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工程費可上千萬元的屋苑大維修工程不時捲入圍標爭議,政府擬修訂逾10年未改的《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要求業主大會至少有5%業主親身投票。民主黨批評「小修小補」,建議提升門檻至10%親身投票,並促當局抽樣核實業主有否授權他人,打擊「假授權書」。民主黨亦不滿違規罰款僅2.5萬元,「講緊幾千萬、幾億嘅維修,你罰佢2萬5千蚊?」
政府2017年曾倡10%親身投票 今降門檻至5%
《建築物管理條例》上次修訂已是2007年,政府曾在2017年討論修例,當時建議包括:將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由業主人數10%提升至20%,要求至少10%或400名業主(較小者為準)親自出席投票。
惟有關建議未有如期落實。相隔6年後,民青局日前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列出新建議,包括:若工程費用除開的每戶成本超過3萬元,便界定屬「大型維修工程」;維持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為業主人數10%,並要求至少5%或200名業主(較小者為準)親自投票,門檻較2017年的建議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