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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臨時居所,救民於水深火熱之中

設立臨時居所,救民於水深火熱之中

我們長期爭取改善房屋政策,近期我都在不同文章及電台節目中不斷講、不斷建議。而劏房問題,我抱住一個信念:

救救下一代,立即解決劏房問題!

政府近年,一直坐視居住成本劇增,無視民困,有人說梁振英致力於房屋政策云云,但實情他建的屋比曾蔭權更小!得個講字。現有29萬個家庭輪候公屋,平均4.6年才上樓,更有市民輪候了7年,仍在苦等!

房屋政策失敗,由此加劇香港劏房問題。而劏房問題有幾嚴重呢?先講數字。
而劏房呢?多到嚇死人,香港有至少90,000戶(即超過270,000萬人)住係面積只有100呎左右既劏房,當中有九成人苦苦輪候公屋中。更關鍵是270,000萬人裏有10萬個是孩童!

公屋建得少,次次抽居屋都供不應求,私樓買同租都昂貴不堪。不少業主為了賺錢,不惜把樓宇劏成多個房間出租,這類私營劏房環境惡劣、衛生差勁不堪。

大多面積由60至120呎,幾十呎成三四個人分喎!廚廁同格,擠迫酷熱,令人難以忍受。10萬名孩童,在此環境下長大,在此生活、學習、遊玩、休息。嚴重影響小朋友的身心與社交發展!我們經常探訪住在劏房的街坊,目擊內部很多其他人想像不到的問題,有一戶街坊,該戶有位小朋友,是兩兄弟,當弟弟要開檯做功課時,哥哥只能離家,被迫在外無所事事地等。更多時候,劏房戶是廚廁同格,那麼高床軟枕的離地高官們,又怎樣想像右邊是馬桶、左邊在煮飯是甚麼情景?而前朝梁振英,對此劏房問題竟然不聞不問!毫無任何政策,完全置之不理!然後置10萬名孩童繼續在這種困境中掙扎!

早在上屆立法會(2012至2016年),我要求政府應該設立臨時居所,在劏房居民未取得公屋前,可以獲得環境改善,當時並得到不少媒體朋友幫忙報導,現在新一屆政府上台,我再講一次五點建議安置劏房戶:

(1)利用空置土地,興建貨櫃屋;
(2)利用公屋重建的空置單位(一般空置1至5年);
(3)利用市建局舊區重建空置單位(一般空置1至7年);
(4)利用私人發展商收購而未重建空置單位(無時限),如耀東街、兼善里;
(5)租賃舊私人樓宇單位,轉租予市民。

以上方法,一年內可提供近萬單位!

上述單位可交由社企負責管理,並提供予輪侯公屋兩年(新界)或三年(市區或擴展市區)住戶!

這些居民在臨時居所居住2年(輪侯新界者)至3年(輪侯市區者)當可上公屋而交出住所!

陳帆局長提出與我類近的第5點建議,由政府租用私樓,轉交由NGO管理,以成本價租予市民,是破格。但我要指出局長方案行不得!

(1)政府不能合理化了劏房這種不合人道的住房模式;
(2)計劃只希望有約一百幾十間房屋再改成劏房,面對數以十萬計劏房住客,是九牛一毛!
(3)NGO強項是服務,非房屋管理;
(4)要救救住在劏房內的下一代,必需盡速利用空置單位,一家一單位有適當空間,臨時安置他們!

劏房問題嚴峻,同時扼殺下一代,而最關鍵是,陳局長的方法,只能提供三四百個單位,而我們的建議可以在短期迅速提供近萬個單位,差天共地。

救救孩子,體察廣大困苦的劏房戶,強烈要求陳局長考慮我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