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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控方質疑「一心攬晒」涉案文章 鍾沛權:總編輯責無旁貸

【立場案】控方質疑「一心攬晒」涉案文章 鍾沛權:總編輯責無旁貸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3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46天。控方代表伍淑娟問及鍾被捕後的心態,指他早前作供提及第四權、持平報導,問:「有冇諗過可以同警察講一講?等佢哋了解吓你哋運作?」鍾透露,律師當時強烈建議他保持緘默,可是他認為沒需要隱瞞,加上「唔想因為我保持緘默,警察會去再拘捕我嘅同事」,以獲得人證和物證,「我寧願我講晒俾你聽,你唔好搞其他人。」伍又質疑,在控罪指稱時段內,《立場》網站共發布2萬多篇文章,然而鍾卻在短時間內向警方稱所有文章由他審批,問鍾是否「一心我要攬晒」。鍾回應「做得媒體,要對自己的內容負責任」,當文章被指控、被批評,即使總編輯沒有審閱過,但總編輯依然責無旁貸。

鍾沛權質疑控方曲解BBC編輯指引

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繼續引用英國廣播公司(BBC)的編輯指引來提問。其中提到「fairly represent opposing viewpoints when included」,伍把句子譯為「公平地包括相反的聲音」,惟鍾批評伍曲解了該項守則,應理解為「引述反對觀點時要公平、不能引述錯」,又指「你英文咁好」、「我覺得你係咪刻意曲解呢?」伍則指法庭不是辯論的地方,鍾的指控與議題無關。鍾繼續指:「咁簡單一句英文⋯⋯有少少震驚,冇理由,咁簡單一句⋯⋯你仲要之前做咗準備。」雙方同時發言以致疊聲。此時法官郭偉健打斷:「我諗大家都唔好講落去,好唔好?」伍附和道:「係呀,同議題無關。」

控方:二人沒交接工作 因為鍾會繼續「睇住立場」

伍淑娟問鍾,第三被告林紹桐於2021年11月1日擔任署理總編輯之前,有否跟採訪主任和林就BBC的編採原則交流。鍾表示沒有,因編採原則是新聞工作者透過日常工作去理解和交流,視乎媒體定位,「冇話鐵板一塊,原則放之四海而皆準。」

伍續問鍾,除了行政安排方面之外,還有否與林有工作上的「交收」。鍾指,由於自10月份起,他無法出席機構每星期的例會,所以對於林的工作「交收」沒有記憶。但他補充,他曾向林表明離職後不會再登錄《立場》的CMS編採系統,因為不再是編採人員,沒有角色亦不應該進入編採系統閱讀未發表的文章,甚至有需要剷除他的帳戶。

伍引述鍾早前證供指張崑陽、羅冠聰和北愛的文章都要在發布之前審閱,並問鍾有否向林交代「如果見到呢啲文章要小心啲呀」。鍾表示沒有,因為之前與同事溝通很緊密,認知和深信林會理解這種操作。

伍再追問到有否「交接」的情況,鍾則指交接過程是逐步,當時工作持續進行,每日都會不斷與同事協調,而同事亦會有分工和協調,直至最後階段他只做審批文章的角色。

伍最終向鍾提議,鍾與林之所以不用交接工作,是因為大家都知道11月1日之後,「你會繼續 mon 住《立場》、睇住《立場》。」鍾不同意,但當他想補充時,伍打斷稱:「我知你想講咩。」鍾聞言說:「你又知道我想講咩?你唔可以假設我想講咩。」伍指:「你假設假設我知道。」鍾批評控方在不同事件上包括沒有提及曾德成案件,「當我哋唔做某啲嘢,你就推斷動機原因。」伍強調她正在向鍾指出控方案情,「係 put case ⋯⋯你係會繼續睇住《立場》一段時間。」鍾表示不同意。伍則指:「咁你唔同意,咪講唔同意,做咩講咁多嘢。」鍾回應,匪夷所思的是控方經常指稱他沒有做某些事乃基於其他原因,「你唔係搵事實去證明」,反而是基於猜測和推斷。

