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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熱愛基本法

世上哪有一個國家會賣廣告叫人去熱愛它的憲法?憲法是法律,只可以遵守、尊重、維護卻不可以熱愛,市民受法律保護,是國家執法部門的責任。在成熟的現代公民社會,最熱愛法律的可能是律師,而人人當法治是理所當然,自然不會對一套憲法本身感恩戴德,最多是對有份建立這一套法律的人心存敬意。想來想去,熱愛一詞,只會是人民從沒有法治過渡至法治社會時才發生。這麼要不是香港在97年前不存在着法治,就是香港市民因某種原因不期望97年以後的政權並不一定會遵守及尊重法律,因此看到她居然會依法治港時「喜出望外」。
另外細心分析歌詞,亦可以發現作曲者某些奇怪想法是大開我此等孤陃寡聞之輩的眼界:
1.法律不是政客,不需要人擁戴、支持,要人民全力支持的,通常就是什麼主義、什麼藍圖、什麼計劃,有人支持就有人反對,換句話說,原來此憲法起草者心中有鬼,憲法竟然還要爭取人民支持。香港的新法治原來建基於民綷主義之上;潛台詞就是:假如一日香港政府、中國政府不得民心,基本法這套憲法就無謂遵守!

2.這種熱愛背後的心態原來是建基於功利主義:「讓國越富 家越豐 想安邦 先安家 既利國 這利家共享榮華」,思想好不滑頭;潛台詞就是我們支持國家實這套法律,因為香港要依靠中國才發達:想不想富貴,想發財就要守法。原來在新中國,連法律也要靠不停的收買人心來維護?作曲者是不是在曲線表明中國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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