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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願榮光》街頭歌手Oliver Ma 被控受禁羣組聚集 否認控罪4月開審

唱《願榮光》街頭歌手Oliver Ma 被控受禁羣組聚集 否認控罪4月開審

(獨媒報導)曾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被拘捕的街頭歌手、港菲混血兒馬賦馳(Oliver Ma),前年5月表演期間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拘捕,警方其後改以「組織受禁羣組聚集」票控,他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押後至今年4月20日開審。

被告馬賦馳今否認控罪,案件將於今年4月20日開審,為期兩天,並以英文審訊。控方透露將會傳召兩名證人,而辯方不爭議警誡錄影會面內容,亦不爭議被告行為,但將會就法律議題作爭議,另外預計不會傳召辯方證人。

被告被控於2021年5月21日晚上9時55分,在中環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違反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6(1b)條。

馬賦馳因街頭演唱,曾四度被警方拘捕。他在2020年7 月及8月分別以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名被拘捕,警方曾以調查為由扣起他的結他和音箱。他其後僅被票控「樂器造成的噪音煩擾」及「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兩罪,經審訊後罪脫

他在2020年8月被控在表演期間無戴口罩,違反599I章《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處罰款3,500元

在2021年5月21日,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拘捕他,再次沒收他用以表演的結他、音箱和咪架。他獲准保釋,並需要每月到警署報到。至去年11月警方結案,繼而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他違反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6(1b)條「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案件編號:ESS 4102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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