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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大生涉轉載「羊村」刊物連結 認煽動罪囚5個月 已還柙80多天料將出獄

前中大生涉轉載「羊村」刊物連結 認煽動罪囚5個月 已還柙80多天料將出獄

【獨媒報導】一名曾任中大學生會成員的24歲男子,涉去年9月在FB轉載「羊村繪本」下載連結並留言「catch me if you can, motherfucker」,亦借「白紙運動」提議重燃街頭抗爭。他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5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被告透過「白紙示威」借題發揮,猶如埋下「計時炸彈」。由於被告已還柙80多天,預料快將出獄,辯方一度希望法庭能頒下即時釋放命令,但羅官拒絕並指懲教會「計返數」。

被告王浩鏘(24歲,無業),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據悉,他曾為中大學生會敬文書院民選代表。被告自1月6日首次提堂起還柙,至今已80多天。

辯方求情:被告一級榮譽畢業、因案失工作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中大就讀學士期間成績優異,於三及四年級獲「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並以一級榮譽畢業。其後被告於海外修讀碩士,畢業後回港。被告因案失去工作,而且心理受影響需要求醫。

辯方指被告無政黨背景、僅自說自話

辯方亦指,被告坦白認罪,配合警方的要求刪除訊息,而且其犯案平台單一。被告亦可能只是受網上帖文煽動,加上他並無政黨背景、沒有影響力,只是自說自話;另外亦無證據顯示他有聯同境外勢力。辯方指被告已還柙八十多日,希望法庭能判即時獲釋的刑期。

官:被告對志同道合人士發文,以達「一唱一和」迴響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本案屬個人犯案,並不涉及團伙,被告在社交平台上向公眾發布煽動帖文,以達至「一唱一和」般的迴響。當時社會亂象已沉寂一段時間,被告必然心知肚明,知道帖文的瀏覽對象是同情或認同示威者違法行為的「志同道合」人士,被告的訊息更容易激起他們的激動情緒。雖然未能知道有多少人閱讀過帖文,但沉默閱讀者的影響力不下於直接回應者。

官:被告透過「白紙示威」借題發揮,猶如埋「計時炸彈」

羅官又指,雖然暴力時至今日已成往事,但對部分人而言心情尚未平復,部分人仍心有不忿,若稍為被刺激,將會被挑起激烈的情緒。他亦指,被告透過「白紙示威」借題發揮,這會引起他人回應,尤其心有不忿的志同道合人士,對部分人而言猶如埋下「計時炸彈」。

羅官續指,雖然被告只是重複尖銳性口號,但該些口號與暴力離不開;加上被告持續4個月在兩個平台發布帖文,其行為並非衝動,而是有延續性,容易令人「一唱一和」引起迴響。他認為不能低估社交平台的影響力,但同意被告不算精心計劃,而且亦非知名人士,未能發揮大影響力。

官認為本案不屬最嚴重

羅官最後指,本案不算最嚴重類別,但仍有其嚴重性以及有潛伏危機,因被告以一群容易被挑起情緒的人作為發布對象。最後他以7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5個月。

被告已還柙80多天 辯方冀法庭頒即時釋放命令

由於被告已還柙80多天,預料快將出獄,辯方一度希望法庭能頒下即時釋放命令,但羅官拒絕並指懲教人員會「計返數」。被告遭押走時向親友揮手。

案情指被告稱「李家超弱智唔係扮」、「戴唔戴口罩係我自由」

被告同意的案情指,被告擁有一個名為「祥哥浴火焚身」的連登帳戶,以及一個名為「Drinkwater Cheonggor」的Facebook帳戶,後者有1,423位朋友。警方於網上巡邏時發現兩個帳戶於2022年8月28日至12月28日的4個月期間,共發布196則具煽動性的帖文或圖片,全部皆可供公眾瀏覽。

其中189則陳述是於11月14日至12月28日,在連登發布。另外7則是於8月28日至11月28日在Facebook發布。

部分帖文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中國共產黨,或激起對其離叛,包括稱「我唔止想見到香港光復 我都想見到中共倒台」、「中國手足唔好收手 共產黨都未收皮」、「共產黨下台 要民主反專制 拉我啊笨柒」,以及「中共同江澤民都要入土為安」。

另有帖文引起憎恨或藐視政府、警務處及政府官員,包括稱:「原來李家超弱智唔係扮」、「根本所有警察都係犯罪份子」。部分帖文則針對司法人員及檢控官。

警方又發現有帖文宣揚港獨及破壞依法制定的防止2019冠狀病毒政策,包括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我願榮光歸香港」;以及「大家要抵制法西斯防疫政策,樓宇強制檢測係浪費香港人嘅血汗錢」、「我戴唔戴口罩係我自由」、「香港宜家仲有口罩令同埋疫苗通行證 絕對係因為港共班官死要面」。

被告借「白紙運動」提議重燃街頭抗爭

另外,有帖文煽惑他人使用暴力,被告針對7.1銅鑼灣刺警後自殺的男子一案稱:「歷史會俾梁健輝一個公平評價」、「各位香港同胞,要對得住梁健輝嘅犧牲,我哋唔好傷春悲秋,散播失敗主義!」。

其他帖文則煽惑人參與違法行為,例如借在中國大陸發生的「白紙運動」,提議香港人趁機重燃街頭抗爭,並稱:「不如話香港人唔識食住個勢,其實我哋應該要趁呢個機會上街抗爭」。

被告轉載「羊村」刊物稱「catch me if you can」

另外,即使法庭已於2022年9月7日裁定「羊村繪本系列」的刊物為煽動刊物,被告仍於同年9月29日繼續在Facebook發布它們,並留言「catch me if you can, motherfucker」(狗娘養的,如果你能夠抓到我就來抓我)。

被告於2023年1月5日被捕,警方發現其手機已登入上述兩個帳戶。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8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LIHKG 和 Facebook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e)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翻查報導,涉羊村繪本案的5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去年9月被判囚19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當時批評涉案繪本「荼毒孩童」。其後有自稱「海外的香港教育工作者」在 Facebook 成立專頁「羊村2.0」,上載被定性為煽動刊物的《羊村》系列電子版,並發布聲稱是自行創作的新繪本。

案件編號:WKCC9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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