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審計署早前發表報告,揭露足總的管治「亂晒龍」,包括轄下的審計委員會有長達4年半沒有開會。立法會帳委會第二次召開相關聆訊,足總主席貝鈞奇及總幹事再次前言不對後言,遭議員狂轟。
足總的審計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規定,每年需至少召開4次會議,及會議法定人數為2人,委員會的人數則為3至5人。審計署早前的報告發現,該委員會由2015年2月13日至2019年6月30日均沒有開會,2015年7月起更只有1名成員。
審計署更揭發,在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間,審計委員會主席兼任組織發展委員會主席和會員委員會委員,《有線新聞》的「新聞刺針」調查報導證實,該名委員為足總董事兼前廉署防貪處助理署長許定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