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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24日)於區域法院踏入審訊第36天。控方代表、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就涉案的兩篇博客文章盤問鍾沛權,分別由羅冠聰和區家麟撰寫。她又引用17篇檢控基礎以外、有關《國安法》的文章,其中〈卡夫卡式香港〉提及《國安法》下的香港人面對「秘密警察」、「秘密審判」、「不知就裡就死在獄中」,控方質疑皆是憑空想像。鍾沛權則指作者以文學著作比喻香港,是很常見的寫作手法,「你睇完唔明都冇計。」旁聽席傳來訕笑聲。

控方早上已就3篇文章盤問鍾沛權,其中一篇題為〈【惡法日誌】七月一日,送你法律AK47〉,是審訊中途始披露的587篇文章之一;另兩篇則是控方從未提交予辯方的文章,分別題為〈我的「國安罪行」結案陳詞〉和〈法律只是一種儀式〉。

控方下午再就另外兩篇從未提交予辯方的文章盤問,包括〈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和〈卡夫卡式香港〉;以及就檢控基礎17篇文章的其中兩篇盤問,包括區家麟的〈香港新詞〉和羅冠聰的〈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

控方質疑「會用盡每絲隙縫中的微光」意指抗爭 鍾沛權批捕風捉影

就立場社論〈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控方堅稱文章於2020年6月12日發布;惟鍾沛權則指發布日期應是7月1日。不過伍淑娟不接受鍾的解釋,指示威者在6.12一週年呼籲行動,可謂「人心不死」、「重燃抗爭熱情」,而《立場》於2020年6月12日發布該社論,是因為仍然有抗爭的情況,所以文中會說「會用盡每絲隙縫中的微光」。旁聽席隨即譁然。鍾表示「完全不同意」,批評控方說法是「穿鑿附會、捕風捉影、毫無根據,諗都冇諗過可以咁推論」。

以卡夫卡《審判》比喻國安法下香港 鍾指手法普遍

下一篇文章〈卡夫卡式香港〉提及《國安法》下的香港,指「香港人一覺醒來,莫名其妙地要面對秘密警察、秘密審判、秘密罪名,所有東西都是神秘莫測,不知就裡就死在獄中。」伍淑娟質疑文章內容憑空想像,「睇嚟睇去都唔知咩係秘密警察。」鍾解釋此作者過往較多寫文化藝術方面的文章,但這次他談及國安法,可能便用文學名著帶給他的啟發來寫這篇文章,而這種借古諷今、以藝術文學來比喻時事,是很常見的手法,「你睇完唔明都冇計。」旁聽席傳來訕笑聲。

鍾又補充,很多人關心社會,而這些文章為當時民情留下一些記錄,可見到香港人當時的心情和看法,至今他仍然覺得有用,且對政府來說是一種警惕。

惟伍淑娟重申文中的「秘密警察」、「秘密審判」、「不知就裡就死在獄中」皆是憑空想像出來的情境。鍾沛權再重申,作者反映出來的憂慮是有基礎。

伍最後指出,文章意圖引起憎恨政府。鍾否認,並強調沒有意圖引起憎恨政府,也沒有意圖煽動一方仇恨另一方。

親中學校學生使用「光時」記大過 控方認同須「保護學生」

就羅冠聰另一篇博客文章〈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伍淑娟質疑「對示威者或政治人物的無理拘捕、長期監禁」等句子沒有事實基礎,「我都唔知你講緊邊個,咁就有 assertion 㗎喇喎。」鍾認為不是毫無事實基礎,只是不同作者寫作時如何鋪排事實、如何省略,都有不同做法,「如果咁樣嘅文章鋪排都被視為有問題、有事實基礎、唔合理」,乃至被視為危險,「係一個幾荒誕嘅⋯⋯對言論自由幾荒誕嘅理解。」

伍淑娟又指,文章提及無理拘捕、思想打壓及禁止討論「光復香港」是政治打壓,皆是前設,「將觀念放咗落人嘅腦」、「無得討論」。鍾反駁指所有文章都能引起讀者互動討論。

文章提及「親共學校對學生的打壓」,鍾理解意指親中學校打壓言論自由均須付上政治代價。伍聞言說「學生有咩正當理由反抗啲咩呢?」,其後又質疑:「中學生有足夠理解討論港獨呢啲主張咩?」

