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焦點文章

大坑舞火龍連續三年停辦 總指揮:已向政府提防疫措施但仍不獲批

【獨媒報導】本地疫情重上高位,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早前表示因舞火龍活動涉大量群眾聚集,未能豁免有關活動申請,意味大坑及薄扶林村的舞火龍今年將停辦。國家文化遺產火龍承傳人、大坑舞火龍總指揮陳德輝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曾向政府建議觀眾需要憑票入場、使用「安心出行」及已接種三劑疫苗等防疫措施,但最終仍不獲批,政府亦未曾表達任何改善措施,對再次停辦感失望。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火龍傳承人陳德輝
陳德輝

國際龍舟錦標賽或取消 主辦機構指港仍有隔離政策 由泰國接辦

(獨媒報導)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表示,國際龍舟錦標賽香港站或再度取消 ,主辦機構國際龍舟聯合會近日舉行特別會議,建議由泰國接辦,「據我了解啦,佢哋係講緊香港仲有所謂嘅『隔離政策』。」

國際龍舟錦標賽原定去年在港舉行,因疫情順延至2023年。霍啟剛透露,國際龍舟聯合會日前已舉行會議,會上指參加者選手的家人來港後需要隔離,會造成不便,建議將香港站取消,並由泰國接手。

霍啟剛反問政府:我哋宜家行緊去邊度?

他指用中國傳統文化即龍舟,說好中國故事屬很好的契機,但就返問當局:「我唔係好明白政府防疫嘅難處。防疫係緊要嘅,市民嘅生命同健康都係緊要嘅,但路途要同大家講清楚,我哋宜家行緊去邊度?」

本港疫情近日升溫,多項活動因政府收緊參與人數而取消,包括香港田徑總會主辦的「香港十公里錦標賽2022」,中國香港游泳總會舉辦的「維港渡海泳」亦不排除取消。

此外,大坑及薄扶林村舞火龍活動今年亦無緣舉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前日回覆傳媒查詢時稱,由於疫情關係,加上舞火龍活動涉及大量群眾聚集,所以未能給予豁免有關活動申請。

涉遇截查咬警 40歲女子上訴得直 官狠批警沒表明身份及截查理由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上門調查餐廳經理涉「搶犯」一案時,其40歲胞姊涉嫌爭執期間以腳踢警長及咬他手部一口,被控兩項襲警罪。經審訊後獲裁定首項襲警罪不成立,次項襲警則罪成,判囚2個月。她不服定罪上訴,法官邱智立今(29日)頒下判決理由,指原審裁判官莫子聰在警長證供與閉路電視片段不相符的情況下,依然接納是有欠穩妥,又批評裁判官拒絕接納被告證供的理由「淪於偏頗」。法官最後在判詞中狠批截查女子的警員沒有即時表露身份及解釋截查理由,明顯地不符合法律要求。女子最終獲裁定上訴得直,並獲撤銷定罪及刑罰。

官:偵緝警署警長證供與閉路電視片段不符

法官表示,反覆觀看閉路電視片段後,不見上訴人韋秋盈(案發時40歲)以「踏單車」的方式踢已倒地的偵緝警署警長49734,他亦非如庭上所稱「縮起雙腳再站起來」,而是轉身站起來。片段又顯示警長明顯地站不起來而向前跌下,壓在上訴人身上,並非如原審裁判官莫子聰所指不清楚警長上身有否壓著上訴人。

818集會案判刑日法院外 以身份證拍警手掌及吐口水 24歲男子認3項襲警罪

(獨媒報導)去年4月16日,「8.18流水式集會」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大批支持者在法院門外聲援。24歲無業男子被指沒有遵守交通燈過馬路,遭截查期間向警員吐口水及以身份證拍警員手掌,被控3項襲警罪及被票控一項不遵守交通燈過馬路罪。案件今日(29日)開審前,男子承認全部控罪。裁判官陳慧敏押後至明天聽取求情,以待辯方準備求情信及醫療信,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盧嘉文(24歲,報稱無業),承認於2021年4月16日,在香港九龍通州街與東京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8383陳俊馮及警員14768吳嘉輝;以及於同日,在香港九龍通州街與東京街交界警察車輛AM9883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8383陳俊馮。

盧另被票控於同日下午12時30分,通州街近東京街,身為在交通燈的過路處行人,當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條(第374章)第33(4)(a) 條所訂明的紅色燈號在穩定燈光亮著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該燈號指示。

中槍「熊仔餅」企圖搶槍等罪成 官指警員面對威脅下用槍合理、別無他法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大三罷」,西灣河有警員開槍射傷男學生「熊仔餅」周柏均,事後他需切除右腎及肝葉。他與曾為同學的胡子鍵被指企圖搶去警員佩槍,兩人否認企圖搶劫及阻差辦公罪,周另否認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兩人今(29日)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還柙至10月10日求情,期間索取背景報告。法官謝沈智慧指警員當時用槍是完全合理,因「熊仔餅」周柏均對警員步步進逼,導致警員除用槍外,別無他法;若周上前參與襲擊,會令警員更危險,如警員失去槍,將會無法保護自己。

官指警員遭「熊仔餅」步步進逼 除用槍外別無他法

法官謝沈智慧於裁決時逐一反駁辯方的理據。

辯方質疑,當首被告周柏均揚手後0.13秒,警員A就開槍,因此警員A並非因周柏均揚手才開槍,他是一早想開槍,控方卻事後孔明分析被告的行為是否合理。謝官對此並不同意,她認為當時有人打警員A的後腦,周柏均遂加入戰團,並向警員A揚手。當警員A避開時,周柏均卻步步進逼,並再有手部動作,導致警員A除用槍外,別無他法。

