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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寶、呂文珊、黃勺嫚─一切由創意十月廣告說起

梁寶、呂文珊、黃勺嫚─一切由創意十月廣告說起

(三篇文章,刊2009年10月27日《明報》「世紀」)

今年點解唔去ACCF?睇下個廣告就知......
梁寶

但願是我的錯覺 ─ 十月,政府好像廣告特別多。

工作室在灣仔,紅隧香港出入口是必經之路。港珠澳樓盤、男士修身減肥、新片與演唱會……都是這個每天迎送天下客的廣告位常客,是為城市的重要景觀。近年文化節目逐漸成九龍出入口的指定動作,康文署和香港藝術節更為大宗,也不知是為了向自由行招手還是要為尖沙咀文化場地搞氣氛。九月底,街頭巷尾的五星旗也把這些廣告位染成一片紅。九龍一端是群星拱照的《建國大業》,那邊廂是香港的「六十年國慶」官方標誌。偌大的戶外防水膠布,孤零零的官方標誌只佔整個廣告位約五分之一,雖然設計早經遠在倫敦的blog友「中央聖」(Central St. Martin)學子評為「九流設計 非專業運用」i,但大片留白,比得上中環名店櫥窗以「空空如也」來襯托名貴商品的架勢。這種廢話少講在香港政治生態裡實為少見,反而使「國慶」變得擲地有聲─用壞鬼中文講句,正是「強烈地顯示了港人的愛國意識」。然而想深一層,「無果樣,整果樣」─愛國淪落到要賣廣告,也算是貫徹景觀社會的香港特色。

也許是政府賣廣告上了癮,「愛國」可以買,「創意」當然也可以賣。同樣是出自民政局手筆,「創意十月」的廣告宣傳,正是低處未算低。「創意十月」把康文署以至民間機構各自精彩的節目共冶一爐,只因剛好都在十月舉行,便被扣上logo、美其名為「平台」( 尤曾家麗語),便速成一樁國際盛事。然實情是西九未建成,民政局在文化一環仍是「非物質文明」。 無兵司令唯有「老笠」,以陪襯何志平去後曾局長上場而相形見拙的「亞洲文化合作論壇」。施政報告信誓旦旦推動創意產業,港式犬儒第一招就是─有無做野唔緊要,最緊要令人覺得你有做野。廣告上的氣球從October的「O」字脫穎而出成飄浮在版面上的七彩氣泡,配上擬似少女字款寫成的「投入文化藝術 為你的生活添色彩」─為何政府廣告,總偏愛吵吵鬧鬧、群星亂舞或者七彩繽紛?把創意約化為「文化藝術」的功能分組(展覽、論壇、藝術節、電影、戲劇……),再將文化藝術等同成生活附屬品,難怪只有「七彩繽紛」才能以偏蓋全,彰顯多元平均主義的港式文化政策。不幸的是這次要「賣」的不是「不可一不可再」或「向毒品不說不」,而是創意。用最大的廣告位來自曝其短,急不及待之情竟與曾特首「糾正」泛民英語無異。

犬儒─失敗的法西斯
法西斯動員人民,關鍵在於政治宣傳能令國民產生類性興奮,從而心甘命抵唯命是從。次一等的政治宣傳就是不能振奮人心,至少也要巧言令色。然而觀乎近期特區政府的政治宣傳,從「全城動,響應全城清潔運動」、「衝出世界」到「熱情香港 好客之道」不是人頭湧湧便是勁歌熱舞,虛有政治動員之澎湃,卻無實際參與之熱情。政制困局,社會矛盾只能頭痛醫痛腳痛醫腳,公共生活分崩析離。香港久未見如沙士時那種上下一心的凝聚力。這些豎立在城中的大小廣告,平庸得連反感也喚不起。所有在其胯下走過的市民,只有繼續事不關己─因為廣告已代我們作出必須的政治宣言。曾蔭權政府無事可為,當不成法西斯,唯有與市民一同當隻營營役役的犬儒。


相關閱讀:

政府電視宣傳短片http://www.isd.gov.hk/chi/tvapi.htm
林輝:「一句為你好,弱勢社群受壓」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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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誌設計不甚入目

