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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3公司遭勞工處票控15罪 押後5月答辯

【獨媒報導】去年舉行的MIRROR演唱會發生墮屏事件,壓傷兩名舞蹈員,其中李啟言(阿Mo)嚴重受傷。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協興隆舞台工程及舞蹈員僱主Studiodanz(舞館有限公司)涉沒有為僱員提供安全作業裝置及安全工作系統等,事隔半年遭勞工處檢控15項傳票罪,今(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三間公司暫毋須答辯,案件被押後至5月25日答辯,以待辯方考慮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左:Studiodanz 舞館有限公司代表
左:Studiodanz 舞館有限公司代表

協興隆舞台工程由律師代表聽取控罪

11.12「和你lunch」9人否認暴動 包括19年屯門區議會候選人羅焯勇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28人原被控非法集結罪,但接近一年後遭改控暴動罪。其中9人不認罪,今(27日)在區域法院受審,包括曾於已解散的「屯門社區網絡」任副主席、2019年為景興區候選人的羅焯勇。控方開案陳詞指,各被告躲進置地廣場內的其中一個緊急逃生出口,及後被捕。警方翻查片段,發現各人案發時均身處現場,部分人被拍到逃走時卸下裝備。

本案為該批被告中首宗開審的案件。9名被告依次為:私人教師葉廸舜(26歲)、會計文員黃樂文(35歲)、西餅師傅陳家裕(26歲)、學生吳栢明(20歲)、社工羅焯勇(22歲)、瑜珈教練黃穎恩(26歲)、教師陳憲(23歲)、學生袁晧軒(24歲)及葉柏亨(29歲)。

各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除陳憲及葉栢亨外,其餘被告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7人均不認罪。

另外,第五被告羅焯勇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他涉管有兩個打火機、一套六角匙、兩把扳手、一罐噴漆和一個內有多個螺絲刀頭的工具箱。

一人認攜對講機 另一人認拒出示身份證

第四被告吳栢明承認在置地廣場外無牌管有無線電對講機。

前中大生涉轉載「羊村」刊物連結 認煽動罪囚5個月 已還柙80多天料將出獄

【獨媒報導】一名曾任中大學生會成員的24歲男子,涉去年9月在FB轉載「羊村繪本」下載連結並留言「catch me if you can, motherfucker」,亦借「白紙運動」提議重燃街頭抗爭。他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5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被告透過「白紙示威」借題發揮,猶如埋下「計時炸彈」。由於被告已還柙80多天,預料快將出獄,辯方一度希望法庭能頒下即時釋放命令,但羅官拒絕並指懲教會「計返數」。

被告王浩鏘(24歲,無業),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據悉,他曾為中大學生會敬文書院民選代表。被告自1月6日首次提堂起還柙,至今已80多天。

辯方求情:被告一級榮譽畢業、因案失工作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中大就讀學士期間成績優異,於三及四年級獲「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並以一級榮譽畢業。其後被告於海外修讀碩士,畢業後回港。被告因案失去工作,而且心理受影響需要求醫。

辯方指被告無政黨背景、僅自說自話

皇后大道東細葉榕古樹染褐根病 路政署指無法醫治須斬除

【獨媒報導】灣仔香港華仁書院外一棵11米高的細葉榕古樹,因褐根病擴散而被判無得救,路政署今起一連三日「緊急移除」。該樹在2020年底被證實患有褐根病,至今年初被評情況惡化,或有倒塌風險。路政署指,現時國際間沒有醫治褐根病的方法,強調只會在無其他方案下才考慮斬樹,日後亦會補種植物。

無標題

兩年間褐根病擴散 署方:無醫治方法

位處灣仔皇后大道東、香港華仁書院外的的該棵細葉榕古樹高11米,樹冠闊度達23米,樹幹直徑達1.25米,惟樹齡不明,《古樹名木冊》內的編號為HYD WCH/1,樹下則為華仁書院巴士站。

休班交通警時速150公里撞斃鐵騎士 危駕致死罪成 判囚33個月兼停牌5年

(獨媒報導)一名休班交通警涉2018年在大埔公路以150公里超速駕駛,最後失控逆線,撞死駕駛電單車的53歲男子。交通警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經審訊後罪成,今(27日)在區域法院(借用西九法院)被判囚33個月,另被停牌5年。被告須於停牌的最後3個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區院暫委法官梁嘉琪指,被告屬中度罪責,而良好背景非減刑因素。有旁聽男子在散庭後稱:「畀天收!」、「一條人命判33個月!」、「影衰晒香港差人!」

被告為警員唐建偉(案發時27歲,現年32歲),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警隊表現良好 獲警司嘉許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11年加入警隊,至案發時已服務警隊7年。他於任職期間約30次獲警司嘉許,亦獲立法會議員讚賞,顯示其表現出色。而案發雖然只是數分鐘的事,卻摧毀被告的努力。

