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馬道立批評當局將法庭蒙在鼓裡 人權監察促立法會討論追究
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
1.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去年在一宗案件判辭中,公開批評入境處「樂於將包括法庭在內的所有人蒙在鼓裡」,質疑當局銷毀審理案件需要的文件,「如無正當的解釋,必定令人懷疑銷毀的動機,並令拒絕入境的決定是否真誠地作出,受到挑戰」[1],更直指入境處及律政司欠缺政府部門應有的完全坦誠責任(duty of candour)。香港人權監察就有關的案件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除要求入境處解釋和改進外,更要求律政司回應法庭對負責該案的政府律師表現的評論,以及律政司本身因應法庭批評而作的跟進和改善措施。 [2]
2. 去年9月上訴庭駁回台灣法輪功學員因6年前來港被拒入境的上訴案件,顯示出政府當局未有履行完全坦誠責任。台灣法輪功學員於2003年2月來港參加全球法輪功交流會時被拒入境,政府當局只推說是基於「公共秩序」理由而拒絕他們,並在法庭內外一直抗拒提供有關的決定文件。
五問特首:人權監察就港人被澳門拒入境事件致特首曾蔭權的公開信
曾蔭權先生:
近日澳門當局再次拒絕多名港人入境,侵犯港人的出入境自由,你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說,已向有關方面了解並向澳門入境處表示關注,毫不質疑地複述「澳門政府的同事」的辯解,說「他們是依照澳門的法律來辦事」;你更不忘補充說「每一次無論我們的居民在何處遇到困難時」,政府「都會盡量協助」。 [1]
請恕我們坦白,香港政府在處理港人被拒入境時軟弱無力,加上你輕易接受澳門當局辯解的態度,以及你「關注」和「都會盡量協助」的空言,令人懷疑你正在出賣港人利益,更擔憂你失去基本的政治誠信和操守。
澳門當局欺侮港人的言行,經你或港府毫不質疑的重複,一句「他們是依照澳門的法律來辦事」,只會令人相信你和你的政府,不是站在香港市民和基本人權的一側,根本無法和無意捍衛港人權利。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亦指,政府會從多方面了解記者被拒入境澳門的事件,但推說不同地方對新聞自由的定義不同[2],竟然無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標準適用於港澳兩地,試圖開脫澳門當局惡行,混淆是非黑白,歪曲人權標準。
澳門回歸十周年兩千人遊行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
http://hk.myblog.yahoo.com/lwmlung/article?mid=2015
2009-12-14
http://www.rfa.org/cantonese/news/macau-12142009114118.html?encoding=sim...
周日是澳門回歸十週年,官方目前仍未公布主禮嘉賓的身份。消息指中央非常重視這次回歸周年盛會,國家主席胡錦濤會親自南下主禮。新澳門學社當日發起的遊行,估計參予人數會較去年略多,約兩千人左右。另外,第四次兩岸陳江會談下周一日舉行民進黨表示將擴大動員規模及示威遊行強度,初步聲稱有10萬人。(馮日遙報道)
由新澳門學社發起的“反貪腐、爭民主、保民生”大遊行,將於周日下午兩時在澳門北區祐漢公園集合,然後遊行往政府總部,抗議何厚鏵施政不力,令民不聊生、要求澳門政府改善人民生活,及爭取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雙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