文章提及「香島中學一名學生因使『光時』口號相片,遭校方記兩個大過、勒令停課一周」,伍指校方此舉「真係為咗保護學生」,「佢(該名學生)咁年輕就要接觸港獨呢啲主張。」

鍾:白色恐怖下互相監察氣氛強烈

就文中「未來定必會有更多個體之間的互相監察」,鍾解釋可能機構內員工互相監察,人與人之間失去信任。惟伍指:「對號入唔到座,點樣互相監察?」鍾認為讀者對應處境後會有共鳴,因為白色恐怖下人人自危、防範身邊的人,尤其是某些界別裡的氣氛,在2020年之後是前所未有的強烈。

伍淑娟卻追問,如果讀者沒有相似經驗便不會容易被文章加諸想法,又指「互相監察」的說法欠缺事實基礎。

伍續就文中「極權企圖瓦解反抗的潛能」的意思提問,鍾表示:「你有你的理解,我冇意見。」惟伍提起過往《東方》有編輯被起訴及被判監,強調法律後果「編輯會上身」,因此鍾對文章的理解很重要。

鍾表示有時已交代了自己對文章的看法,但控方反過來不接受他的解讀,然後「拋第二個理解出來,問我同唔同意」,但其實編輯、作者和讀者均對文章有不同理解。他補充,有時讀過投稿文章,甚至有時候覺得「我唔會咁寫」,有衝動修改,但他依然認為在言論自由下,文章即使有沙石都不會影響到意思,讀者能夠理解,不認為「要畀啲理解落去」。他最後不同意文章會引起對中央政府和《國安法》的憎恨。

區家麟文章批防疫不容示威抗議 控方:商場人潮與集會不能相提並論

就立場博客區家麟的文章〈香港新詞〉,鍾沛權解釋「不再掩飾猙獰面目」意指香港很多示威活動被當局以防疫之名禁止,藉著疫情改變遊戲規則。控方指「新冷戰展開,香港是戰場」意即「外地利用香港作為棋子,喺度同中央糾纏」,又指:「香港係戰場,仲唔係犧牲咗?」、「中央改變遊戲規則,所以犧牲香港囉?」鍾不同意如此解讀。

就「只容商場人潮吃喝玩樂,不容街頭三人示威抗議」,控方指商場防疫措施包括測量體溫、使用「安心出行」等,市民吃喝玩樂乃符合防疫規則,質疑區家麟的說法不合理。鍾則解釋,支聯會曾申請集會並提出多項防疫措施,惟不獲警方批准,又指「宰殺集會」意思是政府以防疫之名禁制示威集會權利,目的似乎針對政治活動多於防疫,而當時有很多人有這樣的懷疑。惟控方質疑商場人潮與集會不能相提並論,鍾重申上述字句不是少數人的質疑,不是完全沒有討論的餘地。

控方質疑欠事實基礎、引無限聯想

就文中「香港出現第一代政治犯、第一代流亡群體、投奔怒海、棄保潛逃」,伍淑娟質疑是指被告棄保潛逃,卻被視為政治犯、流亡群體,文中亦沒有指明是哪些人,變相讀者「估你係咩人、估你係咩政治犯、估你係咩流亡群體」,從文章看不到事實,只見到作者「將意見當做事實推出嚟」。鍾指一向有留意區家麟的文章,認為他所提出的觀點都有事實根據,他亦很清晰地交代了對事實的意見,有些人因為政治思想而被視為政治犯,背後反映了某些價值判斷,若果要找到完全中立的事實陳述是很罕有。

伍淑娟質疑,文章內容空泛,事實基礎不清晰,引起讀者無限聯想。鍾反駁,控方的無限聯想,即檢控基礎所稱文章引起市民不滿和仇恨政府、是煽動,「你咁嘅假設,反而係無限聯想囉。」

鍾補充,文章中的意見可以討論和辯論,但「係咪可以係法庭度決定呢?係咪應該喺公共平台度討論?」,因為這不是少數人的意見,有民意基礎,作者提出的擔憂、批評,「唔好自欺欺人,甚至有好大嘅民情喺後面」,應容許市民有充份表達的機會。他批評控方「無限聯想」,基於文章引起誤解、誤導或引起無限聯想,而要阻截某種風格的寫作,「成件事真係幾荒誕囉。」

