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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公義

林寶死因研訊:聆訊竟無一字建議 研訊缺憾亟待修改 (人權監察新聞稿)

香港人權監察新聞稿:
林寶死因研訊:聆訊竟無一字建議 研訊缺憾亟待修改

(二零一零年五月廿五日‧香港)死因庭今天裁定去年3月被警員槍殺的尼泊爾籍男子林寶是死於合法被殺,香港人權監察關注到林寶遺孀將會尋求司法覆核。人權監察亦期望在司法覆核時,釐清裁判官在是次審理過程中,是否真如死者遺孀擔憂一般,對死者和死者律師存有「公開的偏見」,以及釐清死因裁決是否妥善、以及各方應否從事件中出一些起碼的教訓。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當一個極可能受精神病患困擾的少數族裔露宿者,得到的不是社會的協助,而是執法人員由背後水平射破頭顱的奪命子彈,昂貴的死因研訊卻無一字建議,以防止類似的慘劇重演,能不令人感到失望嗎?」

人權監察亦批評現時的死因調查法例,在警方有明顯利益衝突之時,仍然規定要由警方協助死因裁判官進行調查,有違基本的程序公義,即使研訊結論對警員有利,也難以令人信服。因此,政府必須修改有關的法例,在警方有利益衝突之時,或公義所需的情況下,讓其他紀律部隊協助死因庭的工作,又或交由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

就越境執法和邊境禁區內進行表達、採訪和人權監察活動提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書 (人權監察)

香港人權監察就越境執法和邊境禁區內進行表達、採訪和人權監察活動的意見書
(供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2010年1月8日舉行的特別會議參考:議程)

越境執法
去年十二月下旬,多名聯署了《零八憲章》的本地市民,一同欲經羅湖返回內地投案。他們一行人按一般程序通過香港海關後,在身後插上「簽署零八憲章」的「犯人牌」,排成一條直線沿羅湖橋向深圳方向前進。最終事件發展成內地公安涉嫌越境執法的問題,並導致四名「投案」示威人士、兩名記者及三名路經的市民被內地人員押走。

香港人權監察認為無論是內地執法人員在羅湖橋分界線越境執法,或是其他人擄人過境,侵犯香港市民的人身自由和示威表達權利,以及記者採訪自由,都損害香港的司法管轄權。人權監察要求香港和內地當局調查此案,發還記者等人的證件,以及追究有關的內地人士或人員和有關香港警務人員和香港警隊應有的責任,並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邊境禁區內不能行使憲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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