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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不一樣的政府山:訪問莫昭如

七十年代不一樣的政府山:訪問莫昭如

文:葉蔭聰、黃傑業

〔獨媒特約記者報導〕不知從何時開始,香港許多示威遊行總有「固定路線」﹣﹣以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作起點,沿著電車路一直前行,以中環政府總部為終點站。然而,不久的將來,政府總部搬往天馬艦,現在政府山作為香港遊行空間的一部份大概會進入歴史,變成「保育中環」的項目。

我們不妨看一下,香港示威遊行的空間經歴了怎樣的變化,我們且從自七十年代開始參與社會運動的莫昭如先生的經驗說起。

若把時鐘調至七十年代,年長一輩對政府山稍有回憶的,原來是一群公務員每天上班下班的地方。莫昭如說,當年示威遊行若是去政府山,也以港督府(即今日的禮賓府)為終點站,不會到政府總部。事實上,比七十年代更早一點的「六七暴動」,也留下好幾張照片,清楚看到貼滿大字報到處是群眾的港督府。

第一次參與的集會

莫昭如說,七十年代沒有今天那條「固定路線」,地點與路線視乎議題。莫昭如第一次參與示威集會的地點,其實是珠海書院當時在旺角的校址。

一九六九年,發生珠海事件,在該書院就讀的學生們因高調討論這些議題,遭到校方警告,其後十二位同學共同執筆,指出校方打壓學生的言論自由,並在《大學生活》上刊載,得到很大迴響,校方隨後以「他們不適合在本校就讀」為由,開除這十二名同學。此事引起學生強烈反對,發動罷課,在珠海書院正門靜坐,而從澳洲留學回來的莫昭如便是其中一個。他指出:「當時參與示威活動的人很大程度上要克服心理障礙,因為在當時的背景底下,參與示威活動都會被視為左派,而且左派的運動一向都被視為血腥的行動,這讓很多人對示威者都有一種心理困惑。」

過往較為人熟識的社會運動,要算是中文運動、保釣、反貪污捉葛柏、四不交等運動了。集會的地點多考慮示威的對象和地方空間等,也沒有一個很清晰的「政府山」概念。不過,不少示威遊行又的確發生在中環政府山附近,例如,保衛釣魚台曾在美國領事館集會,或去中環一帶的電車路,因為當年美日在釣魚台事件上私相授授。而且,當時的美國領事館較有空間,建築物前是一個長滿草的山坡地,示威者可以在那裡坐下來。

當年的示威都是屬於非法集會,有時候警方會預先警告,然後拘捕示威者,好像一九七一年四月十日,香港保衛釣魚台臨時行動委員會組織保釣運動,便有二十一個示威者在中環德己笠街日本文化館前被警方拘捕。後來,這引發了一連串有關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的討論,提出參與示威活動本是公民應有權利,警方不應被賦予權力以拘捕示威者。示威遊行亦漸漸加入了人權和反英殖民主義的議題。

集會聖地「維園」的開始

不覺間,莫昭如反而談起維園。它作為遊行起點,似乎也要追溯至保釣,不過,當時並不是「起點」。一九七一年七月七日,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在維多利亞公園發起了「保衛釣魚台七七大示威」。組織者認為,示威集會本是每個人都有的自由,所以並不打算為集會申請,其後警方以「示威會踐踏花草」及「妨礙市民娛樂」為由否決申請,但當日仍有逾三千群眾參加,入夜後,防暴警察以警棍鎮壓並追打群眾,最後有二十一人即場被捕,七人為大學生。「七七維園事件」引發了媒體和市民關注,後來維園也成為了集會的經常地方,但因為是次示威發生流血衝突,往後的示威活動,都要在七天前申請取得警方所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方為「合法」。

八月十三日,因著之前在維園的流血鎮壓和拘捕事件,保釣運動再次聚集於維園。事前,港英政府曾建議示威者到香港大球場集會,但礙於地點遙遠,對參加者造成不便,而且地點上困著示威者,市民根本不能看見示威活動,所以拒絕了政府的建議。雖然警方已經批准集會,在執法上是為合法申請的集會,但當時維園受市政局監管,而市政局則堅決拒絕讓示威者到維園集會,最後集會在有限警力的情況下,和平進行。莫昭如憶述當時的維多利亞公園:「最初的時候,維園只有涼亭,到後來才有球場。當時,港英政府似乎和民間有一種默契,示威者都會到維園進行集會,政府對此不會進行阻止。」

維園與政府山連繫成一遊行路線,似乎是九十代中後期才產生的。莫昭如憶述,當時學聯及保釣聯合陣線示威者要去日本、美國領事館遞交抗議書,是在愛丁堡廣場集結的,當年還卻不獲批准,成為非法集會。

我們的空間

在莫昭如的示威遊行經驗中看到,七十年代的政府山,過去似乎都是異國的象徵﹣﹣英國殖民者港督的府邸,以及美國領事館,都是當年主宰香港人民的權威。政府山今天成為「我們」的政府,「我們」的抗議對象,也見證著香港過去二、三十年的民主運動,正跌跌碰碰尋找一個「自己」的公民空間。正如莫昭如也同意,不管政府山的歴史意義如何,保育規劃也該通過民主方式,讓人民能參與,而不再是由上而下。

圖片來自:http://www.epochtimes.com/gb/10/2/2/n28069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