官:被告屬中度罪責、良好背景非減刑因素

【頸牌遊行】申請人指極侮辱如「猶太人戴臂章」 部分居民不屑參與

【獨媒報導】將軍澳居民反對區內填海,昨舉行遊行及集會,但被警方施加多項要求,包括佩戴頸牌及在封鎖線內前行,沿途全程被警員拍攝。遊行申請人陳展浚今早在電台節目坦言,掛頸牌極具侮辱性,效果有如「猶太人戴臂章」。他又透露本來將軍澳警區本來批准「黐貼紙」識別,但高層下達命令全部參加者要掛牌,他只有「接受」或「不接受」選項,沒有商榷餘地,他表示要尊重居民希望表達訴求的意見才同意。他又指今次遊行是行為藝術,突顯今日香港的荒謬。

【理大圍城】護理學生認暴動判教導所 稱有人接載到場 官問及「推手」資料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市民響應號召營救示威者,213人在油麻地被圍捕,全被控暴動罪。不認罪的15人將於6月受審,其中一名案發時17歲、現年20歲的護理系學生承認暴動罪,今(2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在法官陳廣池追問下,被告稱早前認識一名男子,平日會稱呼他「爸爸」,當日接載被告到場並給予頭套。陳官質疑:「憑咩咁講?又唔係叫大佬」,又指「點解被告要攬晒上身?推手可以逍遙法外,䟴䟴腳,世界唔係咁唔公平㗎嘛!」陳官問及被告有否與警方合作,提供男子的資料,最後給予時間警方向被告查問。

被告鄔梓龍(案發時17歲,現年20歲),承認一項暴動罪。

被告稱獲男子接載並叫他「爸爸」官:又唔係叫大佬!

法官陳廣池上次問及辯方,被告為何管有兩個戰術頭套。被告透過辯方解釋,被告在連儂牆認識一名姓陸的男子,被告稱呼他為「爸爸」。當日他駕車載被告往現場,途中將頭套給予被告。陳官一度質疑為何會稱呼男子為「爸爸」,並問:「憑咩咁講?又唔係叫大佬」。辯方解釋這是兩人的溝通方式。

官指「推手」可逍遙法外 問被告有否提供其資料

記協指多名法庭記者遭跟蹤 強烈譴責有人針對傳媒作出騷擾

(獨媒報導)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 上周五(24日)報導指,一名女記者遭人跟蹤。香港記者協會今日(27日)發聲明指,上周收到不同新聞機構及記者反映,有多名記者遭不明男子跟蹤或監控的報告,涉事記者均負責報道法庭審訊。記協對有法庭記者懷疑被跟蹤感到憂慮,強烈譴責有人試圖針對新聞工作者作出騷擾或恫嚇的行為。

Hong Kong Free Press 在報導中指,該名女記者上周三(22日)遭兩名身份不明的男子由住所外開始跟蹤,其中一人更跟蹤到她的工作地點附近。影片片段顯示,該名男子身穿便服,並佩戴藍牙耳機,當記者上前質問其身份及目的時,他當時沒有回應,及後更急步離開。

內地團迫爆社區 業界倡成立「旅遊警察」 議員要求發牌管食肆人流

【獨媒報導】中港兩地疫後通關,內地旅行團連日迫爆土瓜灣和紅磡一帶,令區內居民投訴導致阻街和塞車問題。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專做旅行團生意的食肆成為開刀對象,當區議員李慧琼炮轟食肆造成滋擾,要求引入發牌,規定食肆制定人流方案。另外,旅遊業監管局成員謝淦廷指,香港需要低價旅行團養活司機和導遊,他建議成立「旅遊警察」,專門負責協助處理遊客投訴。

旅監局早前為應付「零團體」和不良營銷商店,推出「註冊商店」,不過經歷三年疫情洗禮,現時重開的「註冊商店」僅13間,大部分集中在紅磡及土瓜灣一帶。現時食肆不在「註冊商店」名單之內,區內有長期專做旅客生意的酒樓重開,過去幾個周末都出現迫爆街頭情況。部分旅行團安排前往街市買「兩餸飯」,網絡甚至出現內地旅行團街頭食杯麵「奇景」。

香港入境團旅行社協會創會會長、旅遊業監管局成員謝淦廷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現時主要旅客來自「大灣區」,來港後主要集中在紅磡及土瓜灣一帶,原因是疫情前「好多行家租落嚟」,停業3年後「最快開一定係舊舖」,他稱情況是「情有可原」。

水貨重臨 上水貨舖上水店遭加租兩成結業

(獨媒報導)銷售本地產品的「上水貨舖 BeWater Mart」,今日在Facebook發帖,指通關後水貨客回歸上水,位於俗稱「水貨街」新康街6號的上水店被加租,將營業至4月30日結束。創辦人羅庭輝向《獨媒》表示,上水店被加租兩成,只能無奈結業。他們將推出一黑一白「再見上水」Tee,收益會用作遣散上水店員工及支付香港供應商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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