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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

獨角秀:基督教的小圈子普選

近日主流媒體都緊貼特首跑馬仔:究竟有邊個會參選?邊個會被勸退?邊個有黑材料?邊個挺邊個?下任特首班子又會唔會有林D9?其實呢d新聞同我們既關係係點既呢?會唔會熱­就熱鬧,但其實無味?今次有份選特首既選委會,人數雖然由八百增加到千二個,相比起七百萬香港市民,千二個的選委代表性究竟有多大呢?究竟邊個有權選呢千二人去代表各界選­來屆既特首?

今個七月份,其中一個選委風波爆發,就係基督教協進會打算以「協商」取代「教內普選」,希望藉此推舉出十名選委選特首。事件曝光後,協進會急急否認,並迅速地在消息被傳媒­廣泛報導後同日話繼續全以「教內普選」形式選出選委。後來,協進會原初提出這個有三四十萬基督徒選民的選委選舉將於十一月中進行,但之後又話政府要佢地在十月三十號完成。­究竟這個選民人數眾多的特首選委推舉界別所說的「教內普選」,係咩葫蘆賣咩野藥?

民主會自動到來嗎?英國的經驗

既得利益者是不會主動放棄自己的不義利益。即使是英國一個議會政治悠久的國家,當時的執政者也不願意推行普選。英國人最後有普選,是靠自己的雙手——不停的社會抗爭和運動而成功的。所以,中國人不能妄想共產黨會主動改革......歷史上不存在先經濟,後民主的發展。

就香港特區參照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三份報告的項目大綱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之意見書

香港人權監察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參照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三份報告的項目大綱 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交之意見書

第一條:民主發展進程
 政府必須如實交代政制發展進程,包括2005年及2010年的政改方案和最終落實的政改安排中,有哪些方面尚未符合《公約》,包括交代未有廢除被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多次批評,維持小圈子特首選舉及過高的特首提名門檻,以及保留給予商界過大影響力、根據財產專業和性別等因素歧視不同選民及違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受法律平等保護的原則的立法會功能組別的理據。

 政府應在報告中交代廢除功能組別及小圈子特首選舉,全面落實符合《公約》國際標準的雙普選的具體計劃及路線圖。

第二條:確保每個人都享有公約所確認的權利
人權委員會
 政府應積極回應委員會曾多次提出有關按照《巴黎原則》成立具廣泛權力的獨立人權機構之建議,並應落實有關建議的時間表,若不予落實,則提出有關理據,並提供研究有關現行保障人權機構的效能之數據和研究。

平機會與私隱專員

張超雄 : 從街頭、議會、到權力中心

《明報》 2010年7月7日
張超雄 正言匯社社長/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政改一役,峰迴路轉。各方立場急劇的起伏變化,令人目眩。像是坐過山車後,還未能定下神來,卻有種作悶的感覺。理性、感性、直覺、個人感情、群眾情緒、強烈的道德呼召、人性的軟弱、醜陋、盼望、寄望、失望等,全部交織在一起。令人感覺困亂!

有人說,政治是一種可能的藝術。但作為民意代表,我們可否為了可能而放棄底線和原則?若果說沒有放棄,而是寸土必爭後會繼續爭取2017和2020真普選;那麼,剛獲通過的2012行政長官選舉辦法,只有1200人的選委會,又如何一步到位地在2017年變成直選?基本法不是說明要循序漸進嗎?接受了這個只有1200個選民的方案,即差不多是放棄了2017全民普選行政長官的可能性。我們怎可能投下贊成票?

再看這個「改良」區議會方案,功能組別議席不減反加,雖然擴大了新增五席的選民,但不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最多可說是斜行了一步,而並非向前走。先別說這新增的五席能否「溝淡」功能組別,或是反令功能組別千秋萬代。事實上,這個方案從來不是泛民的底線,也沒有經過市民的討論,何以民主黨會從「張三點」後退到三個訴求,最後只剩下一個未經醞釀、沒有細節的「改良方案」?難道選擇了談判而放棄抗爭,因害怕被譏諷枉作小人,就一定要急於求成?

莊耀洸:亞洲價值污染普選定義 (亦刊於明報2010年7月1日)

目前政改爭論關鍵是普選終點有無保證,早前劉兆佳表示,香港政制只能按照《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及人大常委的決定來設計,不能引用國際人權公約,這是公然與聯合國唱反調,亦意味著所謂終極普選,亦不會合乎國際人權標準。

2006年3月30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就香港的審議結論建議:「香港特區應採取一切措施,使立法會經普及平等的選舉產生,並確保對《基本法》作出的所有解釋(包括涉及選舉及公共事務的解釋)符合公約(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可見,聯合國特別提醒解釋《基本法》須符合公約,而劉兆佳竟指不能引用。

過往,中央和特區政府一直重申,公約第25(丑)條有關普選規定因保留條款而不適用於香港。然而,聯合國自九五年對香港的審議結論,已申明有關保留條款無效,因立法局在1985年已引入選舉。此後,聯合國在1999年及2006年重申此立場,並指香港的選舉制度不符公約第25、2(1)及26條。

聯合國從沒要求行政會議由普選產生,因行政會議自始自今全由委任產生,保留條款仍然有效。既然特區強調人大常委對《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那麼適用於165個締約國的公約最權威的解釋,當然是聯合國,而不可能是個別國家說了算。

提名機制不可含歧視性

Burger King和假提款機都讓我知道,我們要站出來,就在6.23。Yes We Can!!