此時法官郭偉健向鍾解釋,在刑事審訊中,控方有責任向證人指出其說法,乃為了對辯方公道起見,「你同唔同意係另一回事」,因此「只需和同意或唔同意,有嘢就去補充」,而「其實佢(伍)係盡緊佢嘅責任」。他又指控方「用字已經好小心」,會表明「我 put 畀你」、「我向你提議」等。鍾聽罷表示明白。

鍾對確切交接日子沒有印象

控方展示鍾沛權與林紹桐之間的 WhatsApp 對話,顯示2021年10月期間,二人持續在工作上有交流,問鍾在哪一天把總編輯工作交給林。鍾則表示回答不到一個確實日子,而且該段時期非常忙碌、要處理不同事宜,已對此沒有印象,加上二人交接並不是「一個很特別、唔尋常的安排」。

伍淑娟又指,10月19日的 WhatsApp 對話顯示鍾指示林要求美術部同事準時返工,「去到嗰個時間點,你都喺度睇住《立場》」,而且之後會繼續。鍾否認。伍著鍾不用交代原因,並向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稱:「想留返多啲時間畀你 re-examine(覆問)。」余聞言笑道:「係咩?」

控方:鍾離職後仍「mon住《立場》」 鍾強調僅「俾意見」

伍又指,林紹桐於2021年11月1日起擔任署理總編輯之後,鍾仍繼續就編採工作向林給予指示,反映鍾繼續做總編輯角色,而林繼續做副總編輯的角色。鍾不同意,他補充,即使在《立場新聞》完全沒有角色,每日也會持續看新聞,「我會話係職業病」,當他發現《立場》報導有錯字、錯漏、做得不夠好,他會認為「有啲嘢我哋冇理由做唔到喎,有咁嘅團隊」、「冇理由會輸俾其他媒體」,「去到12月已經忍唔住」提醒林紹桐。鍾說:「我會形容為,我畀緊一啲意見」,不代表他在履行總編輯工作,又強調他沒有再登錄過《立場》的編採系統,而且無權登錄。

不過伍質疑,鍾向林提供意見,正正是執行審批文章的角色。鍾則重申,上網看到《立場》內容後「忍唔住同佢(林)提」,強調只向林提供意見,沒有聯絡其他「坐堂」,相信林會明白他的用意。鍾補充,作為媒體人,尤其是看到他長期珍視的平台,在內容上出現錯漏、做得不夠好,「我係好忍唔住」,無可奈何下只能向林反映意見。伍最後指出,「你係用總編輯身份 mon 住《立場》,直至你被捕。」鍾不同意。

控方指鍾離職後仍在群組指導立場工作

伍淑娟另展示鍾沛權與《立場》同事梁俊勤的 WhatsApp 對話,顯示鍾離職之後,二人在2021年11月至12月間仍然有就工作交流。鍾解釋「有啲嘢唔想再煩D3(林)」,因自己經常打電話給林紹桐,「我都唔好意思喇」,而「Kenny Leung(梁俊勤)都係我信任嘅同事」,所以會向他反映。

伍又指2021年12月15日有兩個新群組開設,皆名為「Stand」,群組成員有鍾、林和梁。鍾解釋因為見到報導有錯漏而緊張,所以向前同事反映,「但唔想只得D3見到我的觀察」,所以亦把梁俊勤加入群組中。伍指對話顯示鍾作出指示後,林或梁會回應及交代找哪位同事跟進,林亦會回應「執執篇稿」,「呢個就係主管帶住嗰種情況,係咪呀?」鍾表示目睹《立場》表現在12月有滑落情況,所以「忍唔住一兩星期持續提出觀察」,甚至心態上打算協助前同事審視「出咗街的報導」。

伍質疑,鍾連標點符號方面也會提供意見,「你講到咁細緻,連引號都話要加埋,咪係總編輯身份囉?」鍾不同意,並解釋自己「有啲強迫症嘅職業病」,因此見到相關錯漏時會提醒。伍指群組對話顯示鍾指示「可否張相換換佢?」、「Facebook post 都要改?」等,問鍾:「你係繼續以總編輯身份,繼續指導佢哋《立場》嘅工作?」鍾則指所謂「指導」皆在於很次要的工作,而並非大議題。