官指警員拔槍亦未能嚇退被告 用胡椒或警棍不切實際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批99%新披露資料仍被隱去 官裁已足夠進行公平審訊

【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去年指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引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5,要求7名支聯會常委提交資料被拒。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3人不認罪受審。由於辯方批控方以「公眾利益豁免權」為由隱去大部分資料、致令無法抗辯,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早前召開兩次與控方的一對一閉門聆訊,下令披露更多資料。不過鄒幸彤今批評,獲披露調查報告的15項資料中,「有99%內容均被隱去,基本上我們只獲發很多頁的黑色墨水(被隱去的部分會以黑色塗蓋)」,舉例指來自「組織2」網頁的5頁資料僅披露「跨國界」3字;摘自支聯會網頁的公開資料亦幾乎隱去全部內容。控方回應,即使資料公開,若透露出受查人身分仍需隱去。羅德泉終指現時披露資料已足夠進行公平審訊,繼續餘下審訊。

官召兩次閉門聆訊 下令披露更多資料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周天行。鄧岳君由大律師黃俊嘉代表,徐漢光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代表,鄒幸彤則沒有法律代表,身穿軍綠色外套,獲准使用最後一排律師桌。

滙豐前亞太區主席鄭海泉離世  享年74歲

(獨媒報導)滙豐前亞太區主席鄭海泉昨晚離世,享年74歲。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9日)發聲明表示哀悼,讚揚鄭海泉是傑出銀行家,多年推動本地銀行業穩健發展,備受業界尊重,代表特區政府對他的家人致以深切慰問。

有「鄭大班」之稱的鄭海泉,是香港上海匯豐銀行首名華人執行董事,亦是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首名華人主席,他同曾任恒生銀行政總裁。鄭海泉另曾出任全國政協委員,及中國銀行業協會副會長等職務。在港英政府年代,鄭海泉先後獲委任為立法局議員、行政局議員,亦曾任港事顧問,回歸後曾出任多項公職,在2005年獲特區政府頒授金紫荊星章。

李家超形容,鄭海泉致力貢獻社會,曾參與不同政府法定及諮詢委員會的工作,並積極參與公益事務,對本港的文化體育、保護文物及社會服務等多個領域均貢獻良多。

曾任中大學生會副會長、校董 段崇智:貢獻殊多

唱《願榮光》街頭歌手去年5月被控組織羣組聚集 押後10.24再訊

【獨媒報導】曾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被拘捕的街頭歌手、港菲混血兒馬賦馳(Oliver Ma),去年5月表演期間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拘捕,警方其後改以「組織受禁羣組聚集」票控,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指有同類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上訴,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24日再訊,以等待高院的上訴結果,獲裁判官王證瑜批准。

被告馬賦馳被控於2021年5月21日晚上9時55分,在中環皇后大道中與戲院里交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違反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6(1b)條。

因街頭演唱曾四度被拘捕及檢控

馬賦馳因街頭演唱,曾四度被警方拘捕。他在2020年7 月及8月分別以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等3罪名被拘捕,警方曾以調查為由扣起他的結他和音箱。他其後僅被票控「樂器造成的噪音煩擾」及「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兩罪,經審訊後罪脫

林家謙演唱會尾場 哽咽致離散港人︰保護心中那團火 望某年再相聚

(獨媒報導)歌手林家謙七場紅館演唱會昨(28日)晚尾場,他在分享感言時哽咽,提到不少觀眾即將離港,到其他地方生活。他祝願這些人能記住香港的一切,「好好保護心中嗰團火,我哋某年夏天再相聚。」

無標題

剖白最大難關是自我質疑 騷前兩星期仍考慮取消

林家謙《Summer Blues》紅館演唱會因周四撞正打風,延期至昨晚舉行終極尾場。除了固定嘉賓岑寧兒、Serrini(梁嘉茵)、Tyson Yoshi及JNYBeatz外,RubberBand、陳蕾和鄧小巧亦現身獻唱;其中鄧小巧原身在加拿大,因航班延期而無法登場,幸好演唱會因「馬鞍」襲港延期,才得以上台,但她還是「黃碼」人士,故須戴上口罩。

負笈美國一年歸來 蔡玉玲:力所能及為港人做返啲嘢

(獨媒報導)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指在採訪《7.21 誰主真相》時,在車牌查冊作出虛假陳述,去年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6,000元。蔡玉玲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她在聆訊後表示車牌查冊涉及公眾知情權,但自己被定罪後,很多新聞機構已停止讓記者查冊,希望透過案件「為新聞自由盡返少少力」。

蔡玉玲去年獲得美國哈佛大學尼曼獎學金,8月啟程前往哈佛進修一年,研究獨立及調查新聞媒體應如何發展和生存。她最近返港,有記者問她為何選擇回來,蔡玉玲回答:「香港係我屋企,我喜愛呢個地方,希望力所能及範圍內,為香港人做返啲嘢。」

談到案件,她表示案件留待法官裁決,自己不便評論,會以平常心面對,「繼續做可以做嘅事」。她強調案件不止為了她個人罪名,而是案件性質涉及公眾知情權,上訴的原因是要讓法庭裁斷,查冊公具是否符合香港法律精神。她認為原審裁判官對於法例演繹太過狹窄,查冊工具過往數十年行之有效,過往一些有價值的報導,例如高官偷步買車,涉及公眾利益。

頁面

  •  « 第一頁
  •  ‹ 上一頁
  •  1192
  •  1193
  •  1194
  •  1195
  • 1196
  •  1197
  •  1198
  •  1199
  •  1200
  •  下一頁 ›
  •  最後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