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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退回「創作者職業工會」的申請,創作者還是要成立「創作者職業工會」!勞委會不要創作者,那文建會呢?
1983年,德國即以「藝術家保險」以及「職業藝術家聯盟」有制度、有計畫的從基礎上保障職業藝術家生存與工作權,如今,論及德國文創發展,其核心創作者已達八、九十萬人,這些措施不只德國藝術家,連在德國境內從事藝術工作者同樣享有。相較之下,「文化大國」、「文創產業」喊得漫天響的台灣政府,卻不見任何具體政策面對從事「文化外交」、「文創產業」的第一線堅兵──創作者,一個無法保障創作者生存權與工作權的社會,如何將創作人才留在台灣?
本末倒置的是,台灣的文創政策只談「產業」、談「銷售數字」,現在台灣觀眾看的是加拿大的《太陽馬戲團》,是美國百老匯的《歌劇魅影》,是韓國的《大長今》,是台灣的門面《雲門舞集》,然而—再過幾年呢?政府如此任由創作者自生自滅,恐怕將面臨文化產業找不到頂尖的創作者的窘境,到時候再想亡羊補牢,為時已晚,因此,想讓台灣社會擁有開發國家的藝術創作人才以及文化生活水準,政府責無旁貸,應主動且積極地,從文化創意產業的核心──保障創作者的生存權與工作權──著手!
有心栽花花不開, 無心插柳柳成陰。 這也許最好形容多個在香港舉辦的商業藝術展對本地藝壇整體發展的貢獻。 政府及立法會這一邊廂為了東九龍藝術區閙得滿城風雨, 民間藝術團體那一邊廂又搞盡腦汁舉辦各種活動來提高市民對藝術的認識, 但成效似乎通通都是未知之數。 反觀這幾年商業性的大型藝術展彷彿能喚起社會上下對藝術的一絲熱情。
ART HK 08宣傳奇招
五月份,香港充滿著各種大型藝術節目,驅走了五月那種鬱悶的濕氣。除了舉行了多年充滿浪漫氣息的[法國五月]外,還有在機場舉行的第三屆亞洲國際藝術古董展(AIAA 2008)及第一次在香港會展舉行的當代藝術展覽(ART HK 08)。其他分佈各區的商業及非商業的藝術活動當然也多不勝數。而當中最引人注意及值得討論的莫過於第一次在香港舉行的ART HK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