控方:不見林紹桐和梁俊勤講「保重」 因二人知鍾繼續「mon住間公司」

伍又展示《立場》員工群組對話,顯示鍾交代將會離職時,同事紛紛表示「保重」,可是「控方搵唔到來自D3或 Kenny Leung 的句子,叫你保重呀」,質疑「因為佢哋兩個知你會繼續 mon 住間公司,所以唔會好似其他人叫你保重」,問鍾是否接受這說法。鍾表示不接受。旁聽席傳來笑聲。

控方:報刊辦轉名 只會增加林紹桐風險

伍淑娟指報刊辦資料顯示,鍾於2021年11月18日申請將登記人改做林紹桐。鍾解釋「不想家人在監房裏都要為我擔憂」,所以辭任總編輯和公司董事,「話畀我太太知,話畀我家人知,我喺《立場》冇角色,唔需要擔憂。」伍續指,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鍾於同年12月1日辭任公司董事和公司秘書,並把林紹桐登記為公司秘書,問鍾為何有此安排。鍾指他要辭任所有工作崗位,由於找不到其他人接任,便找林擔任公司秘書。

伍追問為何不等待鍾找到新的總編輯後,才更改註冊資料。鍾則指「間公司都要運作㗎」,不可能待新總編上任後才提交新名單。

伍質疑,如果鍾真的想減輕林所承受的風險,便不應該把報刊辦登記人轉為林,否則「佢就 Cap.268(《本地報刊註冊條例》)上晒身」。鍾則指這是總編要承受的風險,而他們沒有想過不註冊,因為對傳媒來說註冊會方便工作。鍾又指林作為一個理智、有能力、思路清晰的人,知道他要承受的東西。伍則指:「呢個只會增加D3的風險。」鍾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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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 鍾沛權(左)、前署任總編輯 林紹桐(右)

控方:二人沒討論英國分社 因鍾要「睇住成個集團」

至於《立場》英國分社,伍指出,鍾沒有與林討論英國分社的交接,是因為「你要睇住成個集團,無論係董事身份定係總編輯身份」。鍾不同意。

伍質疑,《立場》有意「大展鴻圖」,為何林卻不知道英國分社是否需設立網站和租用辦公室,只知道分社的架構和財政等。鍾解釋,在他當時的計劃中,沒有打算設立獨立的英國《立場》網站,而是沿用原本的《立場》網站和社交媒體,因為他理解讀者群相同。至於辦公室,則視乎英國分社同事的判斷,不由香港同事決定。

伍又指,英國分社沒有獨立網站、沒有租用辦事處、人手不多及主要依賴特約記者,然而《立場》向英國分社匯款共1,200萬,作為營運5年的資金,平均每年有240萬,問鍾為何一年需要此金額。鍾指每個月平均只有20萬,「20萬請到幾多人?律政精英可能唔多」,旁聽人士聽罷大笑。鍾續指,新聞工作者報酬不高,3萬元月薪也算少,若果以3萬元聘請一名員工,20萬只足夠聘請約7名員工,「所以你問點解需要20萬咁多⋯⋯」此時伍打斷指:「唔係問你點解需要,而係問有咩需要。」之後喃喃自語:「你對我嘅態度不滿啫」,便沒有追問下去。

伍指英國分社於2021年11月1日仍繼續營運,問鍾有否與同事討論,一旦《立場》被警方查封,還會否營運下去。鍾表示:「冇呀⋯⋯查封咪冇得做落去囉。」伍問鍾有否與林討論過。鍾則指,過去曾與同事討論,得出共識是一旦警方查封,便會關閉網站,所以在林於11月1日接任時,沒有特別向他提出此措施;至於英國分社是否關閉,他則與「坐堂」和分社主任楊天帥討論過。

控方:蔡東豪接受林紹桐接任 因知道鍾沛權繼續睇住立場

被問到有否與蔡東豪討論過,鍾相信蔡會尊重他的決定,因一直以來都實行編採自主。至於林紹桐擔任署理總編輯,鍾指林自《立場》成立起便參與網站工作,截至2021年,蔡認識林達9年時間,「相信蔡東豪對我嘅信任可以轉移至D3(林)。」以鍾所知,蔡亦有與林聯絡過一次,知道林有妻女,會承受很大壓力。

