是巴枯寧和施米特:左翼和右翼,攻擊的對象同是自由主義。

過了一個週期,你會看到華沙公約和蘇聯瓦解後的餘波,90年代初一段時間,好多人所樂觀於民主內部解放力量的潛能本身迅速耗盡。然後,瞬間又回歸到神學上的關注,與其說是回到共產主義思想,不如說是一個嘗試,在一個深入的動力結構的程度上,去尋找一些關於一個人的自我(self)、或可能同時是我們(selves)是甚麼意思的東西。如果你對這個問題感興趣的話,宗教思想的歷史實在是一個(a)要注意之處──可能是獨一無二(the)之處。

對我來說,我從來不是一個格外的世俗主義思想家,我對世俗的現代性從來沒有堅強的信仰。我一直對宗教思想家像保羅(Saint Paul)、帕斯卡(Blaise Pascal, 1623 – 1662)、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354 – 430)或許多其他的有極大的興趣,只要當我意識到這些特徵時。在我看來,如果你從一些哲學或理論所的觀念著手而缺少了宗教的話,你便從這些極為有用的可能性記錄中切斷開來。所以,我認為哲學缺少了宗教是不能想像、或不能完成的,正如哲學也不能只以宗教來完成一樣。在這個意義上我並不是一位有神論者。而是指在那個傳統中運用最好和最強而有力的觀念以達至其他目的。已經回去運用宗教資源思考政治的人,我會說,亞倫.巴迪歐(Alain Badious)的聖保羅是最強而有力的。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有雙重意思。首先,它是診斷式:要理解政治形式的性質,就要將它們思考為不同形式的神聖化(sacralization)。在我看來,我有一個想法是,政治形式的歷史──法西斯主義、自由主義民主、斯大林主義──是不同形式的祭典。它們總是一些神聖物(sacred object):國家、人民、種族、或諸如此類。所以,與其將政治鬥爭歷史看為由宗教到世俗的運動,其實是一個在神聖(sacred)意義上的轉移。

對我來說,比如說,當你看著一個國家的政治形式,像我所居住的美國,就美國政教而論,有一個極為強而有力的政治神學,能對公民施加一種不尋常的力量,而運用這個工具去找出它是如何運作時,這是一個極為有用的診斷工具。所以,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診斷類別,接著有一個更為規範的。

政治對我來說,放在一個粗略的公式上是「聯合而不代理」“associ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這是我從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 – 1778)改寫的。聯合的概念對我來說不單是,儘管仍然是,一個宗教觀念。宗教是連結到變節的觀念,去問緊緊綁在一起的是甚麼?將一個聯合緊緊綁在一起的是甚麼?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左翼於數個世紀以來所搏鬥的問題。所以,我不認為你可以單單蛻去宗教傳統或說這不過是無稽之談。那是一種庸俗的姿態(philistine gesture),在各種方式上都是適得其反的。

STIR:許多特里.伊格爾敦(Terry Eagleton)所涉足的政治神學已經提出信仰是行動聲明(performative)而不是命題式(propositional)。這是否與你在著作中所提出關於信仰的性質一致呢?

克里奇利:我十分接近伊格爾敦所關注的,而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甚至會更接近它們。他的軌跡是以一個激進天主教徒開始著手,其後成為一個馬克思主義者。從某種意義來說,沒有真正改變,因為批判的對象一樣:以自由主義民主和世俗神學作為支撐的──人權、自由、個體性等等。

信仰,對我來說並不是有神論。它不需要一種對一些上帝般的形而上實體的相信。信仰是一份主觀的聲明,我的隱語是,在一個召喚(demand)關係內的聲明。它將一個召喚置放於你,讓你可以將自我結合為一個道德或政治主體。這是它所作的方式。

現在,如果我們有一個奇怪的情況,有些人,例如像我自己一樣,他是不信神的(faithless)但有一個信仰經驗,是與一個無限召喚(an infinite demand)有關係的,比如說,禁止謀殺或促進平等。然後,有一些人,在他們的世界觀裡,信仰是由一些有神論的事實去擔保的。我的看法是,在主觀的層面是沒有分別的:信仰上帝是無關緊要的。這是一個無用的分心。你相信甚麼無關緊要,而是你如何行事。對於那些所有有關實行、行動和實踐的宗教事業,例如:美國黑人基督教,我都感興趣。

我同意伊格爾敦,信仰是一種行動聲明的層面向而不是命題式的層面──我信仰X,如此類推。

STIR:在讓.呂克.南希的著作《解封》Dis-Enclosure中,他轉向使徒雅各(Epistle of James)而不是保羅為一個鬥士。相對於我們從保羅所找到的脆弱意志,南希轉向留意雅各所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這是一個不斷冒出的觀念。這是17世紀法國的耆那教(Janists)所相信的,而他們是完全受迫害的宗教少數。他們在世界上是信仰作為行動的(faith as action)。

要在信仰作為行動的(faith as action)與靈性(spirituality)之間作一個區分。有一種靈性的觀念已經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在四周形成,是我們大致可以看見如新紀元信仰。那裡從某種意義來說,靈性成為以內向(turns inwards)尋找關於自我一些受祝福或神聖的東西,這些東西是可以在一個可怕、混亂和自我擊碎的世界中培養的。對我來說,信仰是外向(turns outwards)而靈性是內向(turns inwards)的。我在菲利普.狄克(Philip K. Dick, 1928 – 1982)和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寫過這些東西,當中我提出當世界被公認為狗屎、一種矩陣(matrix):一個被邪惡力量或其他任何人(諾斯底主義稱他們做亞空神族(archons))所管轄的夢工場,諾斯底主義觀念便會出現,但只是一個純粹神聖在我們裡面發出火光。

我認為所有有趣的靈性形式都是被動、虛無主義的從一個似乎失控的世界中撤出的形式。所以,我反對它的,但也認為我們有需要理解它,因為當你與不同形式的靈性交鋒時,最普遍的形式是一個沒有信仰的形式。這就是為何佛教似乎很順從(amenable)──你無需相信甚麼。你可以修練波羅蜜(perfection)或空出(vacationing),它讓你能夠應付這個失控的世界。我恰恰不是要打發它們。我認為被動的虛無主義作為一種對世界的回應是有意義的,但我認為它是錯誤的回應,而且四周有很多這種回應。

(續)

翻譯原文:
SIMON CRITCHLEY - INTERVIEW, IN SPRING 2012
http://stirtoaction.com/?p=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