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耀洸:《從專業操守看學校挺遊行》
(亦刊於香港經濟日報2010年7月7日,題為《強迫參與政治活動 違教育精神》)
上月中,有報道指有學校涉嫌要求教師參與6月19日之「撐政改遊行」,有關學校斷言否認,又有學校被指涉嫌強迫學生參加該遊行,傳媒報導後,學校取消有關活動。
上月初,筆者友人到屯門一所中學應徵當通識科老師,小組討論的問題是對政改的「立場」,關鍵是一位稱職的通識科老師,與他對政改的立場無關,而是與他的分析能力有關,倘話題敏感(如涉政治、宗教、同性戀等議題),應著重分析角度而不應問應徵者立場。
我的那位朋友恰巧同時應徵中文大學某學系的行政主任(EO)職位,筆試的問題是對中大永久放置民主女神像的看法。這個在中大極其敏感的話題,竟要求應徵者表明心迹,不難令人聯想出題的動機,是否與政治審查有關。
從目前的案例而言,資助中學和受教資會資助的大學,均受《香港人權法案》所規範,人權法第一條禁止基於政見或其他主張而受歧視。《基本法》第27條和《人權法》第17段同時保障的示威自由,理應包含不示威的自由。若學校涉嫌強迫師生參與遊行,還可能侵犯《人權法》第15條的思想和信念自由。
人權監察促請林煥光用「乾淨的手」接掌平機會
立法掃障有貢獻 人權紀錄待澄清
(香港‧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 ) 香港人權監察剛得悉,政府宣布委任林煥光為新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下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三年。
立法掃障有貢獻
林煥光曾在2000年至2002年擔任民政事務局局長,負責人權事務,期間政府需雖尚無同意立法禁止種族歧視,但是調整了政府強烈反對立法的立場,開展諮詢商界等工作,為種族歧視立法逐步掃除障礙,更成立了種族關係組,處理有關種族歧視的投訴,他這方面的立場和貢獻,應予肯定。除此之外,他在人權工作方面的工作未見積極,亦無其他明顯的建樹。
兩大疑團待澄清
至於林煥光是否適合作為平機會主席的人選,我們在下列兩大疑團得到澄清之前,仍有疑問和保留。
請為平機會利益 放棄旋轉門酬酢
首先,林煥光會否承諾一旦出掌平機會之後,不會以任何形式重回政府,包括作為官員或政策局長。
五問特首:人權監察就港人被澳門拒入境事件致特首曾蔭權的公開信
曾蔭權先生:
近日澳門當局再次拒絕多名港人入境,侵犯港人的出入境自由,你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說,已向有關方面了解並向澳門入境處表示關注,毫不質疑地複述「澳門政府的同事」的辯解,說「他們是依照澳門的法律來辦事」;你更不忘補充說「每一次無論我們的居民在何處遇到困難時」,政府「都會盡量協助」。 [1]
請恕我們坦白,香港政府在處理港人被拒入境時軟弱無力,加上你輕易接受澳門當局辯解的態度,以及你「關注」和「都會盡量協助」的空言,令人懷疑你正在出賣港人利益,更擔憂你失去基本的政治誠信和操守。
澳門當局欺侮港人的言行,經你或港府毫不質疑的重複,一句「他們是依照澳門的法律來辦事」,只會令人相信你和你的政府,不是站在香港市民和基本人權的一側,根本無法和無意捍衛港人權利。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亦指,政府會從多方面了解記者被拒入境澳門的事件,但推說不同地方對新聞自由的定義不同[2],竟然無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標準適用於港澳兩地,試圖開脫澳門當局惡行,混淆是非黑白,歪曲人權標準。
香港人權監察新聞稿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廿一日.香港) 香港人權監察批評澳門當局再次拒絕多名港人入境,侵犯港人的出入境自由,並批評香港政府、特首以及保安局,過往就港人被拒入境與澳門政府交涉徹底失敗,無法捍衛港人的出入境自由,致令其變本加厲。
近日澳門正值國家領導人出席其回歸活動之際,澳門當局煞有介事地再次引用《內部保安綱要法》,以入境人士危害澳門公共安全行為為由,拒絕多名背景不同的十多名港人入境,當中包括媒體記者、泛民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支聯會成員、港商內地投資權益關注組成員以及反驗毒計劃人士等等,務求清除可能出現的異議聲音。當中更有被拒入境的港人遭澳門當局武力對待。人權監察認為,澳門當局拒絕他們入境,分別侵犯了新聞採訪自由,阻礙資訊流通、侵犯了持不同政見人士向當權者表達訴求的自由以及阻礙兩地進行政策學術交流等等。
其後,特首曾蔭權表示已向有關方面了解並向澳門入境處表示關注,卻解釋澳門政府依法辦事,空言強調港府會盡量協助遇到困難的香港居民。[1]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亦指,政府從多方面了解記者被拒入境澳門的事件,但推說不同地方對新聞自由的定義不同,無視《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標準亦適用於澳門,竟然試圖為澳門當局開脫。[2]人權監察質疑,香港政府在處理港人被拒入境時態度軟弱無力,徒有關注空言,又文過飾非,試圖把澳門當局的做法合理化,根本無法捍衛港人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