不過伍淑娟聞言僅重覆質疑,文章沒有提及哪名政治犯或流亡人士。鍾沛權指,不應因為文句簡潔、「冇講到你覺得要有的事實」,就批評文章有問題。鍾指可能控方眼中文章「資料不齊全」,但讀者可能對香港發生的事有認知,甚至建制派的支持者都理解到,反問:「係咪咁難理解或理解不到,就是引起人無限聯想、引起憎恨呢?唔係。」

鍾沛權否認文章引憎恨中央、國安法、內地人

伍淑娟又質疑文中「以言入罪、白色恐怖、濫捕濫告、未審先坐監、穿鑿附會指控勾結外國勢力」是指哪些事件。鍾舉例「快必」譚得志因街站言論被控煽動罪,他強調以上是不少社群裡普遍存在的憂慮和觀察,有人形容香港已進入白色恐怖時代,是有事實基礎。

至於「公檢法系統獨攬大權」,鍾沛權舉例指,警方過往搜證時須受監察才能某些運用權力,但在《國安法實施細則》下權力擴大了很多,加上律政司就高院審訊可提出不需陪審團,國安法案件的保釋門檻提高。

伍淑娟最後指出,從〈香港新詞〉可看到的訊息是《國安法》完全欺壓市民、白色恐怖、濫捕濫告的工具;十二港人是香港和內地合謀「送中」;DQ雖然在香港發生,但背後由中央落指令,乃透過DQ控制香港;拘捕洗黑錢是打壓異見份子的方式;以及香港再不是香港人的家,而被內地權貴使用。伍續指,文章能引起讀者對中央、國安法和內地人的憎恨。鍾沛權否認,指審批文章時「冇呢種諗法」。

案件於3月7日續審。控方一度問鍾對於烏克蘭媒體報導普京出兵、中出羊子被DQ和黎智英的海外資產轉移被限制,有沒有補充,並指如有補充可在下次續審時提出。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

審訊第六日
【立場案】控方稱鍾沛權為「好資深傳媒人」或危國安 官:機會好微准保釋
【立場案】國安警「主觀認為」587篇文章違法篩剩30篇 其餘因與案無關銷毀無交出

審訊第七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篩選文章限制調查角度 國安警否認:我哋冇限制只可睇呢30篇
【立場案】控方望呈587篇文章 證遲披露非對辯方不公 實對控方失利

審訊第八日
【立場案】控方稱多篇文章與國安法及初選相關 辯方:間間傳媒都有講
【立場案】辯方指銷毁調查文章「匪夷所思」 控方稱警初期「唔知告咩人」保留屬「不可能負擔

審訊第九日
【立場案】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遭拒 官:未能證遲披露文件對審訊不公
【立場案】控方新呈前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FB截圖 辯方批不公反對 官准呈堂

審訊第十日
【立場案】辦公室業主稱單位收回時好凌亂好多雜物 「睇到立場就憎」

審訊第十一日
【立場案】警檢逾三百證物包括刊物《立誌》 序:惡法下守住真相是最低限度抵抗

審訊第十二日
【立場案】辯方質疑搜查目的「確保唔可以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審訊第十三日
【立場案】控方稱中大衝突兩年報導與暴動案判詞不符 可推論具煽動意圖

審訊第十四日
【立場案】警於林紹桐住所搜獲《蘋果》特刊《自由之夏》及兩本記者簿

審訊第十五日
【立場案】對話紀錄顯示鍾沛權辭職後 仍就報導向林紹桐發指示
【立場案】國安警指鍾沛權被捕後稱:我係《立場新聞》嘅總編輯,唔關其他人事

審訊第十六日
【立場案】鍾沛權認負責審批涉案文章、準則為基於事實及不違法 官裁表證成立

審訊第十七日
【立場案】鍾沛權出庭作供 稱曾因經營困難停薪半年 仍續任總編因「鍾意做」
【立場案】鍾沛權稱傳媒「幾天真」 僅想報導具公眾利益事件 否認設英國分社為宣揚激進理念
【立場案】鍾沛權指國安法前無傳媒因發布反共言論被興訟 辦《立場》並「來稿必登」體現言論自由

審訊第十八日
【立場案】鍾沛權稱《蘋果》停刊後續做因「唔捨得、唔甘心」:由始至終我哋都冇做錯
【立場案】辯方今呈香港警察等政府專頁帖文 亦有「光時」及罵法官等留言

