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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找香港的中間派——直選提委會的出路及條件

重找香港的中間派——直選提委會的出路及條件

由戴耀廷提出以「公民抗命」爭取普選開始計起,至今「雨傘運動」持續了一整個月,整整兩年時間,除了人大發下雙普選框架外,事實上香港內部從未有對2016立法會選舉及2017行政長官選舉有過強烈的共識。

其中一個原因在於香港沒有公投法,因此未能透過官方投票歸納香港人的大多數意見。亦因如此,民間出現了不少沒有認受性的民間公投、簽名活動、民意調查。這些收集民意的活動沒有認受性的原因除了是可信性不足等造假問題外,更重要是香港已走進一個沒有中間派的年代。

港大的民意調查及民間公投只代表部分市民;周融的「保普選反佔中」代表另一部分市民。正如林鄭月俄在與學聯的對話時正是用這邏輯反駁並壓低學生的代表性。但這一邏輯同時反映了社會已經走向嚴重分化的階段。哪怕是真的價值不同而分化,還是有一方只是為了圖利成為「人有我反」的反對派,對香港更大的破壞在於這才是真正令香港停步不前的最大阻力。

若簡單以622公投的80萬及周融簽名運動的100多萬計算。有直接表達立場的總計也不過250萬。也表示了在過去兩年,甚至是近日已開展了雨傘運動,香港還是有近70%市民對「普選」這一議題未有發表過任何立場。(周融簽名會是所有人也簽得,所以計全港市民)。

而事實上,以現時提委員的組成來看,扣除第四屆別中的區議會及立法會所有議員後,其他屆別所包括的界別由於種種原因只包括了大約30萬功能組別選民,即有約90%合資格選民的意見是被排除在外。同時,這一四大屆別制度導致了選民票數不一的不公平情況,例如基本選民最少持有「區議會、立法會直選及功能組別」3票,而剛才提及的30萬名功能組別選民則在其他屆別持有多1票,變相比其選民擁有更多提名權。可見,現有提委會制度根本無助於平等地收集所有選民意見以建立共識。

因此,改革現有提委會制度似乎成為了政改爭議的唯一出路。一方面既符合人大框架的必須經提委會提名的要求,另一方面滿足公民提名式的全民平等參與。

面對現時的困局,確實難以由政府或學聯一方提出這個中間方案,因此如上所述,中間的五百萬市民成為了突破困局的關鍵大多數。事實上,明報於10月23日報導中大新傳系一項民意調查指出,有過半數受訪人士願意以改革提委會作通過政改方案的條件。如何讓這過半數成為社會上的絕大多數實在是這一階段需要做的事。

早前,沈旭暉曾撰文指民主社會其中一項條件是社會上需要有一個共同的價值系統才不會因民主制度造成社會分化。我相信,現在的香港,堅持「和平,非暴力,平等,關愛,法治,廉潔,自由,民主,社會穩定」等仍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因此,如何思考出路應是所有視香港為家的香港人的責任,這個時代,沉默的中間派成為了走出社會兩極分化困局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