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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發明家的身份去評論一下陳易希的廣告

以發明家的身份去評論一下陳易希的廣告:
首先聲明,我可以代發明家協會說他不代表發明家的立場,素來不支持發明研究的HKSAR假惺惺誤導全香港市民說得到發明家支持,完全是虛偽,發明家是最不依附社會的人,就是陳先生依賴政府,所以如今真正原創的發明為零,我原創的發明比他多,他是發明「明星」而不是發明家。
第二,發明是有明確目標的過程,我發明一架用空氣推動的車就是車,車不是船,不可以「一開始不完美,漸漸把它改成另一類東西」,這不叫發明叫亂來,車不可以改成棋來玩,衣架不可以改飛行器,除非一開始設計的時侯是設計一架既是車又是船,否則這架東西既不可行車,亦不可在水上動。發明是定了目標再排除萬難向它奮鬥,而民主普選不是中國原創,更不需要發明,除非陳易希推銷的是中共發明的「中共式民主」,就真是「偉大」發明!

循序漸進.和諧普選的邏緝問題

用循序漸進這方式根本解釋不到如何可以達至令功能組別漸漸消失,功能組別由50%要一點點跳去0%,例如每次10%,這就叫循序漸進。如果忽然由功能組別50%到下屆60%就忽然取消功能組別,如何可以叫循序漸進再依香港實際情況來民主化?

而循序漸進及香港實際情況兩者合起來是有邏緝問題的,中共又不是全知.全能的神,難道吳宗文可以為中共預知將來?如何得知功能組別循序漸進消失一定會對香港的實際情況有利,而不是循序漸進增加才對當時香港最有利,既然現在香港需要功能組別,它如何能預知未來香港的經濟情況不需要功能組別去保護香港的商界利益?倒過來說,香港的香港實際情況需不需耍循序漸進,在全世界亦未有相關的具體的證據證明這樣對香港的發展最有利,中共又能預知未來世界政治、經濟大勢?還是它以為世界一切盡在它掌握中,就像中共國人民一樣任它魚肉?

依循序漸進「發展民主」的邏緝,何以由民選產生的立法會議員由50%上升到下屆60%,這樣下屆取消功能組別「不會」為社會帶來太大的衝擊,即立法會議員民選產生的立法會議員由50%上升到下屆60%,再忽然由60%上升40%到100%的改變並不算衝擊,就像教育改革放棄母語教學式的「微調」,之前又為什麼不可以一下就上升40%,即50%跳到90%?這10%真神奇!

轉載: 熱愛基本法

世上哪有一個國家會賣廣告叫人去熱愛它的憲法?憲法是法律,只可以遵守、尊重、維護卻不可以熱愛,市民受法律保護,是國家執法部門的責任。在成熟的現代公民社會,最熱愛法律的可能是律師,而人人當法治是理所當然,自然不會對一套憲法本身感恩戴德,最多是對有份建立這一套法律的人心存敬意。想來想去,熱愛一詞,只會是人民從沒有法治過渡至法治社會時才發生。這麼要不是香港在97年前不存在着法治,就是香港市民因某種原因不期望97年以後的政權並不一定會遵守及尊重法律,因此看到她居然會依法治港時「喜出望外」。
另外細心分析歌詞,亦可以發現作曲者某些奇怪想法是大開我此等孤陃寡聞之輩的眼界:
1.法律不是政客,不需要人擁戴、支持,要人民全力支持的,通常就是什麼主義、什麼藍圖、什麼計劃,有人支持就有人反對,換句話說,原來此憲法起草者心中有鬼,憲法竟然還要爭取人民支持。香港的新法治原來建基於民綷主義之上;潛台詞就是:假如一日香港政府、中國政府不得民心,基本法這套憲法就無謂遵守!

2.這種熱愛背後的心態原來是建基於功利主義:「讓國越富 家越豐 想安邦 先安家 既利國 這利家共享榮華」,思想好不滑頭;潛台詞就是我們支持國家實這套法律,因為香港要依靠中國才發達:想不想富貴,想發財就要守法。原來在新中國,連法律也要靠不停的收買人心來維護?作曲者是不是在曲線表明中國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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