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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政府說不:電視政治軟實力

向政府說不-電影照
「NO」既是電影名稱,亦是反對派公投的宣傳口號。

「我想說,大家將要見到的,很切合現今社會…智利正在思考未來」。

這樣酷的對白並非來自本地政黨或官員,而是來自一套智利電影《向政府說不 (NO)》。從事廣告的男主角Rene向客戶推銷概念時,如此先聲奪人的開場白出現了三次。

1988年,智利經歷了15年的軍方獨裁統治。政府面對國際壓力,被迫舉行公投。人民可投票「Yes」或「No」決定是否延續皮諾切特的任期,而電視台必須連續27日播放正反陣營的宣傳片,各長15分鐘。反對黨領袖請來年輕廣告人Rene策劃一系列宣傳廣告,喚醒人民向政府說不。國際勢力這方面想得頗周到,不只規定舉行公投,還指明要有15分鐘的電視宣傳時間。是電視,不是電台。八十年代的電視工業,正如本地一樣,是最光輝又酷的歲月。它成為平民化及具影響力的大眾傳播媒介,同時提供聲畫娛樂及資訊。於是,這樣的時代背景才能造就這場歷史著名的廣告宣傳戰,當然還有今天的電影橋段。

電影充份展現電視廣告如何進入平民百姓家,成功引起話題及掀起個人渴望。同時處處流露大氣電波是如何脆弱,尤其在不民主的政權之下。政府陣營初期認為勝券在握,雖然不重視宣傳內容,卻先從播放時間著手,刻意把時段安排在深夜。及後見反對陣營廣告掀起潮流,於是「抄橋」、威嚇Rene及其創作團隊,甚至動用對國營電視台的權力,預先審查反對派交來的內容。當發現內容關於其獨裁統治,以血醒手段對付異見者時,更把那輯的廣告片抽起。反對派不是「一味捱打」,他們透過其他大眾媒介如報章及電台還有餘下的電視時段,繼續抗議和反擊,讓更多民眾知道統治者的無恥手段。反對派從最初只打算「公民教育」市民,抱著假公投的心態無奈對戰,慢慢因電視的宣傳戰獲得民意。電影和歷史告訴我們,一直處於劣勢的反對派成功了,最後勝出公投。

筆者大膽立論,當年沒有電視的宣傳平台,單靠報紙電台,或許會事倍功半。打從心底覺得,本地非建制派政黨就是欠缺這宣傳平台。

今日,縱然互聯網及社交媒體成為政黨的宣傳公具,但來到全民投票時,影響力依然有限。香港有多少勞工階層、長者、貧窮戶不會/不懂一直在線。上網亦不一定點擊政黨宣傳片。地區街坊網絡早已被不同政黨勢力劃分,「外來者」難以攻破,而且需要極多的人力物力,大部分政黨無資源應付。廣播條例訂明政黨不透過電台或電視賣政治廣告。即或可以,泛民和建制派的揮金及動員能力實在懸殊。單以商業角度考慮,電視廣告的確是銀彈戰,廣告時段價高者得,立法似乎保障一定程度的公平。不過,若以智利的例子,政府在選舉期間劃一各黨派有相同的電視節目時間,播放次序可以抽籤決定,會否為本地政壇帶來劃時代突破?

這建議在技術層面不算困難。政府手握電視台的發牌續牌大權,發牌條件亦訂明需要在指定時段播放香港電台(港台)節目,亦要播放政府的宣傳廣告(API)。只要選舉期間,政府要不以港台或API的時段播放政黨自製宣傳片便可,政黨無需付廣告費。不要說像智利當年有27天,有兩週已經很不錯。這會破壞電視台的商業模式嗎?拜託,電視牌照本來就不是只有商業模式主導,不然牌照條件怎會對節目內容及種類作出種種限制?別忘記仍有三個免費電視牌照等待政府(特首及行會)發出,政府早已手持最大威權,操控電視台的生與死。解決播放時間及費用,創作團隊的經費就不成問題。說到底,不是人人「凡錢至上」,當紅明星不一定說討厭政治,或為權貴作站台。《NO》其中一幕令人感動,政府官員投訴廣告的「Artists」不夠好。廣告人員回答說:「全國最優秀的artists都去幫反對陣營了」。這些artists包括音樂家、歌唱家、舞蹈員、電視台演員、度具人員等,體會全國上下一心求變精神。

看著電影,一言一句都不難代入本地刻下處境。香港不正需要思考未來嗎?

(備註:電影導演Pablo Larraín刻意用「低清」拍攝,模仿當年電視製式,電影中三成內容是當年紀錄片段,觀眾可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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