審訊第十九日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炒作社會事件」 稱傳媒意圖純粹僅望「報導真相」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為造勢專訪初選者:動輒就話煽動其實幾危險

審訊第二十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立場》為「政治平台」 年刊2萬篇文章僅10篇煽動「實在好失敗」
【立場案】鍾沛權否認涉案博客文章「穿鑿附會」 稱對國安法擔憂真實存在應容討論 否則僅加深不滿

審訊第二十一日
【立場案】鍾沛權:文章基於事實質疑國安法 被控煽動未審先坐一年證憂慮真實
【立場案】鍾沛權:無與他人合謀犯案「因為我話事」 機構擁抱民主自由價值不代表屬政治平台

審訊第二十二日
【立場案】控方指《立場》欠娛樂星座版面非商業媒體,評論文章立場一面倒「睇入腦救唔返」

審訊第二十三日
【立場案】主控就唔識立場「解畫」 稱少睇網媒、建制媒體「我都唔睇㗎」
【立場案】鍾沛權:下架北愛武裝抗爭文章惟無需回應 停用武漢肺炎字眼因政治壓力

審訊第二十四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訪自稱襲警者不報警 鍾沛權:保護受訪者、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有偏見 鍾沛權認《國安法》屬「黑箱立法」、病毒由中國爆發屬普遍認知

審訊第二十五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立誌》以黃色頁面印員工卡片非巧合、「星星之火」使人聯想「星火基金」
【立場案】控方質疑配圖醜化警員、「火上加油」 鍾沛權:社運非三言兩語可煽動到出嚟
【立場案】控方質疑區家麟文章引市民憎恨政府 鍾沛權:當權者應受最嚴苛批評

審訊第二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新呈400篇文章稱助鍾沛權憶社會背景 辯方批對被告不公、憂擴檢控基礎

審訊第二十七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社會「好失智」、社會安寧受嚴重破壞 鍾:港人不欲以追求價值交換表面穩定
【立場案】鍾沛權質疑監警會報告欠公信力 稱警察鏡頭下仍紀律敗壞 新屋嶺性侵或曾發生

審訊第二十八日
【立場案】控方九問是否認同恐怖主義萌芽 鍾否認 另質疑提問「沒完沒了」
【立場案】鍾沛權:監警會錯誤演繹7.21為「黑白衣人衝突」 8.31「有前因」不能合理化警不恰當武力

審訊第二十九日
【立場案】曾協助直播初選論壇 鍾沛權:個人支持初選 控方:想推動、出一分力

審訊第三十日
【立場案】控方:明知癱瘓議會仍支持協調 鍾沛權:讓議席真實反映票數,建制派辦初選亦支持
【立場案】何桂藍成新東「票后」 鍾沛權否認專訪「捧紅」 反指有留言批評

審訊第三十一日
【立場案】控方質疑Facebook專頁初選當日凌晨重推專訪 以增加何桂藍曝光率
【立場案】控方指鄒家成專訪鼓吹港獨 鍾沛權:香港民族主義可代表中港區隔或自治

審訊第三十二日
【立場案】鍾沛權:DQ及民族黨被取締引市民擔憂 控方:政治主張違法,就梗係要審查!
【立場案】鍾沛權不認為提倡「反共」違法 控方反問:呢個主張係咪合法

審訊第三十三日
【立場案】鍾沛權:若拉登接受訪問會報導 控方質疑影響美國士氣危害國安
【立場案】梁晃維專訪稱雨傘時「唔好激嬲共產黨」 控方指視中共為敵人

審訊第三十四日
【立場案】辯方批盤問反覆、與案無關 「琴日就拉登、普京,今日就梁天琦」
【立場案】以「初選瘋狂搜捕」為題 控方質疑「覺得唔應該拉?」 鍾沛權:規模空前、令人震驚

審訊第三十五日
【立場案】鍾沛權:羅冠聰以美麗島類比初選47人案 控方:這是評論文章危險之處
【立場案】控方盤問鍾沛權14天 屢中途引用新文章 辯方:非常之反對呢一種做法

審訊第三十六日
【立場案】控方:「香港獨立書店」欄目「係咩意思」 鍾沛權:非連鎖書店
【立場案】以卡夫卡小說比喻香港 控方質疑憑空想像 鍾沛權:手法常見 「你睇完唔明都冇計」