如果你有興趣看我這篇文章,我就要先說明我的書寫目的:向老闆/老師/男友/女友請假,6月23日到立法會。

使我立下心腸寫這篇的,是看到這張貼紙——當快餐店可以利用與社會運動有關意念去宣傳,就証明社會運動、城市運動對於普羅大眾,尤其快餐店的焦點群眾:年輕人,是有影響力、可被發展的。我甚至會用滋長來說,對,我們可以使之成長起來。

好,入題。

那陣子,五月十六日「公投」投票人數超過五十萬,有官員大刺刺地說還有六百多萬香港市民不支持「公投運動」。
好,你連垂垂老矣與牙牙學語的香港人都計算在內,你夠關心香港市民的。
跟梁啟智老師學的,你800人選一個特首出來,那還有接近七百萬名香港市民不支持那位特首的。
你說對吧?高官賢達。我應該夠關心你們的。

區龍宇:普選與均富並舉

該向「中產」民運說再見了。

中產論述作繭自斃

「中產」民運從誕生起就迷信甚麼「政治就是妥協的藝術」:向統治者爭取民主,要懂得自我限制,更要遵守中共定下的河水與井水的界線,這樣才能換取中共施恩。
結果是20年後我們還沒有普選。再過10年即使有,也只是A貨普選,甚至只是B貨C貨。

第二是迷信資本主義的自我均衡能力,迷信它只會帶來中產化而非兩極化,迷信中產會不斷擴大,成為民運中堅,然後自己在統治者與普羅大眾之間,居中斡旋,皆大歡喜。
結果是亞洲金融危機,貧富懸殊急速擴大,中產變無產,無產變失業。目前歐美的第二波危機,也終有一天逼近香港,到時普羅大眾就再一次遭殃。

二十年後的今天,這些「中產」論述全部破產。

我們的確需要一場新民運,但新民運出現的第一個前提,就是拋棄中產民運的迷信,正視資本主義的禍害及其對人民和普選權的影響。

金錢萬能,選票寡能

天水圍後的另一悲哀 - 東涌某中學教師專業發展日

繼天水圍某中學以“其他學習經歷”為名,強制學生出席“撐政改、大遊行”後,又一異曲同工之妙的惡搞獨立思考的例子。

是次,東涌某中學以“教師專業發展日”為名,要求老師參與政改遊行,否則需向校長交代原因。今時今日,學校、校董會、校監、校長、管理層、中層管理、前線老師之間的文化,已經到了老闆、上司、下屬的關係,不少教師因縮班殺校、資源傾斜等因素,年年合約、年年續約。作為知識份子的一群,往往因五斗米 (供樓、大學時學生貨款、持續進修、家庭開支等),不得不作出一些個人妥協,飯碗、生計往往成為了最大的考慮,個人立場、態度、堅持能否維持,可想而知。

“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到底是什麼﹖中學老師基本都是一位大學畢業生,再加上一張教師文憑或証書,有的持有碩士學位、甚或博士學位。雖然學歷、文憑不代表什麼,但作為高學歷的人,理論上,應該有獨立的思考能力,有自己的意見、態度、立場,對於社會、政治等議題,應該可以有一己的意見。

今天,某些中學的管理人員基於辦學團體所思所想,強制一群又一群該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學生、老師、市民),出席某某團體的活動,何其“反智”,民意不是強制出來,強逼下走出來,不斷的洗腦攻勢,結果如何﹖

學生的獨立思維.其他學習經歷.政改大遊行

其他學習經歷 (Other Learning Experience),新高中學制下的評估學生發展的學術以外的另一重要指標。它有多個向度,其中“德育及公民教育”是最容易為老師統籌、學生所容易參與和接受。

日前,天水圍某中學爆出管理層強制中四(高中一)學生出席某團體舉辦的“撐政改遊行”,活動時數將納入學生的學習時數。如是者,就引發起一場教育、學校活動與政治發展的醜陋事件。通識科要求學生獨立思考,批判思維,多角度,今次既事件,正好好讓身處事件內外的學生反思不同政黨、組織、辦學團體所表達的立場、態度、行為,究竟誰是誰非﹖

當然,中四學生是否有這樣的能力,就要視乎學生的能力與水平,老師的教學水平、個人意願,作為前線通識科教師的我亦經常安排學生出席不同的論壇、講座。究竟我有否犯下同樣的錯誤呢﹖我相信前設是我沒有強制出席,發展下去是讓同學於活動後表達所想所見,同意與否,就隨風一樣去自由發展。

事實上,個人立場會否影響別人的思考,我相信與事者一時三刻,一定有所疑惑,但人終歸有自己的思考能力,今次的事件就是這樣的印証。收通告,照做,反思後,不妥 … 。其實,不同的辦學團體有不同的想法,正常,希望透過活動刺激學生的反思亦是正常,但企圖回應某些政治社會立場的同時,而沒有空間讓參加者自我決定的話,就代表了一種“強制”行為,這樣就是一種軍訓式的訓育,違背了教育的多元化願意。

以發明家的身份去評論一下陳易希的廣告

以發明家的身份去評論一下陳易希的廣告:
首先聲明,我可以代發明家協會說他不代表發明家的立場,素來不支持發明研究的HKSAR假惺惺誤導全香港市民說得到發明家支持,完全是虛偽,發明家是最不依附社會的人,就是陳先生依賴政府,所以如今真正原創的發明為零,我原創的發明比他多,他是發明「明星」而不是發明家。
第二,發明是有明確目標的過程,我發明一架用空氣推動的車就是車,車不是船,不可以「一開始不完美,漸漸把它改成另一類東西」,這不叫發明叫亂來,車不可以改成棋來玩,衣架不可以改飛行器,除非一開始設計的時侯是設計一架既是車又是船,否則這架東西既不可行車,亦不可在水上動。發明是定了目標再排除萬難向它奮鬥,而民主普選不是中國原創,更不需要發明,除非陳易希推銷的是中共發明的「中共式民主」,就真是「偉大」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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