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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

【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9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38天。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繼續就區家麟撰寫的〈「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盤問,她提到區家麟的 Facebook 帳戶於2020年10月曾被短暫封鎖,又指原因涉及辱罵,鍾沛權直指「你的推論太危險、好薄弱」,因 Facebook 通常不會交代原因,且有可能是惡意及有組織的舉報投訴。

控方:「囚禁至死」予人片面印象「坐到死為止」

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於周一續審時提及劉曉波「聽個名就知唔妥」,今早她引述報導指劉曉波批評極權政府禍國殃民,《零八憲章》提倡中國建立聯邦制度等,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伍淑娟引述當時新聞指,劉曉波留院後,當局設立醫療專家小組,允許美國和德國等醫生來治療他,惟劉曉波堅持要求保外就醫,最終劉於7月13日病逝。伍質疑,「囚禁至死」一句寫法予人印象是劉曉波被判終身監禁「坐到死為止」。惟鍾沛權認為,在香港很多人認識劉曉波,並知道他的事跡,誤解的機會不高。伍續質疑,有留意的讀者便會印象深刻,但沒有留意的讀者到這句後便會產生片面印象。

伍指出,作者在文章提及劉曉波、廣州人支持佔中等事例,目的是指出何謂「中國特色煽動」,加強作者認為不應控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論點。鍾指,作者明顯認為相關起訴是打壓及無理的,不應忌諱去表達或審查,這個論點亦非毫無事實基礎,控方可以認同或不認同,但發表相關意見不代表就是煽動。

鍾沛權:不會為辯護而迴避事實

伍指,鍾前日談及維權律師時「反應好大」,但從文章看不到任何相關事例。鍾指,內地維權律師的遭遇在很多人眼中是明顯事實,之所以情緒激動,是因為他不會為了辯護而顧左右而言他,而迴避對事實的認知,「我係做唔到。」他補充,過去作為傳媒的經驗中,包含對內地觀察和留意,而在他的認知裡,內地政府對維權律師的態度和打壓是事實。鍾重申不認為「囚禁至死」的寫法有問題,「我甚至會話幾準確表達到劉曉波先生的遭遇」,而且是事實。

鍾重申區家麟自覺公共知識份子 有責任提出批評

對於控方質疑文章未有就每一句評論提供事例,鍾沛權補充,區家麟並非政治人物,但充份理解到他肩負公共知識份子的責任去提出批評,看過他的文章後更加肯定,他之所以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然冒著風險撰寫評論文章,意圖絕不是引起憎恨,而是區自覺作為公共知識份子,有責任提出對制度的觀察和批評,從而令政府作出改善。

鍾續指,在「新香港」的環境下,很多普世價值都要「讓路畀國家安全,讓路畀其他利益」,他認為不可以詆毀區家麟有意圖引起憎恨或引起對政府的離叛,「唔知道你點樣達至佢有呢個意圖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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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家麟

控方質疑涉案文章不提曾德成遭港英政府控煽動罪

就文中「特區政府正積極活化條文,測試(或訓練?)法官在新時代下如何活用殖民地遺留下來的寶藏」,鍾沛權理解執法機關重新運用「煽動罪」或活化它,背後涉及政治考量,政府似乎想測試法官會否作出他們所希望的裁決,以及法官會否主動配合。伍淑娟質疑作者「意見當事實」,「如果條例講到咁鋒利武器、欺壓市民,咁法官咪要放低法治精神、法律原則?」鍾理解作者只是表達擔憂。

伍淑娟引述六七暴動期間,曾德成派發批評港英政府的單張,因而被控「發布煽動刊物」罪,又指相關事跡過往不獲傳媒廣泛報導,甚少人知曉。伍指區家麟文章提及「但請記住,歐洲的民主制度是真的,若政府做得過分,警察濫權,背離民意,他們會在選舉中被懲罰。」,卻未有在文章中提及曾德成事例。鍾聞言驚訝道:「你咁樣聯想呀?」他的理解是殖民政府利用「煽動罪」來對付持反對意見的人,然而控方卻指作者刻意不提及曾德成的例子。鍾發言期間,伍三度插口:「我冇話刻意。」

