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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山系列:誰的政府誰的山

中區政府合署_位置圖

〔獨媒特約記者報導〕談起中環,最讓人想起的,莫過於是遍地聳立的商業大廈、繁忙流動的交通路段,偶爾路過炮台里一段,或許能夠放下這繃緊的氣息,山上一片綠樹林蔭,古色古香富有特色的建築群,那是香港自開埠以來已經存在,見證著香港發展歷史的老人。政府總部、終審法院,自港英時期,這些都是人們隨意可以踏足的地段,伴隨著港人經歷不少集體回憶。但從回歸以後,它們便一直被困在重重圍欄的背後,與市民隔絕開來。為此,政府推出了一個名為保育中環的計劃,並特意請來英國保育建築師Purcell Miller Tritton作為顧問,提出建議,尋索出路。報告仔細地例出了政府山東中西座的特色位置和歷史價值,可是政府從中得出的結論只有兩行字,分別為「保留中座和東座」,「西座因歷史價值和建築特色不高,可以拆卸」。那麼拆卸後會有何保育大計呢?政府認為應該把其售予私人發展商,添置一座三十二層高的商業大廈和佔地數千平方米的大型地下商場,以綠化中環云云,明顯地,這是以保育之名欺騙市民,務求售地予地產商的又一把戲。

發展背景

政府山位於中環南部,具體範圍東至花園道,南至上亞厘畢道,西至己連拿利,北至皇后大道中。在這個範圍內的政府建築有中區政府合署(香港政府總部)、禮賓府(香港行政長官官邸)、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香港終審法院)等等。非政府建築則主要包括香港聖公會聖約翰座堂、會督府及香港動植物公園。[1]

中區政府合署_航攝照片
圖1(編按:置頂圖及上圖):政府山俯瞰圖(1:西座 2:中座 3:東座) (圖片來源:[2])

特首於09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會清拆政府總部西座,改作商業用途,東中兩座改為律政司辦公室。古物古蹟辦事處曾聘英國保育建築師事務所進行研究,並以研究報告《中區政府合署歷史及建築價值審評》[3]為基礎,指出西座因為歷史價值較低,會連同逾半「政府山」合共5,720平方米土地,售予私人發展商興建一座全高一百五十米、有三十二層樓、總樓面面積共42,000平方米的商業大廈[4]-[6],其中約三分二樓面為辦公室,三分一為商場,詳細發展計劃可參閱規劃署有關的小冊子及3D動畫 [7]。
中區政府合署_發展用途
圖2:發展用途(圖片來源:[4])

就圖2所見,藍色區域為發展用地,而標示了公眾花園的綠色區域,佔地聲稱有6,800平方米,但有大部份是落於發展用地以內,亦即重疊計算了兩者的土地面積。署理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傅小慧曾指出,公園及商廈會由取得西座地皮的發展商設計和建造,政府只會保留公園的管理權。

疑點的開始
保育建築師Ken指出,這明顯是一個商業發展項目而非保育項目,政府卻為其披上綠色保育的外衣,商場的建築部份不會止於商業大廈的底面,因為發展面積遠多於大廈面積,建議方案裡所提及的商場,很大程度上會位於花園的下面。
中區政府合署_概念計劃
圖3:概念計劃(圖片來源:[4])

而從圖中所見,商場部分更是佔了整個發展用地的面積,亦即圖2裡整個藍色區域(被包裝成公眾花園的區域)。從政府的諮詢文件所見,插圖裡收藏了很多細節,不會在文字裡得到描述,而且圖像往往比例不均等,很多圖像在虛擬的情況下被誇大,讓公眾產生誤解,例如前文所提及,公眾花園的面積與發展面積重疊計算,並不斷在諮詢文件中強調公眾花園佔地約6,800平方米,而且面積與皇后像廣場相若、約為遮打花園的一半[4],但隻字不提公園底下的龐大商場建築,企圖矇混過去,試問如此龐大的建築工程,如何能夠保持上面的公眾花園不受破壞。

含混研究內容
在另一方面,政府曾聘英國保育建築師事務所Purcell Miller Tritton,就整個政府總部和坐落其中的建築物進行有關“中區政府合署歷史及建築價值審評”的顧問研究。在報告中的第五單元 – 結論和建議部份[8],第137頁,5.1節「一般建議」,段落5.1.3 ,註明「任何重新發展中區政府合署的計劃,均應顧及和尊重毗鄰的法定古蹟。」「毗鄰中區政府合署的歷史建築物(聖約翰座堂、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及香港禮賓府)均為法定古蹟,其歷史價值備受認同。中區政府合署的發展計劃可能對該等建築物的價值及所處環境構成不良影響。」可是,在政府諮詢文件中,明顯沒有提及發展計劃對古蹟的影響,而且也沒有尊重毗鄰古蹟的公共性和完整性,卻在旁邊興建一座私人設置的現代商業高樓,和一座要求挖空地底的大型商場,把整個公共空間私有化,亦破壞了古蹟地帶的完整性,這實在是對古蹟和研究報告的蔑視。

