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衛視記者,著名的閭丘露薇老師在blog上語重心長地說:「在香港,這樣做你是犯法的」就好像在給大陸網民上法制課似的。正如閭丘老師對裸照本身不太關心 . . .
禁止發佈淫褻不雅物品條例,我的理解是,其立法目的並不在於保護淫褻不雅物品裡面的人物。不准雕像大衛露鳥難道是為了保護大衛嗎?當然不是。
以前出現的色情照片,說它們淫褻不雅,我們會覺得理所當
這次事件類似於華南虎事件,不過華南虎已被驗證是紙老虎,阿嬌同學的露西照卻據說極有可能是真貨。
證明露西照是真是假,和證明華南虎的真假一樣,屬於技術問題。但許多人卻喜歡用主觀意識來進行判斷,他們不願相信那個張開雙腿直面精彩人生的女人真的是阿嬌,或者旁邊的那個型男真的是陳冠希。如果把阿嬌換成芙蓉姐姐或者木子美,那麼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我不敢說露西照裡的阿嬌如假包換,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樣,移花接木的明星照實在不少,但從沒有一次像這次來得那麼真實,也沒有一次像這次來得那麼轟動。
佐拉說,他不是我們心目中的公民記者。這句話至少包含兩層意思:1,「我」是公民記者;2,只是「我」和「你們」心目中的標準不同。
佐拉在這篇回應質疑者的文章中
皈依佛門之人不一定要剃頭出家,禁酒禁欲,這種人多自稱居士。歷史上不少文豪都是這類人,比如李白就號青蓮居士,蓮還有「出淤泥而不染」的意思,與居士的特點正好吻合。
他們心里向佛,但又有自知之明,自知
一個叫佐拉的人2007年跑去重慶報道「釘子戶」事件。這一事件成為了佐拉成名的曙光,也成為了許多支持「公民記者」概念的人的曙光。有些人感慨道,公民記者終於出現了。而佐拉就是周曙光,周曙光就是佐拉。
但是
我前前後後也算是看了些評論,感覺雙方的箭都射錯了方向。反方拿違反道德來說事,可對方就是沖著挑戰道德來的,你說人家能不違反道德嗎?正方看到對方來勢洶洶,於是就亮出了言論自由這張王牌,可言論自由並不是萬能 . . .
寫blog就和悟道一樣,有三層境界。
1,看山是山。blog就是weblog,網絡日誌,簡單而言不就是日記嘛,沒什麽大不了的。老子聰慧得很,從幼兒園就開始寫了,所以寫blog就是把每天的事情記下來,即使很瑣碎,但瑣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