控方:如反對凍結資產可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

文章提及「一支旗幟、一句口號、幾句宣言,就足以控告收押、不准保釋、未審先坐、凍結財產」,惟伍淑娟指唐英傑不但展示旗幟,更駕駛電單車周圍走,並撞向警方防線,批評文章說法不公道,「一支旗都已經夠啦,唔使其他嘢。」

鍾指從一連串事件可見,當時社會上確實有很多擔憂。伍說:「咁咪將唔少人嘅擔憂當事實嚟寫?」鍾表示沒有意見。伍又引用《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3,指若果保安局有合理理由懷疑財產涉及危害國安罪行,可指示凍結該些財產,如有反對可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她質疑涉案文章對「凍結資產」的說法不合理。鍾指相關規定在當時引起很大爭議,它可以影響一間上市公司,甚至是私人財產,然而政府卻沒有提供解釋。他指這些擔憂是合理,亦罕有地觸動到財經界的擔憂。

鍾:判斷不到市民看文章後會否「好嬲」

伍淑娟問到,市民閱讀區家麟的文章時,看到叫喊一句「結束一黨專政」有可能變成顛覆,會否「好嬲」。鍾沛權表示判斷不到,但估計可能會「引起共鳴」 。伍續問鍾是否同意「六四都好牽動人心」,所以文章提及「銘記八酒六四」,便會使人聯想被控煽動顛覆、「記住八九六四都唔得」,「我都唔使 Google 新聞,我見到呢支酒就嬲。」鍾表示不會假設讀者完全無知、缺乏其他資訊來源,或容易被影響到,各人有自己的判斷。惟伍反指:「係啦,你都有好多假設。」

鍾:若因事件牽動人心而被視為挑動憎恨 是對評論文章荒謬設限

鍾又指,若然因為某事件被很多人知道或牽動人心,就指它容易挑動對政府的憎恨的話,「咁樣係幾荒謬對評論文章嘅設限」,他指作者有合理演繹和事實基礎,不認為要鋪排控方所引述的材料才能表達意見,讀者若果不認同文章觀點或有懷疑,可從其他途徑查找相反意見。

伍問鍾是否同意一個負責任的作者應該提供足夠及正確的事實。鍾反問何謂「足夠的事實」,沒有劃一標準。至於「正確的事實」,鍾指:「經歷呢十幾二十日,我感覺就係控方覺得有啲事實,我講咗A,唔講B,就唔係正確的事實,咁何謂正確的事實呢?」

此時法官郭偉健打斷指:「Half truth 係最危險嘅 truth 啦,你同唔同意?」鍾指需視乎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鍾:對於某些政治路線的年輕人 區家麟未得他們歡心

對於控方指稱同一篇文章,發表於官報不會獲得讀者認同,但發表於《立場新聞》效果卻不同,鍾沛權指不排除有讀者有見文章刊於《立場》而作者是區家麟,便會很喜歡,可是有讀者即使喜歡《立場》這平台也好,可能「好唔鍾意區先生」。他補充,對於抱持某些政治路線的年輕人,區的文章「唔係好得到佢哋歡心」,例如在主張激烈路線的人眼中,區是「和理非」。

關於二人關係,鍾形容與區家麟為朋友關係,因為區在《主場新聞》時代是博客而相識,所以對他的價值觀、行文風格和文章質素確實比較了解,所以審閱得比較快。他又指,有時區的文章談及新聞工作,「會引起我幾大嘅共嗚」,即使不是工作需要也會反覆看兩至三次。

控方提及區家麟Facebook帳戶被短暫封鎖 鍾質疑推論危險

伍淑娟引述新聞指區家麟的 Facebook 帳戶於2020年10月被短暫封鎖。鍾表示對此沒有印象,但猜測有人通過大量舉報和投訴,來針對某人或某專頁,當到達某個數量時便會自動封鎖帳戶。伍指:「呢度話佢 abusive 喎?」鍾質疑伍的用意是想指 Facebook 基於這個判斷而封鎖區的帳戶,「咁嘅結論太危險」,因 Facebook 通常不會交代原因,尤其是相關帳戶很快便會解禁,所有文章仍然會原封不動,「事過境遷好似冇事,但 Facebook 不會交代點解一時封一時解禁。」

