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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稱觀塘衞生黑點「全面受控」  警告檔販勿非法賣年花

(獨媒報導)觀塘區有24個地方被列入衞生黑點,政府舉行為期三個月「政府打擊衞生黑點計劃」後,食環署觀塘區衞生總監鮑仲安今早在區議會匯報行動成果,包括移除「重災區」瑞和街一帶旳石屎地台防止擺貨,又派小販管理隊全日駐守瑞和街街市,形容情況「大大改善、全面受到控制」。農曆年將至,署方警告檔販切勿非法售賣年花、年桔,否則會果斷檢控。《獨媒》下午在現場視察,仍見少量貨物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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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稱全日駐守確保不阻街

國安公署開設網站列23宗案例 鄭雁雄:冀聽取意見、接受監督

【獨媒報導】自2020年7月8日成立的駐港國安公署,在今年元旦日發布官方網頁,網站列出23宗法庭已裁決的國安案件。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表示,希望透過網站「與公眾真誠交流」,並「傳遞真情、聽取意見、接受監督、攜手共進」。

國安公署在網頁中以「忠誠履職 呵護香江」為題發布影片,影片全長2分27秒,以素描圖畫涵蓋多個歷史時刻,由1840年英國入侵定海,爆發鴉片戰爭作起點,清政府1842年被迫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至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實行「一國兩制 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

涉大圍站及中環演奏籌款 二胡伯伯尚未閱讀文件 預審再度押後

(獨媒報導)曾多次在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的退休男子,涉於去年三度分別在大圍站外及中環演奏,被控3項無牌籌款傳票控罪,案件今(3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惟被告需時閱讀控方文件及觀看影片證據,裁判官覃有方遂押後至2月28日作第二次審前覆核。

被告李解新(68歲)面對3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罪。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並需普通話翻譯。

控方透露將傳召12名證人及播放4段案發影片。當裁判官問被告有否閱讀控方證人供詞及觀看影片時,被告只堅稱自己沒有罪,故沒有閱讀相關文件。裁判官提醒被告若堅持無罪,便更需要閱讀相關文件以準備審訊,最終押後至2月28日作第二次審前覆核。

首2張傳票控罪指,李解新分別於2022年6月24日11:27時及8月24日11:45時,在大圍站A出口外的行人路上,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且沒有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17)條。

販毒冤案 被指誘使青年認罪「師爺」陳強利擬認罪 還押至8.24答辯

(獨媒報導)25歲青年馬家健原被控企圖販毒罪成被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獲撤罪,律師行「師爺」陳強利涉嫌游說馬認罪,與原審辯護大律師張曉惠一同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張早前否認控罪,將於10月受審。至於陳強利,辯方今(3日)在區域法院透露陳擬認罪,並申請押後至8月24日以英文進行答辯,獲法官王詩麗批准。被告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陳強利(58歲)及張曉惠(33歲)被控於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與馬家健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在荃灣法院2016年第2496號的刑事案件中,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有要求馬家健接收上述案件中的郵包,及稱洪智謙並不涉及上述案件。

案件源於2016年10月,海關在機場截獲一個寄往馬家健家中的包裹,當中藏有超過1公斤可卡因,馬家健與朋友洪智謙一同被控企圖販毒罪。馬起初供稱只提供住址代收包裹,不知道內有什麼。惟馬其後簽署認罪文件,並在庭上承認所有控罪。

馬家健其後更改答辯變成不認罪,指控陳強利游說他案件很難打贏,越早認罪會減免越多刑期,才簽署認罪文件。馬家健服刑5年後,去年終上訴得直獲釋。

原審辯護大律師張曉惠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0月5日開審,預料審訊為期7日。

案件編號:DCCC 37/2022

唱《願榮光》街頭歌手Oliver Ma 被控受禁羣組聚集 否認控罪4月開審

(獨媒報導)曾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被拘捕的街頭歌手、港菲混血兒馬賦馳(Oliver Ma),前年5月表演期間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拘捕,警方其後改以「組織受禁羣組聚集」票控,他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押後至今年4月20日開審。

被告馬賦馳今否認控罪,案件將於今年4月20日開審,為期兩天,並以英文審訊。控方透露將會傳召兩名證人,而辯方不爭議警誡錄影會面內容,亦不爭議被告行為,但將會就法律議題作爭議,另外預計不會傳召辯方證人。

被告被控於2021年5月21日晚上9時55分,在中環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違反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6(1b)條。

馬賦馳因街頭演唱,曾四度被警方拘捕。他在2020年7 月及8月分別以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名被拘捕,警方曾以調查為由扣起他的結他和音箱。他其後僅被票控「樂器造成的噪音煩擾」及「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兩罪,經審訊後罪脫

