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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男涉連登留言及轉載煽動刊物 被控煽動罪 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柙

24歲男涉連登留言及轉載煽動刊物 被控煽動罪 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柙

【獨媒報導】一名曾任中大學生會成員的24歲男子,涉於去年8月起,在連登帖文就人大釋法等議題發表煽動性留言,並在個人 Facebook 帳戶轉載被定性為煽動刊物的《羊村 2.0》之下載網址,並配上「Catch me if you can」等字句。他昨(5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6日)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毋須答辯,以及將案押後至2月16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柙,同時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

被告王浩鏘(24歲,無業),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據悉,他曾為中大學生會敬文書院民選代表。

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8月28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 LIHKG 和 Facebook 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e)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翻查報導,涉羊村繪本案的5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去年9月被判囚19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當時批評涉案繪本「荼毒孩童」。其後有自稱「海外的香港教育工作者」在 Facebook 成立專頁「羊村2.0」,上載被定性為煽動刊物的《羊村》系列電子版,並發布聲稱是自行創作的新繪本。

案件編號:WKCC9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