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民間電台」成為香港持續數年的爭議,政府一直以技術理由來拒絕發出「社區電台」牌照。這裡為大家介紹英國的社區電台及相關規管制度,讓我們可以進一步想像「社區電台」對香港的可能意義。
英國通訊辦公廳:有關社區電台廣播的2008-2009年度報告
內容概要:
1.1 社區電台是一種新型而非牟利的廣播服務,以小規模經營,提供社區資源予不同社區。有關提供社區廣播服務牌照的法例於2004年制訂,而首個社區電台則於2005年11月成立。這是通訊辦公廳(Ofcom)第二份就有關主題發表的年度報告。
1.2 經過通訊辦公廳兩輪的牌照發放,現有214間社區電台獲得牌照。其中159間正提供廣播服務,12間尚未決定會開始服務,抑或是發還牌照,剩餘的則在籌備廣播。第二輪的發牌仍在繼續:通訊辦公廳正在考慮13個來自英格蘭東南部(倫敦及M25公路範圍地區除外)的團體申請,以及另外31個來自倫敦及M25公路範圍地區的團體申請。
1.3 社區電台為廣泛的地區提供服務。大部分電台的聽眾都是來自市區(17%)或小鎮/近郊地區(44%)。可是亦有許多電台為其他較小的社區群體服務,包括少數民族(14%)、青少年(9%)及宗教團體(7%)。170間獲發牌照的電台位於英格蘭,14間位於北愛爾蘭,20間於蘇格蘭,另有10間位於威爾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