伍指出,蔡東豪之所以接受林紹桐接任,是因為他知道鍾沛權會繼續「睇住《立場》、睇住英國分社」,而林僅代鍾行使責任,所以二人不需要交接。鍾一概不同意。

警方於2021年12月29日上門搜查《立場》的辦公室,並在林紹桐的辦公桌檢取兩張筆記,伍淑娟展示給鍾沛權,當中顯示不同專題項目、跟進的同事及目標刊出日子,她指多個專題均是較資深的林紹桐連同另一名同事負責,「似乎唔係編輯身份,似乎係 Patrick(林紹桐)帶住好多人嘅身份?」、「似乎係 Section head,資深員工帶住員工」。鍾則指《立場》是小型機構,「冇檢控官你講到咁多古靈精怪嘢。」

控方問鍾是否「一心攬晒」15篇涉案文章

控方問及鍾沛權被捕當日的想法。鍾提及一直擔心《立場》有機會被針對,並認為當局會採取的法例和手段「咩可能性都有」,「《國安法》係最大憂慮」。伍淑娟問鍾於2021年12月29日被捕當日,心態是「等拉」還是疑問「做咩拉?」;鍾表示:「我會話介乎兩者之間」,他不會說沒有想像過自己被捕,但當時也不是特別、驚恐或手足無措的情況。

伍續問鍾錄取警誡口供時,「你心目中已諗晒有咩說話要講?」鍾坦言心理上有準備過,曾有思考過程,也跟律師討論過如何理解控罪、警方基於什麼文章作出拘捕。伍指由2020年6月至12月,《立場》網站共發布2萬多篇文章,然而鍾卻即時向警方稱所有文章由他審批,問鍾是否「一心我要攬晒,至少在我職責範圍內的15篇文章」。鍾回應「做得媒體,要對自己的內容負責任」,當文章被指控、被批評,即使總編輯沒有審閱過,但總編輯依然責無旁貸,尤其是2020年《國安法》生效後,需要特別小心政治評論文章,「甚至乎係一個好自然嘅⋯⋯對我來說是常識,冇話一心攬晒。」

鍾:唔想因為我保持緘默,警察會去再拘捕我嘅同事

伍淑娟指鍾早前供稱傳媒履行第四權、持平報導等,「有冇諗過可以同警察講一講?等佢哋了解吓你哋運作?」鍾透露,律師當時強烈建議他保持緘默,然而,「一來我認為冇嘢需要隱瞞」,關於新聞工作和編輯工作他不會迴避,另一個原因是「唔想因為我保持緘默,警察會去再拘捕我嘅同事」,以獲得人證和物證。鍾續指,若果警方要透過拘捕更多人去獲得證據,「我寧願我講晒畀你聽,你唔好搞其他人。」雖然律師建議他保持緘默,但他則認為無論罪名如何,「無論係煽動罪轉《國安法》,我都係講返同一樣嘅嘢。」

控方稱鍾供詞「係完全可以開脫你的罪名」 問曾否考慮以此申保釋

鍾於2021年12月29日被捕,其後被帶上法庭提堂,不獲准保釋,直至2022年12月13日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其間,申請保釋成功。伍問鍾在還柙期間,「你有冇諗過將《立場》運作交俾律師,可能我可以攞到擔保?」她又指鍾在主問談及的傳媒持平報導、記錄精神面貌等,「係完全可以開脫你的罪名喎」,法庭相信與否是一回事,但是對他有利。鍾則表示沒有想過以此說法嘗試申請保釋,不想花時間和心力去做一些成功機會不高的事。

至於為何一直沒有提出保釋申請,鍾解釋,當時估計審訊於2023年1月結束,若果保釋後再被定罪的話,將要再次入獄服刑多3至4個月,而他預計《蘋果》案審訊會在差不多時候有結果,太太陳沛敏亦會判刑,屆時身份將由還柙人士轉為服刑人士,獄中待遇會有不同,因此他希望在太太「轉身份」初期時,能在外配合。但後來《蘋果》案審訊日期有很大變化,便沒有了上述考慮,所以最終由辯方替他申請保釋。

控方:警察上門有咩要驚? 鍾:點會唔驚?

