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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聯署:繼續支持爭取居港權家庭

(各位朋友, 這是代正委貼的聯署, 謝謝大家支持. 請填妥以下的聯署回條,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或之前電郵而[email protected],或傳真至 2539 8023,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560 3865 與正委秘書處聯絡。謝謝.)
飄流歲月,團聚無期
十年爭取,仍未結束,繼續爭取居留權

各位兄弟姊妹及團體:

你們好!

港府統計署最近發表報告,指2007年度透過單程證制度來港的內地居民,平均每日只有93人,按目前每日150人的配額,每天有57餘額。

或許你們仍會記得,在1999年至2002年期間,一批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與港府進行法律訴訟,爭取在港的居留權利。2002年1月敗訴後,他們接受遣返回內地生活,而其在港的年老父母則繼續透過形形式式的行動提出訴求。多年來,他們一直要求港府與內地積極商討,在目前每日150人的單程證的配額中,撥出部份給港人在內地的成年子女申請。但按2003年的人口政策報告書內容看來,和即將發表的新人口政策,我們憂慮港府反而會將150個配額減少,卻沒有履行其在2002年所作出的承諾。

以下居港權事件的背景介紹,詳細資料可瀏覽正委會網頁:http://www.hkjp.org/focus/humanright/roa_file.html

我們邀請各位朋友及團體參與聯署,收集後將名單交策略發展委員會內社會發展及生活質素委員會的成員、各有關政府部門、所有立法會議員。

請將簽好的聯署回條,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五日或之前電郵而[email protected],或傳真至 2539 8023,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560 3865 與正委秘書處聯絡。
主佑!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謹啟

居港權事件背景:
九年前,即1999年1月份,香港終審法院就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一事作出判決,按基本法第廿四條第三款,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的子女可享有居港權利。多年來一直申請單程證無門的港人子女,在該判決中看到與家人團聚的希望。可惜在同年四月份,港府統計署在兩月內的統計指,受終審庭判決影響的人數達167萬人,未來十年香港為應付新增人口的開支達七千一百億。由於當時香港政府認定社會無法承受因龐大人口增加而產生的壓力,因此決定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指出港人在內地所生的成年子女,必須在其出生時,其父或母任何一方需是香港永久居民,才可受惠於判決,因此令受惠人數大幅下降至二十萬。

當時大部份留港等候終審判決,或因該判決而來港爭取居權的成年子女,因不滿港府的行政決定而提請司法覆核。他們指出,按終審庭1月份的判決,他們居港的權利應生效於基本法在港生效之日,即97年7月1日,因此其權利不應受到人大釋法的影響。有關的法律訴訟持續至2002年1月份。可是終審法院的法官,五位中有四位推翻三年前的決定,八千多名參與訴訟的港人內地子女,無奈於同年3月31日陸續接受遣返,回到內地生活。然而家庭分裂中港兩地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善用單程證餘額

單程證配額制自82年起實施,曾作出三次調整,由每日的配額75人,逐漸增加至每日150人。單程證分五類作出評分,包括有60個指定予港人內地子女(十六歲以下未成年子女)、30個指定予配偶團聚,其他則是照顧無依靠父母(該在港父母需年滿六十歲,而且無子女在港)、親屬或繼承產業等。

2002年1月份,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公開表示,由於大部份港人在內地的成年子女,因年齡超過十六歲而被排拒於單程證的申請制度之外,因此保安局會與內地出入境管理局商討,讓成年子女可申請單程證來港與家人團聚。然後六年已經過去,有關的討論仍未有任何結論。

香港政府統計處於日前發表的數字顯示,2007年持單程證來港居留人數只有33,900人,是內地自97年實施計分制審批單程證以來最低,平均每日只有93名新移民來港,餘額顯示每日百五個單程證名額並未用盡。2007年之外,統計處的資料顯示,2006年平均每天只有148人來港,餘額730;2004年餘額16,790名;2003年餘額1095名;2002年餘額9,490名。可見單程證仍然有大量空間,可供港人內地成年子女提出申請。

非由1997年開始...

我們目前看到的居港權問題,看似是在自1997年開始,但過去十多二十年來,這批港人在內地的成人子女,一直申請無門。當他們超過十六歲之後,就無法透過內地的官方途徑作出申請。1999年1月份的終審庭判決和6月份的人大釋法,令這些弱勢家庭更求助無門,蒙受不白之冤。

由1999年至2002年在港等候法律訴訟的港人內地子女,有八千多人,他們都有明顯的家庭團聚需要,而且入境處已經掌握了他們的詳細資料,只要與內地出入境部門作出協調,他們在短期內就可透過單程證來港。幾年來的單程證餘額,亦有足夠空間讓他們作出申請。這些兒女對香港人來說,不是陌生人,他們是港人的親生子女。

在整個居港權訴訟中,不尊重司法程序,破壞法治的是特區政府,是前特首董建華透過政治手段,取得人大常委協助,按其政治利益和行政方便去重新釋法,推翻終審法庭的規定,約束終審法庭日後的裁決,嚴重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但為何所有的惡果,都要由這些無辜的子女去承擔?

制定尊重人的人口政策

回歸十年以來,港府一而再透過歧視性的政策和言論,令港人內地子女,甚至新移民受盡折磨之餘,亦令香港社會分化。行政長官曾蔭權在去年選舉期間,表示:「無論有錢沒錢、有權無權、有票無票、有勢無勢,都是我的老闆。不能叫香港陷入階級鬥爭,不能把香港分為有錢人與無錢的人。况且今天無錢的人,會成為日後有錢的人;今天無權的人,會成為明天有權的人。千祈不能分化,和諧的社會才是我們的發展目標。」

很可惜,曾蔭權在2003年任政務司司長期間提出的人口政策,當中不單包括剝削外地家庭傭工的外傭稅,而且新移民必須住港七年才可申領綜援,港人在內地的配偶不能再享有本地人的醫療福利...2003年的人口政策措施成功分化香港社會,導致明顯的階級鬥爭,有錢人和沒錢人的待遇差天共地,沒權沒勢的人同時亦沒有福利和醫療權利,政府亦不會照顧港人在內地的配偶。

我們要求:
1.在每天150人的單程證配額中,加設港人在內地的成年子女一項,讓多年來分裂的中港家庭,在香港這片土地上,可見團聚的曙光。
2.一份尊重移民,寬容和照顧外來人口的政策;
3.港府應積極與內地出入境部門協商,讓港人在內地所生的成年子女,透過單程證制度申請來港,與父母團聚,並定期向立法會報告有關進度

發起團體: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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