伍則指原因是區的帳戶被投訴,所以遭 Facebook 封鎖。惟鍾不同意,反指「可以係惡意、有組織的舉報投訴來」。他直指「你的推論太危險、好薄弱」,又指需視乎解禁後文章是否獲得保留,如果文章仍原封不動,「根據你推論,最後 Facebook 覺得佢冇問題?畀佢原封不動發表?」鍾又直言不明白控方問及此事的用意。伍則回應:「係因為你唔記得呢件事,所以我向你提出啫。」旁聽席眾人發笑。

區家麟被港台封咪 鍾:相信主控官都心知肚明

伍另引述報導指區家麟主持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11年,惟於2021年6月某日主持節目期間,突被通知最後一日主持節目,區稱背後原因「心知肚明」。鍾指區已很含蓄厚道地表達事件來龍去脈,回看2021年6月的社會氣氛以及當時港台的一連串決定,「個『心知肚明』我諗係大家都心知肚明,相信主控官都心知肚明。」伍聞言稱:「我唔知喎。」眾人發笑。鍾說:「我覺得只要唔係自欺欺人,普遍香港人都理解到。」

伍隨即指鍾連日來多番談及「自欺欺人」,似乎只是講到一面的聲音,即170萬人投票給非建制派、大量聲音反對《國安法》及大量聲音指自由情況愈來愈低下,但鍾作為長期接觸時事的人,理應知道社會上有另一面聲音,支持警方鎮壓、國安法是用來制止黑暴、認為民主派反中亂港。鍾則表示沒有否認另一面聲音存在,而他亦會誓死保護另一面聲音。伍驚訝問:「誓死保護另外一邊?」鍾說作為媒體,會誓死捍衛他們的言論自由。惟伍指另一面聲音「我哋好似冇聽過」。

控方:立場博客欠對國安法「正面批評」

控方下午就區家麟另外三篇文章提問,分別為〈真理部的誕生〉、〈【惡法日誌】十一名香港掘墓人〉和〈摧毀即貫徹 攬炒即繁榮〉,均不是涉案17篇文章之列。

控方又提到,鍾早前提及在《國安法》生效後即發布多篇博客文章,但控方團隊其後發現大部份文章皆於7月2日才發布,已把約70篇相關文章交給辯方,但當中只有5篇報道看到對《國安法》的「正面批評」。法官郭偉健問:「正面批評即係?」伍回答是認為《國安法》止暴制亂、對社會有益的觀點,然而從博客文章看不到有「正面批評」。

控方:香港有8.31一周年集會 辯方:時序表未有提及

其中〈摧毀即貫徹 攬炒即繁榮〉提及:「京官胡亂詮釋謂8.31謠傳太子站警察打死人也犯法,以心為法,創作力強大。」控方問鍾沛權,至2020年相信8.31太子站打死人的市民為數不少,其後更繼續就事件示威,舉行8.31太子站一周年集會。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出,控方呈交予辯方的時序表中,未有提及本港有舉行8.31一周年集會,只列出倫敦 、台灣及東京等地有相關集會。控方反駁,當日有市民獻花悼念,大批警員到太子站戒備,於晚上曾警告在場人士可能犯《國安法》,期間有兩名黑衣人被截查,其中一人手持鮮花。辯方則指新聞沒有提及當日聚集人數,只提及警察有150人,「似乎係警察多過市民。」控方遂改稱:「唔理香港,海外真係有8.31集會?」,鍾表示有印象。

法官郭偉健提醒控方,若果有需要翻查2020年的8.31,「可以搵埋2021年嘅8.31啦,香港同埋海外。」

就文章稱「法律連外國人在外國的言行也要管轄,自以為是宇宙大王」,控方問鍾是否認為外國人在外國推動港獨「唔需要管」。法官指可以留待明日續審處理。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控方盤問鍾沛權14天 屢中途引用新文章 辯方:非常之反對呢一種做法

審訊第三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香港獨立書店」欄目「係咩意思」 鍾沛權:非連鎖書店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審訊第三十七日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批警察犯案「法庭輕判、律政司沉默是金」 控方引案例反駁
【立場案】區家麟文章提及劉曉波 控方稱「聽個名就知唔妥」 未有應辯方要求解釋意思

審訊第三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區家麟曾被Facebook短暫封鎖 鍾沛權批推論危險 或因惡意有組織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