已打四針顏汶羽確診新冠  前日曾出席多項活動

(獨媒報導)已打四針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他表示確診新冠,指昨晚的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現進行隔離。顏汶羽在元旦日曾出席多項活動,包括與一眾民建聯成員參與元旦啟動禮。


顏汶羽Facebook圖片

顏汶羽今早在Facebook 專頁發文,稱自己已不幸確診,身體未有無出現嚴重症狀,但喉嚨就不太舒服,稱「把聲沙沙地唔係好得」。

南韓要求港澳入境旅客須持核酸性證明 周六起實施

(獨媒報導)香港與內地通關在即,南韓今日宣布收緊針對港澳旅客的入境限制,在本月7日(周六)開始,強制要求上機前要提交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與中國旅客的入境要求睇齊。

南韓疾病管理廳早前已經公布,針對中國旅客登機時須提交病毒陰性證明,並會暫停簽發赴韓短期簽證,中國前往韓客機只能使用仁川國際機場。 但當時的措施範圍不包括港澳旅客。

據疾病管理廳資料,如果在入境時有症狀者,必須接受檢測,若在機場檢測呈陽性,會被安排至隔離設施7天,入境人士要支付住宿費用。

政府稱撲熱息痛藥物充足 擬向短缺地區市民派發

【獨媒報導】內地疫情高企,但仍照放寬防疫措施,令當地及本港同時掀起「搶藥潮」。政府今表示,含「撲熱息痛」的藥物供應穩定,呼籲市民不需囤積﹐以及不必搶購個別品牌的藥物。政府更稱藥物備存量十分充足,將考慮按實際情況和需要,把額外採購的藥物預留派發予有需要市民,例如未能負擔藥物開支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個別因出現地區性藥物短缺而未能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

政府指,本港現時有756個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含撲熱息痛成分﹐一直有監察藥物在港的供應情況,衞生署已派員視察市面的藥房及藥行,檢視藥物的銷售及存量情況﹐並指「雖然現時個別品牌的產品因在短時間內需求急增而引致供應緊張,但事實上其他品牌的止痛退燒藥仍然供應充裕」。

衞生署亦已呼籲大型藥物零售商張貼告示,提醒市民可購買其他同樣含「撲熱息痛」成分的產品,以及已要求本地製藥商會呼籲其會員加大對含「撲熱息痛」成分產品的生產。署方亦已聯絡海關,建議加強在關口的宣傳,提醒旅客有關攜帶合理自用數量藥物的規定。

公營醫療系統備近6個月存量

譚惠珠稱釋法為「畫公仔畫出腸」 無增加特首與國安委職權

【獨媒報導】港府早前提請人大常委就海外律師是否可參與《港區國安法》案件釋法,最終人大指交予由行政長官長擔任主席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決定。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形容釋法只是「畫公仔畫出腸」,沒有增加特首與國安委職權,又指本港九成半的案件都沒有聘請外援律師,「唔通嗰啲案會變做冤案?唔係呀嘛。」

今次人大釋法涉及《港區國安法》第14條及第47條,第47條表明,香港法院在審理國安案件中遇有涉及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材料是否涉及國家秘密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書,該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

而經釋法後的第14條,國安委被人大常委會加上「具有可執行的法律效力。任何行政、立法、司法等機構、組織及個人,都不得干涉國安委的工作,應當尊重並執行國安委的決定」的意思。

譚惠珠今早接受港台《千禧年代》訪問,多次形容人大釋法只是「畫公仔畫出腸」,解釋如何使用《國安法》第14條及47條,履行其原有職權,沒有改變或增加特首與國安委的職權。她又形容,釋法說明了第14條及47條「兩個齒輪」如何磨合運作,「呢點其實字裡行間已有㗎,但冇咁清晰分析晒俾大家聽。」

稱釋法說明國安委可自行處理問題

內地女子崇光外展示煽動字眼圖片 涉煽動罪被捕

資料圖片

【獨媒報導】昨日元旦日,一名內地女子晚上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展示懷疑有煽動字眼的圖片,並在地上擺放白色蠟燭及花束。在警員多次勸喻及警告不果後,最終以涉嫌干犯煽動意圖罪被捕。

警方今日表示,灣仔警區人員昨日(1月1日)晚上約7時50分於區內巡邏期間,發現一名女子在軒尼詩道555號對開,即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展示懷疑附有煽動字眼的圖片,並在地上擺放白色蠟燭及花束,遂上前截查。

警員多次勸喻及警告但不果,最後以涉嫌干犯煽動意圖罪拘捕該名22歲姓曾內地女子,案件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該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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