在報告書第137頁,5.2節「有關建築物的一般建議」,段落5.2.1,英文原文為「The West Wing is the least interesting building being fairly utilitarian in nature. The West Wing is the least significant of the Wings and if any demolition is to be considered this would be the most acceptable building to demolish.」內容大意是,若以相當功利性的觀點來看(fairly utilitarian in nature),西座是三座建築物裡吸引力較低(least interesting building)的一座,假如要考慮拆卸工程,西座會是最可以接受的選擇。但在中文翻譯一文中,同一段落卻多了一句「西座則以偏重實用為主,設計上平平無奇。」這實在讓筆者費解,為何中文翻譯會對古蹟有額外的貶抑。另一方面,在政府諮詢文件中,開宗明義地引用了報告,並聲稱該研究報告指「西座因歷史價值和建築特色不高,可以拆卸」[4],這確實把相對價值和絕對價值的觀念模糊化,也把主動拆卸和被動拆卸的角度偷換了,是對研究者原意的歪曲。

報告書第138頁,5.2節「有關建築物的一般建議」,段落5.2.2,註明:「若將西座(West Wing)拆卸,該址可以重新發展的部分是西端(west end)位於雪廠街街角的範圍,而新發展項目可建於現有建築物面向雪廠街的範圍。」報告中所指的可發展區域是西座(West Wing)最邊緣地帶(at the very edge)的現有建築物,而非西座整個區域,政府卻取巧地掏空了整個西座地底來作發展用途,空有研究報告之名,卻沒有注視發展內容之實。

前車可鑑
說到底,整個發展計劃最終還是售予私人發展商的商業項目,而在這一前提之下,政府在出售後根本沒有權力可以影響發展用地的各項設計,擁有地權的發展商沒有義務為政府定立的保育項目進行保留,只要符合城規條例便可以進行發展,可是城規會的職責不是負責保育項目,只會聆聽來作為意見之一。但在政府諮詢文件中,卻從建築外型,乃至於天橋設計都彷彿落實無誤,這無疑是誤導市民對政府建議方案(出售政府山)的取向。

尖沙咀前水警總部1881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前水警總部是首個讓私營機構參與保育和發展為旅遊設施的項目,政府在當時的文件中描述「就推動文物旅遊方面,規劃署現正進行一項研究,將尖沙咀前水警總部保留,並發展作為文物旅遊景點」[9]。並於其後發表了一份有關前水警總部的發展建議書[10],提出了若干建議。最後[11]「發展商長江實業投得該處發展權,把其改建為五星級古蹟酒店,不但面目全非,對於地契條文的責任,只是取巧地開放一個未完工的酒店,安排市民參觀一個儼如地盤的古蹟。後來長實向城規會申請縮減酒店房間數目以增加商場比例來謀利,政府亦沒有追究補地價的問題。前水警總部原本綠樹成蔭,原有 192棵樹木,長實中標後一度要求砍伐園內逾 70%樹木,被城規會駁回,後來長實闖關成功,現在僅有 18棵樹得以倖存。日後酒店房間收費媲美五星級酒店,套房每晚收費最高達一萬元,非一般人負擔得來,普羅市民根本無法享用這古蹟。」營運了一段時期後,有市民到酒店後園打算拍照留念,卻又被保安以私人地方為由喝止[12],「地政總署當年與長實訂立 1881地契時,留了很多灰色地帶,並無具體列出保育要求和營運管理規範等,換言之長實是可以「為所欲為」。現時長實每日只會在指定時段安排市民參加免費導賞團參觀酒店內部,而只有 1881前方的露天廣場是可以讓市民與遊客自由拍照。」

發展的背後
倘若政府山將來被出售予私人發展商,政府諮詢文件裡的建議根本沒有追溯權力,一大片所謂「公眾花園」只會成了虛名,淪為發展商的私人土地,市民自由出入的權利被賣了,更難以保證商場頂部的樹木得以倖存。到頭來,商業不單不會促進保育,相反,保育倒成了商業的消費工具,借作保育地段商業化和私有化的掩體。政府山從開埠到回歸,已經成為了香港行政及法律的權力中心,具有一種深層象徵意義,在這重要議題上,政府卻以虛構、沒有法律效力的諮詢內容,以圖借市民的手來淡化政府山的象徵意義。轉眼間,諮詢期於月底便將要完結,市民大眾對發展內容仍未有廣泛的討論和了解,眼下實在有需要延長諮詢期以讓普羅大眾建立討論空間和共識取向。

有關民間聲音對政府山的未來發展願景 – 市民山,將於往後跟進報導。

資料補充:[13][14]

Reference:
[1] 維基 - 政府山
[2] 規劃署
[3] 古物古蹟辦事處
[4] 簡報 (2010年11月5日的城市規劃委員會會議)
[5]《保育政府山 思考香港歷史保護區的可能》,文匯報 A25,2010-07-19。
[6]《請保留政府山歷史脈絡》,頭條日報 P38,2010-09-21。
[7] 規劃署 - 其他資料
[8] 顧問報告(英文)
顧問報告(中譯)
[9] 議員議案 – 環境保護與旅遊業 p124
[10]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 前水警總部
[11] 前水警總部改建中 搞導賞團取巧開放 長實借市民過橋避罰款,蘋果日報
[12] 長實霸道  1881內不准拍照 奪取市民集體回憶 古諮委投訴,蘋果日報
[13]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 – 中區政府合署西座的擬議重建計劃
[14] 政府一站通 – 新聞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