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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農》上篇:農民

農民為社禝生存所依,但在不同環境下,其身份屢經變遷,至今不息。放諸香港歷史,農民身份大抵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戰前的稻米農村(註2)

英國殖民政府未踏足香港時,這裡千百年來一直是自供型農村社會。作為生命所依的主糧,水稻佔了農村大部份勞動力,雖然也有茶、莞香、曬鹽等行業,但「吃飯」始終最重要。除了自用,稻米亦擔當部份貨幣功能,例如作為繳付田租、交易的單位。

雖然很少文獻談及古代香港農民的日常生活,但可以想像,它肯定較現代社會簡單百倍。由於紥根在田,農民跑不到其他地方,生於斯、長於斯、死於斯,如果不是遇上戰亂或「遷界」等亂命,農民的穩定性很高,社會演變的速度亦極緩慢。

香港一年可以種兩輪米,種植周期大抵由3月至11月(西曆計算),農民的生活秩序,也要配合稻米的生長情況,例如秋祭拜山會安排在第二輪米期間的農閑日子。我最有興趣知道的,是12月至翌年2月這三個月「非種米期」,農民會做甚麼呢? 個人估計,農民大抵會把握時間種一些其他作物,如醃製用的菜,來補充主糧以外的食物需要;另外也可趁天氣較涼,做一些勞動力較高的農田維修工作。如大家有這方面的資料,請不吝賜教。

第二階段:外省人建構的新界菜年代

農民的身份及工作模式,在50年代出現極大轉變。國共內戰,以及大陸一波接一波的政治運動,令50至70年代期間,南逃香港的外省人口(包括我父母)持續增加;加上香港經濟開始起飛,市民購買力上升。在人口、市場出現鉅變情況下,香港農耕的參與者及運作模式,終於告別千百年來的稻米自供型結構。原本參與種植活動的本村人(大多為原居民),很多跑到英國、荷蘭等地方打工,賺取較高收入;原本的農田則租予外省人來耕種。

北方來的外省人,許多都講不好廣東話或圍頭話,國內資歷在香港又不被承認,只能找到一些薪酬較低工作;但如人棄我取,跑到農村耕田養雞,毛利往往反而更可觀。另外,一些較近市鎮的農村如蕉徑,會有一些「半農半X」的人(定義當然與現時不同),即既在村中有農務工作,也不定期在市區做散工。那邊的收入較好,就投放較多時間。

隨著資本經濟的發展,農作物由「糧食」變成「商品」,稻米生產變得欠缺吸引力,加上北來農夫帶來許多種植技術,讓香港迅即走入蔬菜主導的新界菜年代。新界菜的模式,是近乎完全「市場經濟」的,肥料、人力資源、生長期、市場回報,都以貨幣為單位(雖然殖民政府支持本地農業有「非經濟」考慮)。農業的糧食生產功能減退,商品價值抬頭;那一款農作物賣得好價錢,便會吸引其他農民栽種。不過,種植是要講功架和環境配合的,一窩蜂跟風也未必有用,元朗、打鼓嶺、蕉徑、川龍等地方,都有自己的出名招牌菜。總括而言,與稻米年代相比,新界菜的農夫講求短期回報,種植模式趨向靈活及多樣化。

這個運作情況,算是成功運作了三十多年。北方來的人多屬難民,到香港但求溫飽,對村中的原居民族群多抱尊重或忍讓態度,雙方大致能和平共處。然而,到了下一代,兩者和諧程度卻大不如前,矛盾漸生。原因有幾方面:

1)上一代外省人的難民心態,下一代不再存在;他們或覺得大家都是在香港出生(有些原居民反而不再在村裡長大),為甚麼身份及權益會有如此差異;

2)政府在新界的發展項目,全部都避開原居民村,找旁邊的寮屋區來開刀。鄉郊發展的結果,往往是原居民獲得豐厚補償及發展機會,非原居民卻落得流離所失;

3)菜農即使在村中種幾十年菜,田地始終屬原居民。上一代原居民一般較念舊,不會隨便趕走已植根的租客,或大幅加租(已賣給發展商就另一回事);但新一代的原居民,對如何運用土地往往有另外想法。

政府對鄉民想法的冷漠和後知後覺,也導致問題持續惡化。千禧年後,農村注入了不少外來新血,農民身份變得更加複雜。

第三階段:城鄉混合的第三波

80年代本地蔬菜生產基地北移,香港菜農面臨前所未有困境,90年代是本地農業萎縮最嚴重的十年。直至千禧年後,本土農業發展逐漸踏入第三波。

第一階段的稻米農村,是以鄉族為核心;第二階段的新界菜,則以外省人主導。但到了第三波,農民的結構背景呈多樣化,再難有脈絡可尋。一方面,首兩階段的族群組織仍發揮一定影響力,原居民擁有着農地,新界菜農則擔演承傳角色;除此之外,一些原本居住在都市的城市人,這時也選擇往農村跑。

大多數原居民與新界菜農的後代,已非務農(我算是例外吧…)。但有機農業的興起,令一些本地菜能賣得較高價錢,農夫收入比起九十代年代,似有止跌情況 (當然仍很艱苦)。另外,農場的業務形式也趨向多元化,休閒及教育型農場越趨普及,農夫可賺取農產品以外的回報。第三波參與本土農業的人,已沒有明顯族群特徵,既有中年人轉型入行,也有文青加入;有人專心賺錢,也有人強調本土、永續信念。新的種植模式亦陸續出現,例如水耕和魚菜共生,農業的定義變得含糊起來。

坦白說,到了今天,我自己也不太懂得分辨,甚麼人才能稱得上「農夫」,管理休閒農場的人算不算?攪水耕的人算不算?如果主職在農田上生產糧食才能叫農夫,那大多數第三波的加入者(包括我),大抵只能稱呼為「農業從業員」。這情況在日本、台灣等地方也有出現,不過,這些地區的傳統農業底子仍厚,新浪潮的力量對比不像香港那麼明顯。

政府的法例規管也很落後,過往水耕在工廈是違規的。這是非常諷刺的一件事,水耕是不用泥土的,在工廠進行是犯法,霸佔良田來做反而”合乎規劃用途? (幸好,近年終於修例了)

可以預見,未來「農民」的身份會繼續呈多樣化,再難以簡單定義描述新世代農業發展。雖然我是畢生支持農業發展的人,但也覺得世情不能蠻從一套。立心不良者,從農也可以是壞人;相反一些半農半X雖或學藝未精,但也不一定是「玩玩下」。善惡之別,在乎一心。

註1:「三農」是指農業、農村和農民,為國內術語,其中最著名描述,大抵是湖北省監利縣棋盤鄉黨委書記李昌平所說的「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香港三農」系列的文章會保留農民、農村兩個題目。至於農業,由於早前「農葉談」系列已談過許多,這裡不重覆,會另覓焦點。

註2:漢族南遷香港後,稻田農村成為農業社會的主體。其實在漢族主導香港之前,理應亦有其他農村體系。但因年代太久遠,欠缺文獻考證,故不在此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