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未能杜絕非法入境者湧港 入境政策必須全面檢討
12月1日聯合聲明:國際特赦組織(香港)、香港人權監察及香港難民援助中心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天討論酷刑聲稱審核的改進機制及下一步工作,但立法會早前三讀通過《2009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將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或開設和參與業務列為刑事罪行,香港人權監察、國際特赦組織(香港) 及香港難民援助中心對有關修訂獲得通過表示遺憾,認為出現大量非法入境者的主因,是因為酷刑聲稱者及尋求庇護人士的審核程序緩慢,有關修例並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
當入境政策出現問題時,《入境條例》及入境處的內部指引只會作零碎的修改,做法短視之餘,亦酷刑聲稱者、尋求庇護人士及外籍家庭傭工等的權利未能充分獲得保障。故此,我們強烈建議政府成立全面的法律框架,同時處理及審核酷刑聲稱者及尋求庇護人士的申請,並改善有關的簽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