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程序便覽》可以作為干預的藉口嗎? ──評吳克儉對香港大學的指手畫腳

圖:蘋果日報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日前回覆立法會質詢時,異乎尋常地承認自去年十一月起,曾就一宗法律學院的捐款事宜(誰都知道是指涉及戴耀廷副教授的那宗)多次致函港大,要求校方向外發放更多有關若干捐款來源的資料。其回覆遭到社會各界的猛烈抨擊,指為干預港大自主。於是,教育局再發文指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程序便覽》訂明,大學獲政府及社會人士提供龐大經費,院校不可罔顧公眾利益,所以當局的做法是「應有之義」,與院校自主或學術自由無關云云。

利用一份《程序便覽》作為干預的藉口,同樣令人震驚!

誰都知道院校不可以罔顧公眾利益!問題是,這是你教育局的權力範圍內的嗎?立法會也不可以罔顧公眾利益,難道教育局又可以指手畫腳嗎?

首先,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乃《基本法》第137條明確保障的香港核心價值,任何本地法例也不能夠凌駕於《基本法》之上,更何況是教資會的《程序便覽》?大學的經費來自教資會,與教育局沒有直接關係。教資會的設立,作為院校與政府之間的橋樑角色,就是為了避免政府干預院校自主。大學的權力由相關的法例賦予,有獨立的行政權,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連教資會都無法作出直接作指示,更何況是教育局?因此,教育局要回答:到底它多次要求港大向外發放更多有關捐款來源的資料,於法何據?

而且,院校內部的事務,應該交由院校獨立處理,掌握公權力的政府,絕不應說三道四。事實上,港大已設立了獨立委員會處理捐款的事,在未有最後結論之前,教育局高調介入事件,並發信要求公開捐款來源的做法,客觀上是引導公眾認為相關捐款為有問題,實際上是向港大施壓。這種干預院校自主的行為,更令人懷疑當局是出於政治動機。

吳局長,《程序便覽》只是一份行政指引,拿它來做擋箭牌,實在太難看了!請改弦易轍,做好憲制規定的角色,好好保障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