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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前港腳郭建邦六年後再捧盃 助三昇贏丙組聯賽盃冠軍

【獨媒報導】三昇擊敗西貢奪得丙組聯賽盃冠軍,前港足代表隊成員郭建邦替三昇入波奠定勝局,這是他自2016年替香港飛馬奪冠後,六年來首個盃賽冠軍。他接受《獨媒》訪問指對奪冠表示高興,「自己都無踢職業六年,今次雖然丙組都叫冠軍,幫老細攞到冠軍係好開心嘅事。」

現年35歲的郭建邦,南華青年隊出身,曾兩度當選最佳青年球員,在2009至2010年球季成為香港足球明星選舉明星十一人。在2017年,郭建邦與另外5名前香港飛馬球員,包括前足球先生李威廉被廉署起訴,涉嫌串謀詐騙以操控或企圖操控比賽賽果,翌年經區院審訊後裁定罪名不成立。

郭建邦現職運輸,為百貨公司連卡佛送貨予顧客,表示現時收入不俗。他自2019年起效力奇峰,及三昇前身瑞豐環球評估,指老闆投資兩年多,但受疫情影響仍原地踏步,「丙組都好啦,都叫攞咗冠軍先。」

社民連稱強大壓力下被迫刪涉違《國安法》貼文:繼續發聲,言論無罪

【獨媒報導】社民連主席陳寶瑩今午發聲明,稱「在強大壓力下,被迫刪除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網上貼文,詳情無法透露」,並指「會繼續發聲,言論無罪,民主萬歲」。《獨媒》向警方查詢,警方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指採取任何行動,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

《國安法》通過後,多個團體解散或趨低調。社民連仍不時擺街站及進行示威,如今年六四,主席陳寶瑩、周嘉發和余煒彬三人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默站,後一度被警員截停和被要求離開。

至今年回歸25周年前夕,社民連發聲明指部分義工及友人被警方國安處約談,決定七一當日將不會有任何示威活動。

熱血公民5月被國安要求刪「敏感內容」

蔡若蓮:公民科到內地考察非洗腦 喚家長不需太負面

【獨媒報導】取代通識科成為高中必修科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將在9月新學年推行。學生須在3年內到內地考察一次。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指出,不應負面標籤為「洗腦」,「家長唔需要太負面,小朋友將來面對嘅世界好大。第一身去實地觀察,呢個點會係單向灌輸?因為洗腦其實就係單向灌輸,不求甚解,或者根本唔了解件事。」

教育局早前向學校列出21條內地考察行程,包括到多個城市參觀博物館、與當地學生交流和專題講座等。蔡若蓮強調學生是第一身到內地觀察,回港後須和同學分享及自我反省,形容屬多角度、全方位學習。

冀學生有香港情懷、掌握大灣區機遇

蔡若蓮表示,希望能培育學生有香港情懷、國家觀念和世界視野,「當然好愛香港呢個家,同時間要知道成個世界發生緊咩事,更加祖國嘅發展係更快,大灣區個機遇咁難得,我哋都希望我哋嘅同學呢,能夠有闊啲嘅視野。」

至於內地考察行程的具體安排,蔡若蓮指局方會全額資助一次,希望學生從中能結合學習、歷史文化實地了解國家最新發展,回港後亦有反思及做專題報告,「讓同學提升自主學習能力,亦都多啲擴闊佢哋嘅視野。」

【專訪】港足五人代表想做埋大港腳 周家樂:為己為港爭啖氣

【獨媒報導】港足晉身亞洲盃決賽週,長江後浪推前浪,年輕球員成為未來希望。23歲的周家樂曾效力理文,但不獲重用,去季在香港U23成為常規正選,現在不但是港足五人代表隊成員,早前曾入選香港23歲以下代表隊訓練名單。他接受《獨媒》訪問指,希望能雙線發展,「想為自己,為香港足球爭啖氣,證明俾人哋睇,我哋係有能力同其他國家對抗。」

1999年出生,今年4月剛滿23歲的周家樂,在剛過去球季效力香港 U23,是球隊常規正選,約滿後現正尋找新球隊落班。他早前首次入選港足五人代表隊,出戰亞洲盃外圍賽,更在對日本的賽事中取得入球。對這名小伙子來說,用吐氣揚眉來形容絕不為過。

增3,762宗個案 留醫患者逾1,100人 醫管局:勿掉以輕心

【獨媒報導】今日新增3,762宗確診,3,417宗為本地個案,多1名患者死亡。公立醫院現時有1,108名留醫確診病人,醫管局總行政經理何婉霞呼籲,市民切勿掉以輕心,重申留醫患者數字已呈上升趨勢,「醫院暫時都應付得到,但係當入院確診數目持續上升,對我哋服務量有一定影響。」

位於九龍塘羅福道的St. Catherine’s 國際英文幼稚園的校巴群組,今日再多4名學生、1名教師確診,累計9人感染,同一校巴的20名學生須家居檢疫。

在下午的疫情記者會上,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該校的18號校車出現傳播,群組累計有9人確診,包括1名司機、1名保母、1名教師和6名學生,而校巴司機間亦有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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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美娟指區議會:唔覺得有委任就唔進步 當年自己畢業3個月獲委任

【獨媒報導】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出席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當局正在研究區議會日後的形式。對於區議會或會重設委任議員,麥美娟就認為,「唔覺得有委任議員就唔進步,我自己當年都係透過委任加入區議會」,指如沒有委任制度,不可能在大學畢業僅3個月便成為區議員。

