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9月15日「港島自由行」期間,案發時20歲的聽障學生被指拉扯時任高級警司的胡椒噴劑,令他倒地受傷。學生被裁定襲警罪成,被判更生中心,他及後向高院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罰,但法官將案件發還重審。他曾就重審令向終院上訴但被駁回。案件今(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法律爭議。辯方指出,控方於重審令頒下的6個月後才提出檢控,超出時限,因此冀裁判官能裁定法庭在這方面沒有司法管轄權。裁判官王證瑜押後至1月17日就法律爭議作裁決。
聽障學生獲安排坐打字員旁 閱讀電腦字幕
羅鎮傑(22歲,學生),被控一項襲警罪。
他今出庭時左耳戴上助聽器,聆訊期間獲安排坐在打字員旁邊,閱讀電腦螢幕上的字幕,一改過往佩戴耳機,聆聽傳譯員複述聆訊內容的做法。裁判官王證瑜特別提醒控辯雙方注意說話速度,以確保打字員能夠準確記錄。
辯方指條例中的6個月時限 適用於重審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