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香港去年共有21名教師被取消教師註冊,數字較前年上升兩倍。教育局今在立法會表示,並非全部個案都涉及2019年反修例事件,會以「不枉不縱」態度處理投訴。局方又透露有10宗涉及反修例個案仍待法律程序完成後,才會跟進其註冊資格。另外局方提到,有教師因為「入境原因」,無法前往內地考察團。
【獨媒報導】冰球港隊上月在波斯里亞出戰世界冰球錦標賽擊敗伊朗,主辦方錯誤將反修例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當作國歌播放。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批評冰協管治不足,在事件中「講咗當做咗」,周一將向政府提交詳細報告,再決定後續行動,強調每一個香港人必須重視國歌,運動員及領隊亦不應被管治事件影響。
稱領隊運動員同一條船 不應受管治問題影響
港協暨奧委會昨日與冰協會面後,今早再召開董事局會議。楊祖賜於會後指在下周一(27日)會向政府提交詳盡報告,待政府回覆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他又批評冰協在事件中「講咗當做咗」,又強調運動員與領隊「同埋一條船」,不同意是將政治任務加諸在他們身上。他續指,理解他們代表香港出賽是榮譽及認同他們「身水身汗」付出,港協是希望令管治單位「能夠做咗應該要做嘅嘢」,以免運動員、領隊及教練受管治事件影響。
他之後再解釋,運動員本身應重視紀律,「如果佢自己都做唔到,甚至乎佢管治嘅機構做唔到嘅時候,對佢影響,佢會覺得更加係唔開心嗰會點解做唔到囉。」
(獨媒報導)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31歲男子,涉嫌將其同性密友資料擺上網,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人的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第64(3A)條。
公署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本為親密朋友,二人關係在去年年初轉差。在去年7月至12月期間,有人在兩個社交媒體平台,先後發布了共4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部分更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
當中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手提電話號碼、性別、年齡、相片、醫療報告,及一張略去部份內容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被捕男子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將繼續調查案件。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重申,《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
【獨媒報導】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被廉政公署起訴,涉嫌訛稱遵守港大「自行租屋津貼」申請的入住規則,詐騙津貼逾72萬元,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今(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林子勤押後至4月13日轉至區域法院進行答辯,並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
李雪菁(54歲),被控一項欺詐罪, 控罪指李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港大虛假地表示,她已遵守規管批出自行租屋津貼的規則及規例訂下的人住規則)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港大向該李發還就上述自行租屋津貼所須支付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合共港幣722,400元,導致該李獲得利益,或導致港大蒙受不利。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3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46天。控方代表伍淑娟問及鍾被捕後的心態,指他早前作供提及第四權、持平報導,問:「有冇諗過可以同警察講一講?等佢哋了解吓你哋運作?」鍾透露,律師當時強烈建議他保持緘默,可是他認為沒需要隱瞞,加上「唔想因為我保持緘默,警察會去再拘捕我嘅同事」,以獲得人證和物證,「我寧願我講晒俾你聽,你唔好搞其他人。」伍又質疑,在控罪指稱時段內,《立場》網站共發布2萬多篇文章,然而鍾卻在短時間內向警方稱所有文章由他審批,問鍾是否「一心我要攬晒」。鍾回應「做得媒體,要對自己的內容負責任」,當文章被指控、被批評,即使總編輯沒有審閱過,但總編輯依然責無旁貸。
鍾沛權質疑控方曲解BBC編輯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