呂文珊(設計學院研究員)

形象設計者,為機構或項目之具體視覺呈現,包括呈現機構或項目之性質、一體性及精神。至於「創意十月」的形象嘛…看著其宣傳海報,再在網頁click了又click,倒真的花了好一點時間和腦筋,才能慢慢梳理出一點頭緒:「唔知做乜」。同一個項目竟生出兩個標誌 (logo)!(見圖一、二) 標誌1以數字「10」為主要設計元素,標誌2則運用英文「October」字樣。標誌1的設計算是不壞:「1」字裂口而笑,說出「0」字的話中有話,示意創意由人而生而變,幽默活潑。至於另外一個標誌,則奇形怪況。還是者標誌2根本就不是標誌?但在官方網站 (見圖三) 上,標誌2置於左上角,一般理解應是項目的總標題或標誌。標題一般以文字為主,若標誌2只是標題,這些花俏就實在舉多此一舉。但若標誌2是個標誌,則右下角的標誌1又是甚麼?為何在「創意十月」的網頁上,「創意十月」本身的標誌會與其所屬政府部門的標誌平排?此一怪也。

撇開標誌2是否一個標誌不談,只看兩個設計,風格相距甚遠,此二怪也。形象設計要呈現項目的統一性,而對於「創意十月」這樣一個「老笠」項目,可說尤其重要。一時一樣,叫人怎樣認得你?

兩個標誌不只風格各異,水平亦相差甚遠。同文已述,此處不贅。三怪設計1珠玉在前,竟然無人叫停設計2,甚至竟然讓設計2成為海報、節目表的設計主題!

所謂見微知著,「創意十月」開祖宗名義講「創意」,「老笠」的個個都是文化藝術節目,反觀當局的設計常識竟然等如零,有些甚至不過是最基本的美感認知… 尤太在報章上指「創意十月」目的是為香港建立創意品牌。但當局區區在標誌設計上都未能合格,這個未成形的「創意品牌」難免要令人擔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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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r! Be a part of art

黃勺嫚(創意書院學生)

未到萬聖節正日,各方已配合營造恐怖氣氛。先有國慶的紙紮花車巡遊,然後有「創意十月」的海報。見其設計,建議改名為「恐怖十月」配合萬聖節會更貼題。每日上學放學都經過樂富地鐵站,一路帶動生活的是出口兩則不堪入目的廣告,而「創意十月」是最新登場。

真無法辨認海報上的中文字體,跳躍浮動的筆劃不一定能代表活力青春;配合華麗古典的潦草英文更是自相矛盾。寫著「論壇」、「藝術節」、「音樂」、「電影」、「展覽」、「舞蹈」,用漸變色的圓形襯底─我是多麼不敢去想像這些圖像是為了呈現多元與繽紛。最諷刺的是在樂富地鐵站「創意十月」左右兩邊的是纖體廣告,讀者大概也能想像其露骨程度。在眾多令人費解的廣告之中,被唾棄的反而是尚盧‧高達的影展海報─叼著煙斗的形象被認為在推廣煙草,教壞細路。最後嘴巴只能緊緊抿上,像我們一樣忍唆不禁,面對該應唾棄卻不被唾棄的荒謬。到底是誰在教壞細路?政府想要「展現香港作為亞洲文化創意之都的面貌」,而所謂的面貌,單看這裡的廣告設計已令人卻步。政府還說要「培養不同年齡的觀眾對文化藝術的興趣和鑑賞能力,特別是年青人,因為他們是未來的藝術人才和下一代的觀眾。」但作為年青人(何用分年齡界限?) ,看到海報已無法對活動產生興趣,真替參與「創意十月」的單位感到不值。不想針對設計師,因為設計往往要接受客人不可理喻的修改,但如果想以身作則肩負教育重任,提昇自身的鑑賞能力便最為要緊。從公共空間入手,海報設計、廣告設計、封面設計都是藝術的一部份。正如「創意十月」海報上說的「Be a part of art」,便已是「投入文化藝術,為您生活添色彩」的第一步。對於劣質設計,實在不只是一句「見仁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