曾任區議員長達26年的麥美娟,在1993年中大英文系畢業後,便獲委任為區議員,翌年再改循直選當選,並連任五屆至2019年敗選。麥美娟今早出席商台節目,她表示「當時嗰個委任制係好進步嘅方向,俾一個啱啱畢業嘅大學生參與」。

重申區會須符《基本法》 只屬「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

至於區議會日後將以甚麼形式出現,或其選舉形式,麥美娟指當局仍在研究,「係咪喺區議會增加委任元素,增加其他成員參與、增加咩元素,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第97條。」

她解釋,區議會的存在源於《基本法》第97條,即特區政府可以成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但強調只屬諮詢架構,另第98條則列明「有需要時可提供服務」如康樂及文化,當局在作區議會、地區行政檢討及研究時,必須符合該兩項原則。

麥美娟信「政府同政府friend 返」稱唔難

前區議員李志宏擾亂秩序罪成還柙 官:高聲叫罵有意惹人憎恨警方

(獨媒報導)前年5月24日,大批市民在港島灣仔和銅鑼灣遊行,抗議《國歌法》及《國安法》,前沙田區議員李志宏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審訊歷時11日,至今午(1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劉綺雲指,李志宏大聲說話等行為具煽動性、侮辱性及挑釁性,意圖激起現場人士憎恨警方的情緒,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罪成,押後至7月28日求情,期間須還柙。

李志宏指被警長推跌引起哄 官:明顯知道其行為會激起情緒

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指,當日約下午3時半,已有人在銅鑼灣崇光百貨門外聚集。李志宏站在欄杆外、行人路上之位置,並突然坐在地上,指控警署警長梁志偉推倒他,有人起哄。劉官指,即使片段證實梁志偉並沒有推倒李志宏,但有另一名警員的手曾接近李志宏,不排除李志宏作出迴避動作過大而失足跌倒。劉官續指不會以此佐證李志宏意圖激起現場人士的情緒,但此反映李明顯知道其行為會激起情緒。

李志宏高聲叫罵警方 官:意圖令更多人聚集,非情緒發洩

綜援翁違限聚令求分期繳款 警稱可向官申述 結果遭法庭重罰雙倍

【獨媒報導】一名68歲領綜援的老翁被指違反4人限聚令,被派發定額告票。老翁向警方求情通融分期繳付,獲告知可向法庭申述。老翁最終被告上法庭,雖然他最終認罪,但裁判官施雙倍附加罰款,共罰10,500元。老翁提出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判罰過重,裁定上訴得直並罰款下調至5,000元,法官黃崇厚說道,對不少基層尤其是領綜援的長者而言,要一‍筆過繳付限聚令告票,是財務上的重擔。他促請當局設立機制,讓真正需要的人士有途徑申請繳付罰金處理方式。

現時違反限聚令獲發5,000元定額罰款告票,如果沒有繳交罰款,執法部門會申請傳票,當局會根據限聚令檢控,最高刑罰是罰2.5萬元,及入獄6個月。

曾向警方寫求情信 請求分期支付

上訴人鄭建輝(68歲)在去年8月4日在藍田德田邨,被警方發現在公園處聚集,人數達6男1女,警方向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鄭在收到通知書後,沒有繳付定額罰款,只對有關罪行的法律責任提出求情,他希望在繳付方式上可得通融。

惟因他並非根據條例,提出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警方最終申請將他告上法庭。鄭最終認罪,並求情每月靠4,000元綜援金為生。他指在收到定額罰款通知書後,曾經寫過求情信給警方,強調自己「不是故意不繳交罰款,而只是沒有錢交」。

增3,574宗確診 九龍塘幼稚園校車爆疫

【獨媒報導】本港疫情持續向上,今日新增3,574宗確診,3,417宗為本地個案,多5名患者死亡。位於九龍塘羅福道的國際英文幼稚園,出現校車爆疫。7名校車司機和1名保姆確診,他們曾一起用膳,而同一架校車即第18號巴士,共26名學生須停課一星期,他們來自不同班級。

在下午的疫情記者會上,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近日污水檢測陽性,及圍封強檢發現的陽性個案同有上升趨勢,指疫情正慢慢向上。

在3,417宗本地個案中,其中1,393宗經核酸檢測確診,另外1,965宗快速測試後經申報及核酸檢測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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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

216宗輸入個案 英國佔60宗

12.28「和你shop」 二人非法集結上訴遭駁回 官:向警叫囂「報仇」屬煽惑暴力

【獨媒報導】2019年12月28日德福廣場「和你shop」,警方於九龍灣地鐵站出口截停人士期間,遭叫囂指罵,及後演變成衝突。22歲倉務員和19歲青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各判4個月監禁。二人不服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訴,法官李運騰今(15日)頒下判詞,指示威口號多次用到「報仇」、「勇武」等字眼,客觀上有「煽惑暴力」的意思和效果,部份言行已超越文明社會和法律所容許的底線,最終駁回二人的上訴,維持原判。其中22歲倉務員在同年12月25日的「和你shop」中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上訴今日亦遭駁回。

上訴人為劉家浩(案發時22歲,倉務員)和林志鑫(案發時19歲)。原審裁判官屈麗雯裁定2人非法集結罪成,各判監4個月。

法官李運騰表示,檢視案發時的影片後,絕不同意上訴方所指「遊行是以和平形式進行,氣氛平靜」,當日有一夥人持續在商場內集結、遊行和示威,口號多次用到「報仇」、「勇武」等字眼,認為客觀上有「煽惑暴力」的意思和效果,又批評上訴人的代表律師完全漠視該些口號具有嚴重的「侮辱性」和「挑撥性」,「顯示他們對警務人員懷有強烈的敵意和憎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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