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說過我們都是看馮寶寶的粵語長片長大的,強調這點,就是概嘆以前的小朋友可以這麼懂事 (對不起,對我來說『那位妹妹』的所謂『懂事』實在值得商榷),真的家窮,真的為了這個家,就會一分一毫都捨不得用,要用了,都要用的小心,但這次我們的「檔案女主角」呢?
不是說拿綜援的朋友一定要過衣著不光鮮、吃的不健康、住的不舒適的劣質生活,但我確實看不到你的家會差到沒飯開;或者問題的重點也應該歸於原點,窮途不是末路,但也不應該是藉口。
十五歲賺錢門路少,就應該安份守己,讀好書,為屋企節流,絕對不該想學這又學那,參加興趣班,參加完一個又一個,機械人小提琴大提琴跳舞……
就像她那個書櫃,書多,每本都有讀嗎?如果是我,我怎可能會捨得花這些非必要的錢?比賽甚麼要出國,又要用錢,如果你都窮過,相信你都會看不下去。
我不反對小朋友應該盡情享受他們的校園生活,但需要這樣試那樣又試嗎?還是只是單純滿足自己的好奇心?
課外活動再多,總不會每樣都能學得精,大概這世界沒有這種神童,神童如沈詩均也不會樣樣都要蜻蜓點水;就算你真的天生異稟,可是學每一種東西都要錢,不是因為你窮我們就要你認命,而是任誰人都要學會取捨,花得其所。
我不想像一些網友般,盯著電視畫面看你家有幾多件「奢侈品」去「同你計數」,但你的課外活動是不是應該如此過太地多姿多釆?
陳強,有沒有想過你的強出頭做出了甚麼效果來?
眼見不同媒體被網民批評,這是因為無論《明報》、TVB 還是商業電台,都為金鈴用上不同角度去寫故事,但就沒有探討問題核心所在,又或是避重就輕,淡化甚至扭曲金鈴妹妹原來足本的故事。
早在《明報》訪問出街本人亦第一時間發表了文章,闡述了這位妹妹、她身邊的大人、學校師長、網友、觀音兵以至《明報》的大錯特錯,而這也並非僅我一人的觀點,網上不少討論區已經見到很多針對帽子創意和版權問題的反彈。我想其他媒體既然做得後續報道,斷不會看不對網上有甚麼聲音,堅持要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專題,這就是媒體的問題。
《明報》和TVB已經影響太多人的思潮,所謂的「香港精神」已經被賣帽少女幾段報道演活又感動全城了,所以實在不明白那個陳強為何仍要為金鈴妹妹去強出頭。
做電台,固然是傳媒一份子,陳強,有沒有想過你的強出頭做出了甚麼效果來?將一個不值得被誇張放大的人去貼金,甚至節目開始時已講到明「要幫她」,要知道,你擁有一大班「可愛的聽眾」,也就是「我們香港的未來」,播出節目之後的結果?你又睇唔睇得到?
在一個ACG的論壇上,有個叫「傑特」的也談到「賣帽少女」,也說到我的評論,在這裡也舉些不同觀點,轉載他的東西如下。
「阿多努嘛,他一直都是如此的-如果是我所認識的阿多努,此人一向很煩。
正錯不管,首先是香港這頂帽子並沒有注冊,也沒有代理,那為何不能生產?法律最基本的原則是『只要不禁止就可以做』,既然法律問題解決了,又不是賣去日本,那就沒有問題。
最重要是,任天堂還未出聲,什麼時候到其他人出聲?如果任天堂也不作聲,其他人沒有理由多事,如果任天堂出聲香港政府偏幫港人則當別論,但當事人一句話也不說,旁邊的人就多多事實,兩個字,多餘!
當事人不作聲,全無關係的第三者跑出來多話,任天堂法律專家還會少嗎?要告任天堂還得等你?他們都不出聲其他出什麼聲?
感情豐富不是問題,不客觀亦應該(個人評論文章當然主觀,客觀的是報道),只是這種連被疑似侵害的當事人都沒有反應,一點關係的第三者卻跑出來大談版權保護,而且保護的對像是世界最賺錢的公司,這家公司會不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那到旁人多口?」
數天前,小狼於死線邊綠掙扎,忙着趕稿時,某個M群忽然彈出,當中有位認識了頗長時間,但彼此都不太了解的人兄,強要說早前《星期日檔案》的事。而他劈頭的第一句,就是罵在部落格上撰文,呼籲同好站出來說不的作家何故,說何故定是中年亢奮上腦、瘋了無疑。
被勢力強大的媒體這樣抹黑以後,本地的動漫同好應該如何做?應否站出來搞巡遊?這個問題不是黑白分明的事非題,而是涉及戰略考量的選擇題。不同的對應策略,各有其利與弊,這問題小狼向來就不擅長回答。然而,那位認識了頗長時間的人兄,卻打着很不合理的論點去罵何故──他說《星期日檔案》根本沒有問題,有問題的只是站出來說不的人。
何出此言?這位人兄在M群裏的唯一論點,就是指《星期日檔案》中,沒有提及「御宅族」一詞,沒有說過「御宅族」是如何不好、如何不濟,現在只是御宅族自己「對號入座」,自認是「電車男」而已。對他來說,只要節目裏沒提及過族群的名稱,即使內容上故意含混其辭,甚至透過剪接手法扭曲受訪者說話,令出來的效果與受訪者原意、與真象相反,誤導了本來不太認識這族群的公眾,扭曲、唱衰該族群的形象,他都不認為這樣做有違傳媒的操守。這位人兄只丟下一句:「公眾自己有責任去了解真相」。
若此人兄之理論是成立的,那麼只要報道中不提及某些稱呼,那麼任其內容如何杜撰,都沒問題了?每逢被抹黑的族群,要澄清事實真象時,就都成了「對號入座」之人了?
小狼並非從新聞、傳理學系或學院畢業。雖在大學裏,確曾修讀一些傳理科目,但對現今新聞學的認知,大多來自中學時的自修。每次談到什麼報道失信時,我總是第一時間想起一本書──《信差的動機──新聞媒介的倫理問題》(The messenger’s motives: Ethical problems of the news media)。
這本由John L Hulteng撰寫,羅文輝翻譯的書,由台灣源流出版社出版。出版社把它歸在「傳譯館」系列中。書中說了許多傳統新聞的道德、操守問題,就算不是專業記者,只是普通大眾,亦值得讀的。當時,我只是從公立圖書館裏借來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