《立場》於2021年6月27日宣布將部份文章下架,伍指「都清過倉」,問鍾:「其實警察上門有咩要驚?」鍾反問:「佢都上門嘞,點會唔驚?」旁聽人士發笑。鍾指錄影會面前曾快速閱覽被指控的20篇文章,包括17篇涉案文章和3篇智慧監獄報導,當時感到驚訝和意外,「有冇搞錯,呢啲文章都可以攞出嚟針對傳媒?咁香港傳媒仲有咩生存空間?」他指當時情緒不是恐懼,而是憤怒和覺得離譜。

對於《立場》網站在他被捕後被關閉,鍾表示明白和了解同事的處理方法。他又慨嘆:「證明之前做咁多嘢都冇用,避免唔到被針對」,曾經想過「係咪有一線生機?《立場》係咪可以做更多嘢?」,可是最終劫數難逃,「可能只要10%至5%⋯⋯大家唔甘心都希望想搏搏嗰10%、5%機會」,「但最後知道冇啦。」

控方指餘下兩篇涉案文章有煽動意圖 鍾否認

針對涉案文章〈【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控方指出文章看不到中大發生暴動的事實,讀者看過文章後,便會接受了中大畢業生所稱「警察攻入學校」,「變咗失實喇」,而《立場》選擇在11月11日刊出文章,使文章有煽動意圖。鍾一概表示不同意。

針對另一篇涉案文章〈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香港發生的一切是對世界的警號〉,伍指配圖背景是加洲自由雕塑公園,顯示藝術家陳維明的大型雕塑作品「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質疑《立場》故意使用該照片去配合新聞報導。鍾回應,新聞當然會找相關相片去配合報導。

報導引述鄒幸彤的感言:「香港發生的一切,是對世界的一個警號,顯示極權可以何種速度,摧毀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將源自民主社會的制度和法律,收編為政治打壓的工具。」伍指鄒的說話是「明顯煽動」,想人接受「中國是極權、不是開放社會」,而《立場》的報導加強讀者接受她的言論。鍾一概否認。

今天聆訊加時至5時50分,控方表示接近完成盤問鍾沛權,下周一將會向他指出控方案情,之後辯方可以開始覆問。

案件下周一續審。法官郭偉健表示對審訊時間「有啲擔心」,控辯雙方表示不介意於早上8時半開庭,惟郭官指需視乎錄音控制室和法庭書記能否配合,暫定周一早上9時開庭,再研究能否把開庭時間推前至8時半。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控方盤問鍾沛權14天 屢中途引用新文章 辯方:非常之反對呢一種做法

審訊第三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香港獨立書店」欄目「係咩意思」 鍾沛權:非連鎖書店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審訊第三十七日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批警察犯案「法庭輕判、律政司沉默是金」 控方引案例反駁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提及劉曉波 控方稱「聽個名就知唔妥」 未有應辯方要求解釋意思

審訊第三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

審訊第三十九日
【立場案】法官:沒看過《1984》 要求鍾沛權解釋「新語模式」

審訊第四十日
【立場案】官質疑區家麟應先看法庭判詞再作評論 鍾沛權:沒要求作者看過文獻才有資格評論

審訊第四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許智峯政治任務「對香港有害,沒有公眾利益」 故不應被報導

審訊第四十二日
【立場案】梁頌恆專訪未答是否「鬼」 控方質疑記者避重就輕 鍾沛權:沒有追問的餘地

審訊第四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林紹桐是鍾沛權「副手」 二人休假時間不重疊 鍾沛權:審批重要內容只由總編輯負責

審訊第四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指鍾沛權「利用法庭去製造輿論」 鍾批:老屈我意圖、在嚴謹刑事審訊錯誤演繹證供

審訊第四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問是否「黃營」、「反建制派」 鍾沛權拒根據標籤回答

審訊第四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一心攬晒」涉案文章 鍾沛權:總編輯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